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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伯庸:我的写作启蒙物

我收藏的一件跟我人生经历密切相关而且特别宝贵的物品,是一张三寸软盘。

三寸软盘,现在很多年轻人已经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它其实是以前的一种电脑存储设备,差不多三寸左右大小,比以前的五寸盘要小一点,一张软盘里面可以拷1.44MB的文件。

八寸软盘、五寸软盘和3寸软盘(从左至右)。

差不多从我高中接触电脑开始,三寸软盘就一直是一个必备工具。比如当时拷游戏的话,我记得拷《仙剑奇侠传》好像需要十五张软盘才能连续拷完,很多游戏都是这样靠软盘一张张地拷贝传播。

所以三寸盘对那个时候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物件。它对我为什么如此宝贵,背后又有什么故事呢?那是因为有一张三寸盘对我人生的影响特别大。

我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读书时,上外旁边有一家网吧,位置就在学校的斜对面。从外面看,那还不是一家网吧,而是一间盲人按摩中心,穿过盲人按摩中心往里走的房间里摆着四台电脑,这应该算是中国第一代网吧了吧。当时在网吧上网价格特别贵,差不多要一个小时二十块钱,在1999年左右的二十块钱对一个穷大学生来说,可以算是一笔巨款了。

我第一次去这家网吧是别人带我去的,当时我心里还挺紧张,因为他以为他要带我去按摩中心。但是进去了以后要往里走,才发现了那四台电脑,我感觉它们很神秘。

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上网看的是NBA网站,然后在263网站注册了一个邮箱,最后去碧海银沙的聊天室玩了一会儿。那段日子我总是想去网吧上网,但是那会儿上网的价格太贵了,所以我基本上每天都不吃早饭,省下一个礼拜的早餐钱用来上网。每到礼拜天的下午,我就拿着这攒下来的二十块钱去网吧玩一个小时。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无法想象这种生活了,但当时的我却觉得内心特别充实。

那个时候我先在聊天室混了一阵子,后来就去逛各种文学网站,看到了很多算是第一代的网络文学。

其实严格来说,那些文章并不算网络文学,只是把很传统的青春小说发到了网上而已。当时我觉得很新鲜,觉得有这么多普通人也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字来。在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我只能在杂志上和报纸上看到这些文章,现在忽然在网上可以看到这么多好文章,就像推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我在网吧看文章的时候特别开心,往往一看就是两三个小时,甚至忘记了时间。但是上网的单价太贵了,这么看下去我可负担不起。

后来我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我买了几张三寸盘,索尼生产的,黑底,保护拨片是银白色的。我拿着这几张三寸盘到了网吧,在网吧里的一个小时不干别的,看到网文就把它存到软盘里面去,大概能存十几篇文章。

等时间到了,我就直接走人,回到学校的机房再慢慢看文章。当时我们学校的机房是单机机房,这些电脑不联网,差不多都是386那种级别的机器。学校机房收费一块钱一小时,这是我能负担的。

我把拷贝好文章的三寸盘插到驱动器里面,打开文件,慢慢地阅读,有些特别好的文章我还特意打印出来,拿回宿舍去看。现在回过头想想,感觉挺青涩的,但是那个时候,觉得这是一种特别美好的生活。

在那几个月的时间里,我看了很多东西。那时候网上很多的文章并不是一次写完,而是慢慢连载,所以每个礼拜天,我都会把最新连载的部分拷贝下来,然后拿回去看,这就变成了一个日常固定的生活状态。

三寸盘看起来比五寸盘可靠,但是也经常坏。当时我见过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比如把毕业论文或者最重要文件放进三寸盘里,隔了一段时间之后,突然就打不开了。遇到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重新拷贝,如果没做备份,这张盘的内容就废了。

我当时的那张三寸盘使用频率太高,每个礼拜天都要用它去网吧拷文件,然后再拿到机房读取,这样反复操作特别容易造成磁盘损坏。有一次我在网上看到一篇特别好的文章,那是一篇《银河英雄传说》的同人文,我把它拷到软盘上以后,拿到学校机房去,一插进电脑就听到驱动器里面‌‌“咯啦、咯啦‌‌”的响声,我心中感觉不妙,赶紧从电脑上打开A盘,想趁它坏之前把文件拷出来。

