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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到最高法 生死间恐难逃厄运

陕西汉中张扣扣杀人案牵动了无数读者的心。张扣扣杀人案司法程序已近完成。陕西高院二审裁定维持汉中法院死刑原判,现案送到最高法等待复核。

有律师认为,为母亲报仇手刃仇家多人的汉中人张扣扣恐难逃一死,最高法有可能维持陕西二级法院的原判,张扣扣极有可能被“秋后问斩”。

张扣扣案中案

从表面上看,陕西汉中南郑县张扣扣杀死邻居王家多人,是一种原始正义血亲复仇,起因是之前王家数位男士和张母发生冲突,打死张母汪秀萍(1996年8月27日。受重伤的汪就死在了13岁的儿子张扣扣的怀中),二十多年后,当兵回来的张扣扣(2018年2月15日)替母报仇,持刀捅死王家父子三人,两日后投案自首。

陕西高法2019年4月11日裁定维持汉中法院2018年9月27的裁决——判张扣扣死刑,现案子已交北京全国最高法复核。一般而言,最高法将很快做出最后裁决,维持地方两级法庭的原判,张扣扣将在数月内被执行死刑。

张扣扣一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新华社4月11日报道此案送交最高法复核后,互联网中文世界讨论声此起彼伏,无论什么平台,支持张扣扣的声音和舆论占了大多数。讨论的焦点是:张扣扣杀人有罪,但罪该不该死。不少法律人都注意到:2007年最高法收回死刑最终批准权(复核权)后,绝少有推翻地方法院的死刑原判发回重审的。

法律人为张案逆转在努力

成功不必在我,功成我在其中。不少法律人都在努力,做最后冲刺看案子有无可能转圜,柳暗花明,最高法能“刀下留人”,驳回陕西原判,发回重审。原北京刑辩律师卢伟华发起一个推特投票:希望能在一周内征集10万反对处死张的投票,寄给最高法。他认为,大家都来发声,总会收到一些效果。卢伟华(2018年4月23日)对美国之音说:一般来说,最高法两三个月将做出最后裁决,但特殊案子如张扣扣案,也许会快一些。

他说:最高法在肖扬当最高法官时还有所作为,但后来王胜俊再到周强就越来越不行了,最近还出现了法官王林清事件,弄得大家都有了看法。“现在他们处理案子,完全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卢伟华说:从他在网上做的投票实践来看,绝大多数网友都是反对对张执行死刑的。“即便当时案子刚发生时央视的采访报道,也是很倾向张扣扣的,把社会的黑暗面揭露得很清楚。”

不过,这种舆论场的呼吁,对张扣扣案最后的逆转,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目前在美国大学当访问学者的北京律师滕彪不以为然。他(2018年4月23日)对美国之音说:张案送交最高法复核,“应该没什么悬念”,意思是张扣扣难免一死。滕彪认为,为张扣扣能不死要求最高法刀下留人的呼吁,特别是海外的呼吁,基本没有什么作用。滕彪说,最高法判张扣扣案这样一些具有指标意义的案件,都有自己的政治考量:关键是要“维稳”。

滕彪在中国当律师或辩护人时,曾担任后来成为知名案例的夏俊峰案中被告辩护人。2009年5月沈阳小贩夏俊峰被城管带到局里“修理”侮辱并发生冲突,失手将两名城管捅死。也是经过一审二审送最高法复核并核准,夏俊峰2013年9月被执行死刑。当时,这个案子也是引起很大轰动。

滕彪认为,夏俊峰案还是同张扣扣案有很大不同。夏俊峰最多是防卫过当,张扣扣则是故意杀人,两案背景和原因相当不同。但无论如何最高司法当局“刀下留人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成千上万个案子也许有一两个”。滕彪认为,最高法也是党来领导,最后的决定是党来决定的,而党是从更大的政治层面来决定问题拍板定案的。具体到张案,首先要考虑的是社会影响。

在新华社4月11日的报道援引陕西高法的裁决说,张杀数人,“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报道还说,张“虽有自首情节,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对其从轻处罚”。

律师学者:张扣扣有罪但不至死

不过,作者陈中华在《人过五十网》发表长篇文章认为,张是在杀母凶手得不到法律相应制裁和其父多次上访无果的情况下才去杀凶手的;张并无滥杀无辜;张在13岁经历的重大生活事件即其母被杀害与其所具有的偏执性人格障碍在法律关系上存在着因果关系。张的“家属找了国内三个比较权威的精神病法医专家做了个论证,结论是:张扣扣有急性应激障碍,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陈中华说:司法机关应当将张扣扣案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任何刑事案件都并非孤立的事件,司法机关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的事实,还要注意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给张扣扣一个生的机会,震慑的将是所有作恶的强势,维护的是国、民、党的希望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会向良性方面发展。“一个法律案件的审判,表面上与每位公民无关,然而现实反映的却是每一位公民摊上张扣扣事件后应吸取的教训,并矗立起一盏象征出路的法律明灯。”

