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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疑犯洗黑钱判监29月 民主派促林郑撤回引渡修订

涉嫌去年初在台湾杀害香港女子潘晓颖的香港青年陈同佳,早前承认4项洗黑钱罪,星期一在高等法院被判监29个月,扣除陈同佳去年被拘捕后还押13个月,他最快今年10月获释。陈同佳案引发港府推动《逃犯条例》修订,将他引渡到与香港没有引渡协议的台湾受审,但修订包括日后可将疑犯引渡到法制不健全的中国受审,引起香港各界强烈反弹,星期日有13万上街游行反对“送中条例”。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呼吁特首林郑月娥响应民意,马上撤回修订,并尽快安排会面商讨可行方案。

香港保安局今年2月宣布,因应去年初在台北市发生的20岁香港女子潘晓颖被杀案,推动《逃犯条例》修订,容许香港政府以“单次个案”方式,将身处香港的疑犯引渡到未与香港签订逃犯协议的地区,包括台湾、澳门及中国受审。事件引起香港各界以致国际社会关注及强烈反弹,担心分隔中港两地法制的“防火墙”被打破,疑犯有机会被引渡到法制不健全的中国受审。

涉嫌杀害女友潘晓颖的20岁香港青年陈同佳,在死者尸体被发现前返回香港。陈同佳去年3月在香港被警方拘捕,曾在警诫下承认争执后杀人及弃尸,由于杀人案发生在台湾,不在香港司法管辖区,警方只能控告他4项洗黑钱罪名,当中涉及死者潘晓颖的一张银行卡、一部数码相机、一部iPhone 6、2万元新台币及19,200元港币,财物加现金总值约3万2千港元,折合超过4,100美元。

陈同佳今年4月12日在法庭上承认4项洗黑钱罪,星期一(4月29日)下午在高等法院被判监禁29个月,即是两年5个月。由于陈同佳去年被捕后至今还押13个月,他仍需继续服刑。如果陈同佳在狱中行为良好,可扣减3分之1刑期,最快可以在今年10月获释。

法官彭宝琴判刑时表示,明白到被告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杀人,却无需面对谋杀指控,或会令人感到非常气愤和不公,但法庭按照被告面对的控罪判刑,是司法公义所要求的。

法官强调,无论被告多么有可能干犯最卑劣的罪行,他亦应该得到公平审讯的权利以及全面保障,否则刑事审讯程序会出现“短路”(short circuiting),不但影响本案被告,更会连累整个刑事司法系统。法庭判刑时,必须时常谨记这些基本原则。

根据控方案情,被告陈同佳与死者潘晓颖案发时是情侣关系,两人去年2月8日前往台湾。据被告的警诫供辞表示,两人去年2月17日凌晨在台北市的酒店房内争吵,其间女事主声称腹中怀有前男友的胎儿,被告亦看到一段女友与陌生男子性交的影片,激动下将对方的头撞向墙壁,用双手从后勒对方颈项,两人在地上纠缠约10分钟后,女事主死亡。被告后来将死者的尸体折迭放入行李箱,翌日将尸体弃于公园的灌木丛。

民间人权阵线、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民间团体以及法律界选委代表星期一(4月29日)在立法会召开记者会,响应陈同佳判刑,以及民阵估计星期日的4-28“反送中”大游行有13万人参与。他们在会上高呼“反送中、撤回引渡恶法”等口号。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议会阵线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在记者会上表示,星期日的大游行有13万人上街反对引渡条例修订,她坦言比民主派预期的5至8万人多,她要求特首林郑月娥要响应大游行的要求,就是撤回或者起码要搁置修例,然后考虑民主派提出的“日落条款”或者“境外犯罪在香港法院审讯”等方案。

毛孟静呼吁星期一下午由北京返港的林郑月娥,尽快安排与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会面,商讨可行的方案解决引渡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的问题。毛孟静又表示,林郑月娥的管治已经去到临界点,如果她不认真响应民意,民主派重申要求林郑月娥下台。