我把文件放到桌面上,但是打开的时候,我的心就凉了半截。我发现文章的前半部分是好的,后半部分完全变成了乱码。这个文件损坏了。

当时我特别沮丧,因为每个礼拜只能有一次上网的机会,如果发现文章有问题的话,再去重新下载文件就是下个礼拜的事了。但是事已至此,无可挽回,我只好把那张三寸盘从驱动器里退出来放在旁边,这张盘算是废了。我觉得还是先把前一半文章读完,后一半回头再说。

看完前一半之后,我无意中按了一下键盘。那个时候已经有了输入法的联想功能,在我按下键盘之后,就莫名地在这篇文章前半节的末尾部分接了几个词上去。本来那是半句话,后面都是乱码,结果被我无意中打出的那几个词接上,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句子。

这句话肯定不是作者的本意,但是它看起来好像是一个出自我手的文学创作。意外的是,我发现这句话很顺畅,那我是不是可以接着往下写?于是我试着模仿网文的风格,往下又写了几句话,就感觉那个故事突然之间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了。这个故事后面的情节当然是作者自己在写,但是我从这个地方开始,又挖掘出了它的另一种可能性。

那天我特别兴奋,一口气写了大概四五百字,现在来看这四五百字并不多,但对一个当时打字还不太熟练的人来说,四五百字已经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工作量了。打完这四五百字,我从头到尾再看这篇文章,发现这完全是一个新的故事。它并没有风格突变,而是前后连接变成了一个非常完整、浑然一体的故事。在那一刻,我忽然发现自己不光能看故事,也可以去写故事。

在那个年代,如果有人写个东西的话,要么发表在校报上,要么发表在当地的市级的文学刊物上,运气特别好的话,还能发表在省级文学刊物或国家级文学刊物上。如果能在报纸上发表一点豆腐块儿文章,就算是文人了。但是我忽然发现网络这个地方没有人管,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写完之后贴到网上去,很快就会被很多人看到,而且他们会非常快地给出回复。我觉得自己也可以试试看。

第二天,我又来到机房,把我续写的那篇文章存到另外一张三寸盘里,但当我再打开文章的时候,心里出现了一种不满足感。因为这是我接着别人的故事写的文章,等于是给别人续了一个结尾。我觉得自己既然可以给他续结尾,那我能不能自己也写一个故事出来?于是我就把这个文件抛开,新建了一个文档,按照自己的想法,一点一点地把一篇新的文章写出来了。

当然,那篇文章如果现在来看的话问题很多,算是个黑历史。但是那个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像真的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和兴奋劲儿,从脑子连到指尖,最后连到键盘上,让我打出字来。那种宣泄的感觉非常痛快,我把它写完之后,自己看了几遍,又修改了几遍,最后把它存在了三寸盘里,直奔网吧而去。

到了盲人按摩中心的四台机器那里,我坐在电脑前,这一次不再是去看别人的文章了,而是找到一些当时还比较小众的文学论坛,注册一个ID,然后把我写的文章贴上去。

七天之后,我再来网吧,来看大家对这篇文章的回复。现在来看,这属于极其原始的一种上网体验,要一个礼拜才能看到别人的回复,算是一个比较长周期,不像现在随时能看到。但是那个时候看到读者的回复要比我现在收到几千条、几万条评论兴奋多了,我会仔细地研究每一条评论是什么意思,如果读者觉得我写得好,我会特别有满足感,如果读者觉得我写的不好的话,我会赶紧给他回复,问他觉得哪里不好。那种交流的气氛比现在好多了。