陈中华提到了一个因“公众压力而改判”的先例:山东于欢案。“山东少年于欢在目睹母亲遭受讨债分子百般羞辱,而警方到达后仍未解除拘禁的情况下拔刀胡乱捅刺,造成一人死亡。于欢被判无期徒刑,引发公众极大愤慨。后来山东高院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

杭州律师郭羽翔:救张必须开辟“两个战场”

杭州律师郭羽翔说,现在要逆转对张的死刑判决,“难度已经非常大了!”他建议网友们大力呼吁有关当局“尽快启动针对当年张扣扣母亲被王家打死的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并以该案件的最终重审结果作为张扣扣案最终结局的前提。”

郭羽翔(2019年4月24日)对美国之音说:他并有对最高法的最后裁决完全丧失信心和期待。“我认为机会是一半对一半”。他说:张案必须“开辟两个战场”——一个是为张扣扣本人进行辩护的“战场”;另一个是要求启动22年前王家打死张母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的“战场”!一旦提出再审申请,就可以申请对张扣扣复仇杀人案的“中止审理”,以等待对二十二年前旧案的再审结果。

郭羽翔说:张扣扣故意杀人罪是成立的,但中国刑法规定,即便是故意杀人也可以不判死刑,罪名成立也可以分成很多种惩罚形式和内容。“张案反响非常强烈,甚至超越了网友意识形态的分歧”。“连所谓五毛张宏良都替张扣扣说话了。”

张宏良:天理熄灭了

中国毛派领军人物张宏良也在其4月11日博客中说:天理熄灭了。就在一小时前黑暗降临之时,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张扣扣死刑的判决。天理熄灭了!最终的报应或将不可避免!不过,张宏良这篇博客已遭删除。

安徽前检察官沈良庆:这是政治判决

安徽前检察官沈良庆认为,所有网上或舆论场特别是海外为张扣扣免死而发出的呼吁,有些作用但是“不大”。沈良庆2019年4月24日对美国之音说:虽然作用不大,但它有助于大家进行更深的思考。当局不大会因为民间的压力就改变其最终的决定和判决。

沈良庆认为,陕西汉中和高院做出的一审二审判决张扣扣死刑,其核心和本质就是同当年沈阳夏俊峰案中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表态那样:像夏俊峰这样的人‘必须杀’。沈良庆说:这就是维稳,从某种意义来讲,就是政治判决。

中国法庭特别是在文革期间经常使用的语言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具体到张扣扣案,它没什么民愤,反而是同情张的民意汹涌。为何当局还是要杀张扣扣?这时它根据的是什么民意?安徽前检察官沈良庆认为,中国的司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而是一个“专政工具”。他说,当局认为,如果张这样的人和做法都可以不判死刑,那么,以后大家都可以藐视法律而自己执法。这就是当局绝对不会允许夏俊峰杀城管一样。

2018年张扣扣案发后不久,媒体观察有一期节目谈到了张案。当时,记者在报道中写道:在许多自媒体上,有不少都转了“津门学者金纲”的短评:孝子复仇,于绝对优势下,并不滥杀无辜,知身后事,为免拖累妻子,于是不婚,是为仁;手刃仇家,并不苟且偷生,好汉自首,是为义;年三十,先祭母,后杀仇,是为礼;知晓人间法无望雪冤,转求自然法同态复仇之义理,且学得特种技艺,遂择机择时,一日提刀,成就夙愿,是为智。

推特上网友李方,提到了好多类似案子:江西明经国、河南范华陪、北京杨佳、河北贾敬龙、甘肃杨改兰、云南李明华、辽宁夏俊峰。

沈良庆还说:在中国,百姓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得不到国家保护,自求多福也是无奈之举,虽然不符合极权国家实在法,但在自然法意义上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

北京律师陈秋实:法律概念远未普及

北京法律人陈秋实是律师和电视节目人,在北京卫视的2014年演讲比赛(我是演说家)中获得第二名。他在那次名为《法制中国》演讲中提到了很多概念。比如,他说,中国普法普了几十年,但很多法律概念比如“无罪推定”、“一事不再理”和“举证责任倒置”,全中国13亿人,“有多少人能把它说清楚”?他说,很多中国人对法制的理解,还停留在这八个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问题是:掌握生杀大权的法官们,又有多少能比普通老百姓高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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