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三颗牙齿的上上下下(2)

被“枪毙”的第二颗

那个双料不吉利的日子带给我的不幸,不仅仅是损失了一颗下边的门牙,它的连锁反应是可怕的,按照四川人的说法就叫作“牙齿不关风”,实际上是指缺损了门牙以后,说话时吐词发音上的不自然、不习惯,这一点对犯人的压力并不很大。因为祸从口出这只警钟无时无刻不在犯人的心中敲击着,特别像我这类案情涉及政治观点的反革命刑事犯(不是政治犯,因为据说我们这个举世无双的共和国没有政治犯),已经不关风的牙齿,更得注意关住风。

真正的不幸在于我偷吃生产成品方面的困难,荷兰牛不仅打掉了我一颗下门牙,同时还将这门牙身边的两颗牙齿击打松动,松动以后的牙齿已经不可能一如既往地竭尽全力地为我所用。老实说,我学犁田耙田并不是他妈的什么通过劳动来改造自己(劳改前我一直自觉劳动着,都快七十岁了还在劳动——谁敢说写文章不是劳动)。我主要看重犁田耙田是单个人的劳动,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更为有利,例如我那脱口而出的什么什么言论决不会被我身边的耕牛诬陷检举,又如在山野田间乘四下无人之际,或者钻进包谷林里偷两根嫩包谷,或假装解大便潜入红苕地刨两根生红苕,站在耕牛身边大啃大吃,它也只有瞪着眼流清口水,决不会提出分一半给它否则就向监管狱吏报告之类的恫吓性要求。剩下的包谷芯子交它啃啮也不是向它行贿,而只是让它参与盗窃替我消灭罪证罢了。在门牙业己松动的现在,凡涉及到啃这类需要门牙首当其冲的勾当,我干起来就困难重重了,因此,这段时间我情绪十分低落。

这时正是所谓“文化大革命”的某个阶段,具体地什么阶段我也搞不清楚,因为当时有所谓《公安六条》的规定,其中宣布了犯人一律不准参加“文化大革命”的条款。但“文化大革命”所刮起的极左暴风,它将横扫的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支持包庇的牛鬼蛇神则将劳改犯人纳入其中。具体地说,对犯人捆绑吊打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例如以往捆犯人,把你捆得大汗淋漓呼妈喊娘也就是了。在“史无前例的”(这是当年各大报纸通用的定语)文化大革命中,在对犯人实施捆绑以前,必先由武装人员(即战斗力),悄声来到被捆者背后,然后飞快地一弯腰俯下身去猛拉被捆者的脚踝,使阶级敌人猝不及防地扑倒在地,反复数次直到有了头破血流的彩色画面出现,才压在地上辅以脚力使捆绑绳索更为深度勒入肌肉入骨三分,阶级敌人的狼狈状态也必将更为楚楚动人。这一崭新的革命举措,其立竿见影的效果是使受刑者进一步体会“大力挽救”、这个劳改词汇的可信度,特别是大力两个字的力度。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深夜,大约一个排的“战斗力”,突然包围了我所在的劳改犯人宿舍,首先鸣枪示警,然后命令我们这群从恶梦中惊醒的犯人从寝室里“滚出来”,当惊恐万状的犯人拥出时,站在两侧的士兵手执以棕绳缠成的鞭子劈头盖脑地一阵抽打。突然亮光一闪接着一声枪响,魂不附体的犯人听到一声令下:“到晒坝里集合!”然后在三十多名士兵虎视下列队报数。便有一个排长似的头目手执电筒来到队前宣布:“……我们将对你们这些反动家伙‘机枪点名’……”(有关详情我在那篇《我被“枪毙”的前前后后》的拙作中曾经述及),幸好这位斗志昂扬的排长说话不算数,如果真正兑现了血流成河的恐怖惨剧,才使本犯的生命由一个丑陋的句号,变成了一个抓耳挠腮的问号。(当晚在场的劳改犯目击者肖盛基老先生,1979年平反出狱,1994年从成都市大丰中学退休,今已77岁高龄,常与我饮茶叙旧)。

其后续发展证实,所谓“机枪点名”的人数只有八个,而且每个“死刑犯”还有一张只供宣判者念读的判决书,像所有的死刑判决书一样,首先是死囚的姓名年龄籍贯,然后才是滔天罪行以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等众所周知。自中共在大陆建政后我以各种身份参加的公判大会不会少于三十次,而此番我被判死刑却和那些判死刑的过程大不相同,这不仅仅是大白天枪毙和深更半夜枪毙的不同,而是我们这几个倒霉鬼在死前必须让各位战斗力轮番暴打,所谓轮番暴打,就是用前面说过的那种史无前例的从背后猛拉脚踝,使阶级敌人猝不及防扑倒在地头破血流,每倒地一次就用棕绳鞭子暴打一次,我在第三次倒地的时候,下巴颏首先着地,摔裂开一个长约四公分的口子血流如注。不知为什么,不论是暴打还是血流如注,筋骨上的疼痛感却并不是那样钻心透骨,这可能与挨枪毙的心理准备有一定的关联。