慢慢的,我发的文章越来越多,大家的夸奖也比骂的要多。我每天的生活完全颠倒过来了,以前是每个周末去网吧拷东西,回到机房看,后来变成了每天去机房写东西,拿三寸盘拷贝好,然后拿到网吧去发。下一周我再去看他们的回复,然后回到机房,按照他们的反馈,接着修改文章。后来上网逐渐方便了,我写作的水平慢慢提高了,跟大家交流得也多了,在网上写东西这个习惯也一直坚持到了今天。

我的那些三寸盘拷贝了很多我以前的习作,以及别人的文章,包括那张坏掉的三寸盘,直到现在我还都保留着。我之前搬过几次家,这些三寸盘一直都放在一个盒子里,我仔仔细细地给它们打了一个包,跟我以前的日记放在一起。每次搬完家,我都会把它们放在书架上,有时还会拿出来玩一玩。

我甚至还特意去网上淘了一个二手的三寸盘驱动器,这东西现在已经非常罕见了。把它接到电脑里,会出现一个现在的年轻人已经见不到的盘符——A盘。打开A盘后,会发现有的三寸盘还能用,里面还有一些我当年写的东西,还会偶尔看一看。

后来有人问我是怎么踏上文学道路的,我说虽然这跟小时候看书多有关系,但是真正促使我走上写作这条道路的,实际上就是这张特别容易坏的三寸盘。它让我发现自己也能够写东西,我有写东西的权利,也有写东西的动力。现在我有时候回头去想,如果当时这盘没坏,我后来人生会怎样,简直就没法想象了。

它让我发现我有写东西的权利,也有写东西的动力。

去年腊八节早上,我收到了一个朋友发来的短信,跟我说腊八节快乐,我特别感动。因为现在大家都用微信了,除了保险公司、商家的通知短信,或者是诈骗分子的诈骗短信以外,几乎没人用短信了。所以有一个人用短信给我发节日快乐,那种感觉就好像过去有了手机短信之后,还有人给你手写贺年卡似的。

信息的介质是一代一代地传下来的,原来我们会觉得网络是一个高精尖的东西,但是现在感觉用微信给别人发个祝福已经不算什么,大家都是一个习以为常的状态,反而用短信拜年更像代表了另一种诚意。

短信的祝福反而代表了另一种诚意。

我在高中的时候跟一个笔友联络,当时我们通信很多,我在信里写过一句特别打脸的话。当时的《电脑报》报道了一篇新闻,说一个叫马识途的作家宣布放弃用笔写作,改用键盘,这在当时还在社会上还引起了一个挺大的争议。

我针对这件事和朋友在信里说,怎么可能用键盘写东西,键盘写出来的只不过是一些字母的组合。我们写字时脑子里想的是方块字,用手写出自己的感情来,键盘怎么可能反映出人类真实的感情呢?当时我觉得这句话特别有哲理,结果没过几年把脸打得啪啪响,因为现在我已经不用笔写东西了,全是用键盘写了。

现在很多人怀念手写信,很多人还会引用木心的一首诗: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这是一个很美好的图景,但是人们真的愿意回到那种原始落后的状态下生活吗?其实也不是。

我们对手写信的怀念,包括对短信的怀念,其实都是一代又一代人对我们不可能回去的时光的一种缅怀。我们之所以缅怀,就是因为我们知道自己不可能回到过去。就算有机会回去,我们也不愿意回去。科技给人带来便利,让人类愿意处于一个舒适的状态,去怀念当年那些不舒适的东西。那种回忆其实已经把那些所有不方便的成分都过滤掉了。

我们对手写信的怀念,其实都是对我们不可能回去的时光的一种缅怀。

在我的人生经历当中,三寸软盘促成了我走上文学道路,但是如果现在还是用软盘的话,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状况。随便拷一个软件就需要几十张软盘,装都装不完。

我一个北京的朋友跟我说他以前住的胡同多恬静,多美好,我问他现在愿意搬回去吗,他说他不愿意,因为上厕所太麻烦了,冬天取暖也是问题。

我们现在处于一个非常舒适的环境,所以才会有对过去的缅怀。如果现在还不如以前的话,我估计大家不会有闲心去收藏什么三寸盘,也不会去感慨手写信或短信拜年的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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