毛孟静说:“民主派会议呼吁林郑月娥不要再自欺欺人,话(游行)人数的数字是不重要,如果连人数的数字都不重要,这种万人空巷、连国际新闻都觉得是很罕有的画面、场景,她都认为是不必在乎的话,她是贻笑国际大方,她现在在香港的管治已经去到临界点,我们要求她认真考虑,千万不要以为他们(游行人士)纯粹是政治口号,不需要担心,要不然我们警告她:林郑下台。”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家麒表示,港府以解决台湾杀人案为理由,推动引渡条例修订,但是港府一直未与台湾商讨引渡安排。郭家麒表示,除了台湾之外,还有中国大陆等未有与香港签订引渡协议的国家及地区,主权移交超过21年以来,都未能达成协议,主要是因为香港人不信任中国大陆的司法以及检控制度。

郭家麒质疑林郑月娥政府只是用了21日咨询期,就取代21年的时间,他形容港府今次的做法是“借刀杀人”、鱼目混珠,而星期日的13万人大游行,亦令到林郑月娥上任接近两年的社会和谐“假像”破灭,如果北京及林郑月娥继续漠视民意,只会令港人对北京更不信任,最终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

郭家麒说:“我想讲林郑的假像今日已经破灭了,如果她在藐视这13万人对她的呼声的话,死期都不远,她应该尽快下台。如果(北京)中央以为今次可以透过这件事(修例)拿走一国两制的话,它只会引来更多香港人,无论对特区政府以及(北京)中央政府更加大的不信任,亦只会得一个后果,社会更加撕裂,不会再有它想象中的和谐,以及香港会继续在这个漩涡入面,连我们最起码经济的价值都会消灭。大家都知道最近不只是普通人讲,国际的分析以及一些不同国家的商人讲,实行引渡条例,香港的经济地位是岌岌可危。”

法律界选委、大律师查锡我表示,30位法律界选委的立场都很清楚,他们相信香港人是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有恐惧。查锡我表示,无可否认中国的司法一直有进步,但仍有很长的路,他认为星期日13万人上街就是表达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恐惧。

查锡我说:“你去问任何一个香港人、如果犯了事,他愿意在香港受审抑或愿意在中国大陆受审﹖就是这么简单而已。我们香港人昨日13万几人出来(游)行,就是表达这个要求,我们告诉香港政府、我们告诉(北京)中央政府,香港人是对(中国)国内的司法制度是无信心、我们是对(中国)国内的司法制度是有恐惧。”

查锡我表示,其实有很多方法处理陈同佳案,例如可以将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延伸到台湾、中国大陆以致全世界各地。查锡我举例,中国刑法第7条表明,中国的司法管辖权都是延伸到全世界的,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在世界任何地方,如果干犯严重罪行,起码监禁3年以上,犯罪的地方可以将相关证据交给中国的法庭,在中国的法庭处理潜逃返中国的中国公民。

查锡我说:“即是等如现在的陈同佳案一样,他在台湾谋杀了女朋友,如果我们的司法管辖权可以延伸到台湾的话,只要台湾当局将有关的证据提交给我们的法庭,我们还可以在香港处理。所以我们一句很简单的说话就是,我们希望香港人不需要去一个无保障、无公平审讯的地方去接受审讯。”

公民党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表示,陈同佳案的判决给予香港政府更多咨询时间,无需急于在7月立法会休会前通过修订,以完善引渡条例修订的内容。他呼吁港府可以考虑民主派提出的建议,包括日落条款、域外法权以及大律师公会提出的修例建议,可以更完善去处理台湾杀人案。

郭荣铿说:“今天下午的判词证实了根本上是无需要这么急,政府这样匆匆一两个月之内,要通过这个方案,所以现在我们正式再次要求政府马上撤回逃犯条例(修订)的方案。”

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表示,林郑月娥如果拒绝撤回修例,民阵将别无选择,只能在短时间内公布包围立法会的行动,他又批评林郑月娥星期一并未回应台湾陆委会的要求,亦无回应民主派日落条款等建议,对此表达强烈不满,要求林郑月娥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下台。

林郑月娥及李家超星期一下午会见记者表示,陈同佳最快今年10月获释,她认为修例有逼切性及刻不容缓,希望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星期二开会能在互相尊重下尽快选出主席,并在7月休会前通过修例,让港府有时间处理后续细节。

被问到星期日13万市民上街反对修例,创雨伞运动后游行人数新高,林郑月娥响应表示,早知修订有极大争议,港府会尽力化解有关争议,就“市民的关注或不理解的地方”,希望能透过法律审议的过程,可以澄清及消除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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