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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维权律师刘正清成中国因法庭辩护词而遭吊照第一人

中国广东省司法厅1月16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吊销维权律师刘正清的律师执业证,使刘正清成为中国律师界因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词而遭吊照的第一人。

司法厅文件含糊地表示,刘正清2016年在新疆及2017年在广东佛山的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发表的辩护词内容属于“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违法行为性质及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律师的专业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整份决定书都没有提及他的哪些辩护意见言行如何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及违法。

今年54岁的刘正清曾经代理或协助多起敏感维权案件。刘正清去年12月底接到广东省司法厅通知,称他在两起案件提交法院的辩护词中,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情节严重,计划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

今年1月5日,广东省司法厅就吊销刘正清律师执业证举行所谓的听证会,刘正清拒绝参加,而希望旁听的多人被强行抓走,更多人被拒门外。

不过,当局在最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却刻意避免“危害国家安全”的提法,改以含糊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取代。

行事低调的刘正清多年来主要为信仰受害者、上访维权者及良心犯辩护,曾代理过新疆人权捍卫者张海涛“煽颠”案、武汉民运人士秦永敏“颠覆”案、709大抓捕的谢阳律师案、四川人权捍卫者、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构陷涉嫌“泄秘”案等。刘正清在代理这些政治敏感案件中,曾受到种种阻挠及威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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