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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下等人

老话说得好,人分三六九等,说明人可能还是有个高低上下的差别。但是何为上等、何为下等,标准是什么?每个人心里那杆秤恐怕不尽相同。

翻看民国的报纸,可以看到很多关于上中下等人的议论,判别的标准五花八门,非要概括归类的话,大致有衣食住行、思维认知和道德观念几个方面。

衣食住行的内容最丰富,如上等人热衷穿长衫,下等人为便于劳动多穿短衣。画家陈乃超为了凉快穿着白纺绸的短衫出门,进了一栋大厦的电梯,操作工竟视而不见,及待其他衣冠楚楚人士进入,才启动电梯上下运行。陈画家受到严重伤害,专门撰文《穿短衣的反响》对此进行评论,称自己平时穿长衫来到此处,不论有没有乘客,电梯都是扶摇直上,这一次穿了短衣,“那司机者便将眼睛放在额上”,并进一步概括“上海人是看不起穿短衣的,以为是下等人”。

其他文人亦有此类呼声,在报纸上呼吁“下等人其阶级果然分别在长衣和短衣么?”并开门见山指出,若是有人格,就是穿短衣恐亦无伤大雅,若毫无人格,即使衣服十二分漂亮二十分道地,总是“下作”。

好在风水轮流转,随着西风东渐,西装革履又把长衫打得满地找牙,取而代之成为上等人的标配服饰。

吃的方面更加明显。上等人吃白米,下等人吃高粱,上等人的零食里有巧克力冰激凌,下等人捞到西瓜吃都不容易。然而,即使下等人在食物上几乎没什么选择空间,仍被贴上“下等人大都贪吃”“贪吃懒做”“脑满肠肥”的标签,甚至将贪吃作为决定下等人命运的决定性原因,并据此提出了“炉火论”,该理论将胃口比作炉子,称适当加入燃料则炉火旺盛,若将大量燃料倾入,炉火便压熄了,借此批判下等人之所以下等,就是源于“乱吃多吃”,搞乱了头脑。

在住的方面,有篇题为《都市中的游牧生活》文章,用艳羡的语言描述上等人“住的是前有花园,后有草地的大洋房”,此外还有饭店、姨太太的公馆、舞厅。中等人则住在房屋、晒台、弄中、旅馆里。至于下等人,夏天栖身小菜场、冬天躲在弄堂口,此外还有粥店、老虎店(开水铺)、鸦片馆、小客栈等等,虽然选择很多,但显然是一蟹不如一蟹,度日如年。

交通方式上,汽车自不必说是上等人的座驾。但公共电车也分等级,坐头等车厢的是上等人,乘三等车厢的是下等人。由此出现了极为奇怪的现象——纵使头等车厢里的人满得像罐头,这些“上等人”也要咬牙坚持,死活不愿移步到宽松的三等车厢。

以认知和反省能力为标准的观点较为客观。如1948年5月,《申报》的自由谈栏目,探讨上等人和下等人的分别,认为“不是因地位的高低,亦不是因职业的不同,而应当用他们反省的程度为标准”,称“所谓反省,就是回忆过去的行为而辨别他们的是非善恶”。能够勤于反省自新,就是上等人,沉溺于现状不思反省进取,则是下等人。也有一些悲观的观点,如编剧蔡楚生的剧作《王老五》,用贫穷、顽强、有着阿Q的气质来定义下等人,描述下等人在极其困苦的境遇中挣扎着,希望生活安定,而结果却大抵在生活压迫与时代苦难中悄悄地死去。

最为一致的判定标准应数道德观念。1939年,汪精卫媚日投降,其言行遭到媒体界猛烈炮轰,骂其“背叛人民”,称其行动无耻、罪无可逭,是“汉奸”和“下等人”。

纵然人们在以吃穿用度为标准来定义人等上会存在分歧,但称呼卖国贼为下等人想必是全票通过。即便有反对的声音,肯定是嫌唾骂的还不够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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