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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守则

1972年,无休止的批判有了停息的间歇。疲惫的劳动,无聊的生活,恶劣的“食料”,吃不饱,精神的空虚,让男女知青看不到尽头。胆大的知青开始谈恋爱,和地下工作者一样,各种方式争奇斗艳。如今想来,仍让人喷饭。我们班有个知青叫俞宝康,白白的,胖胖的,非常文静,苏州人,非常爱干净,白球鞋刷得乾乾净净。最近一段时间,每逢天黑,他就刷白球鞋,顺手就把鞋放在门外的窗台上,然后,信步向连队后面走去。我们这些马大哈根本不在意这些小事。不料,有位有心的知青发现了其中的秘密。每当俞把白球鞋放在窗台上不久,就有一位女知青也向连队后边走去。他向我们公布了他的发现,我们立时来了劲。跟踪的结果,正是这样。怎么办?第一个办法是偷偷拿走白球鞋。俞宝康一走,我们立即替他把白球鞋收起来。那位女知青走到我们宿舍附近,一看没有白球鞋,很快就回去了。不一会儿,俞宝康就怏怏地回来了。初战告捷,我们高兴地不敢大笑,只能捂着肚子捂着嘴偷笑。

后来,俞宝康放扫帚,我们收扫帚,放什么收什么。他恨死我们这些促狭鬼,但又毫无办法。后来,他改成唱歌,唱样板戏之类,这样我们倒毫无办法了。看着俞宝康天天容光焕发,我们这些癞蛤蟆心里酸溜溜的,总想给他制造难题,破坏他的心情。这大概就是人类的阴暗心理吧。有一天晚上,俞宝康又出去了,黔驴技穷的我们只好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告诉连长去。于是,我们班最小的知青(15岁),自告奋勇跑到了连部。连长毛连元正在喝酒,满脸通红,醉醺醺的。一听报告,立即摸了一把铁锹,嘴里一边大骂,一边喊着“抓流氓!”向连队后面冲去。我们班的几个知青跟在后面助威,只见前方两个白影倏地突然分开,然后向两个方向跑去。由于连长醉得打晃,我们又不是真的想抓俞宝康,所以无功而返。整个连队轰动了,笑的,骂的,一晚上没安静。

没几天连里出台了一部谈恋爱的规定,由于时间久远,细节记不清了,但大致内容如下:1.男女知青谈恋爱必须年满25/23周岁。2.谈恋爱必须向连部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不然以流氓论处。3.谈恋爱的时间,规定每晚7:00—9:00,其余时间不许谈。4.谈恋爱的地点在连部办公室门前的窗户下,其他地点不行。5.连部提供条凳,用后归还,损坏照价赔偿。6.男女知青的正常接触,需有男女知青排的排长在场。

按照这个规定,我们这些未满25/23的知青只好老老实实地在屋里呆着,年龄大的知青也绝不会跑到连部去谈恋爱。俞宝康也歇菜了,再也没有白球鞋之类的接头暗号了。在此,我向俞宝康表示歉意,但愿经历过风雨的你们更幸福。没想到一场恶作剧让我们刚刚萌芽的爱恋之情遭遇了全面的打压,致使我们回城探亲都不敢为女知青捎东西。因为一旦带回来,你必须给班长检查。排长检查完,还要经女排的排长、班长检查。然后,六个人站在连队中间的大路上,才能完成货物的交接。幽默吗?今天我们可一点也笑不出来。

(选自《黑五类忆旧》第六期,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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