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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控特首标准不一?曾荫权:不比较免生怨愤

公职人员收取利益的界线如何厘定?两位香港前特首的不同命运争起香港社会巨大争议,律政司的公正性备受质疑,刚刚重获自由的曾荫权也首次开腔回应。

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周三(1月15日)刑满释放,早前因身体不适送院的他步出医院,开口第一句首先感谢传媒:“这二十几年来都不离不弃,很多谢你们,好难得。”

现年74岁的他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入狱20个月,去年上诉减刑至12个月,是第一个被定罪的前特首。控罪指他在任行政长官审批雄涛广播公司的牌照申请时,没有申报他正讨论向大股东黄楚标租用豪宅,构成利益冲突。同案的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贪污罪成,入狱7年半。

他的继任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也涉嫌没有申报收授澳洲企业UGL五千万元而被廉正公署调查,但香港律政司上月决定不提出起诉,引起香港社会和法律界连番质疑。

被问及如何看待两宗案件的差别待遇,曾荫权说:“我不会做这些比较,因为这会牵起我以前心里一些愤怒和怨恨。我在好几个月前,花了很大努力才全部扫除,靠读经和上天保佑,所以我现在已经没有这些思维了。”

不放弃上诉

已经完成服刑的曾荫权仍在寻求上诉,希望推翻定罪:“作为香港人,在香港法治环境,寻求公义和清白是要坚持的,这不可放弃。”终审法院已经批准上诉,将于今年五月开审。

身为天主教徒的曾荫权说此刻心中只有一件事,就是感恩。他希望恢复过去几十年每天到教堂望弥撒的习惯,与太太过宁静的退休生活,现在除了想跟太太好好聊天,最想的就是“喝一杯久违的咖啡”。

曾荫权在六十年代加入政府,由中层公务员做起,及后成为港英政府首位华人财政司司长。他2005年接替辞职的董建华,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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