最后的一排枪响并没有命中八个脑袋中的任何一个,在一阵欢呼胜利的叫喊声中,战斗力全部撤离了刑场。当卫生员用针来为我缝合伤口的时候,我想找他要两片止痛片,张口一说话,却发现牙齿进一步地“不关风”,原来那一颗被荷兰牛“角下留情”打松了的牙齿不知去向,是挨打的时候在浑噩麻木中吐到了地上,或者在浑噩麻木中吞进了肚皮,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

我只好说,这一颗牙齿替代他的主人被枪毙掉了。

从后门到“前门”

有人对我说,牙齿掉了如果不镶补,时间长了就会危及邻近的牙齿,它们也会因为缺乏依靠而慢慢松动最后脱落。古人也曾对我说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对一个下半辈子已经被专政机关彻底没收、也就是吃穿不愁的劳改犯人,应该说没有什么值得远虑的事了。摆在面前却有一个最大的近忧,那就是没有了门牙,这意味着对付生红苕嫩包谷之类的应急食物我都将无能为力,对一个需要靠偷吃生产成品来填充肚皮的劳改犯来说,那将是一件十分令人懊恼的事。

雷马屏农场有一所医院,医院的规模并不很大,但正如常言所说:“麻雀虽小,肝胆俱全。”不很大的农场医院里也设有牙科,当然这牙科的医疗对象肯定不包括犯人。牙科室内有一位医生和他的一位助手。上帝保佑,这是两个刑满就业人员,那位年近花甲的医生丰宗锦还是大名鼎鼎的华西医科大学牙科的毕业生,助手只相当于他的徒弟。刑满就业人员毕竟与犯人有“同族同宗”的“血缘关系”,似乎留有可以商量的余地。而医院里的一位由重庆第三军医大学毕业的外科医生,还竟然也是一名和我“本是同根生”的前右派份子,现在又是同在服刑中的反革命份子名叫黄伦,“血缘关系”似乎更进了一步。我刚调来这个农场时和他同在集训队接受“集训”时结识,不久便和他建立了“臭味‘香’投”的交情。

我向他倾吐了“缺牙巴”被剥夺“啃权”的苦恼后,特别这苦恼还将漫长在未来的十多年的刑期内,他便答应替我想想办法。我这位犯人医生朋友虽说还在服刑期中,却因为其医疗技术的精湛,在医院这种以科学来治病的单位里还是有点影响力的,加上他不卑不亢令人折服的人品,在医院内似乎还颇得人缘(本想用威信一词,因考虑到其身份档次的不能造次,故改用此词)。几天以后,他带着遗憾对我说,牙科老医生已回话,“犯人不准镶牙齿。”老实说,我对一切见诸于法律条文政策规章乃至监规纪律的振振有词,不论内心同意不同意,只要它不危及我的肉体生存,我都是尽力遵守的。而对这类“不明法律来源”却具备法律威力的说法,历来十分反感,如果说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犯人的天职便是逆来顺受,我当然只有无可奈何的忍受下去。

别以为我和医院那位右派黄伦医生的交往是自由自在的,更别以为犯人到医院去是自由自在的,这一切机会只来源于地理条件的偶然,因为农场的场部在雷波县西宁乡,场部所辖的机修车间也设在那里,我在队上除了担任水稻班长以外,还负责植物保护工种,领农药修机器找配件给我提供了去场部的机会,而农场医院恰好是我的必经之道,每次只要我的身影在那位“臭味‘香’投”朋友的窗前出现,他都会出来和我“香”上那么几句。

这又得靠上帝保佑,我所在的劳改队是隶属于通木溪中队的一个分队,分队就只有一个令犯人唤作李队长的狱吏,犯人们在私下里称这位狱吏为“李瞎子”,这位转业军人大老粗有一只眼睛几乎失明,另一只眼睛也是瞎凑合,他如果能看见我的门牙岂不冤了“瞎子”这个绰号(但他听力极佳,犯人休想在他五公尺以内说悄悄话)。有一次我把这一情况“香”给了我那位右派医生朋友,直截了当地说,我镶了牙也不至于被发现。十多天后,在牙科病房空空荡荡的情况下,他把我带了进去,医生以当贼的心态为我的牙床打了样,然后悄声对我说:“等几天再来。”

几天以后,我不仅不应该反感那些“不明法律来源”、却具备法律威力的说法,相反还应该感谢它们仅仅是一种说法。如果法律条文或者监规纪律上明文规定了“犯人一律不准镶牙”,因而使犯人们众所周知,我那在众目睽睽之下亮相的两颗假门牙所招来的检举揭发就只好“吃不了兜着走”了。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可能是我生平第一次走后门,通过后门,两颗假牙便安上前“门”。

关键词: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