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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了迁就梁振英一个人律政司涉胡乱告人

维护香港法治的律政司,为了迁就梁振英一个人而涉嫌胡乱告人,遭到法官昨天6日在法庭上驳斥,案中被告人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因此而上诉得直。

此案发生于2016年,时任特首的梁振英遇到示威者,当中一名示威者吴文远向梁投掷三明治,但却误中梁身旁的警方署理总督察,吴事后被裁定普通袭击该名警察的控罪成立,判牢3个星期,但吴不服定罪提出上述,高等法院6日裁定吴文远上述得直,撤销定罪及刑期。

法官邱智立在庭上批评律政司将署理总督察,而非梁振英列为受袭者,检控决定表面看来不合常理,明言此举如为避免梁振英出庭作供,做法明显值得商榷及令人不安。

法官在庭上指出,本案反而有充足证据证明吴触犯了普通袭击梁振英的罪行,因此“有一点令本席大惑不解的,为什么控方不直接控告上诉人普通袭击梁振英先生而选择以刘泳钧作为受袭击者”。邱官坦言如因梁是时任特首,检控当局为免传召他做证人,才作出这样选择,“那检控当局就是因为一个人的缘故或要迁就一个人,而作出一个表面看来不合理的检控决定,这做法明显地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不过邱官补充,他并不知道真正原因,不作揣测。

吴文远上庭前手执三明治会见传媒,言辞间对上述不大乐观,直到邱官庭上宣布他上诉得直,他还感到错愕,在步出犯人栏还笑问发生什么事,而旁听公众鼓掌以示支持,大叫“有天理”。

吴离开法院时高举胜利手势,声称“毕竟一份软趴趴的三明治又如何称得上是袭击”,“整件事根本就是政治检控!因为政治原因才选择检控我,亦都因为政治原因,才选择不传召梁振英出庭”。他不担心律政司上诉,拒作揣测。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将研究法官判词和主控的报告,再决定需否跟进,强调律政司一直捍卫独立检控原则,不受涉案人士社会阶级、公职地位或其他社会地位影响。

控罪指2016年9月4日立法会选举投票当日,吴文远袭击署理总督察刘泳钧。审讯时梁振英并非控方证人,直至辩方向法庭提出申请,辩方始获准传召梁出庭作供。

法官在判词指出,原审裁判官是在“恶意转移”基础上,裁定吴袭击署理总督察刘泳钧罪名成立,即控方必须证明吴针对梁的袭击行为,最后转移由刘去承受。惟邱官翻看新闻片段,认为刘当刻从容前行,只是双手稍为有点动作,看不到刘有半点忧虑会被三明治袭击,明显刘明知三明治不会击中他,只是本能反应伸手“挡格”,这当然不构成普通袭击,故认为吴的定罪不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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