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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独立时论社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胡适从美国归来担任北京大学校长。在此期间,他向“独立时论社”提供了很多稿件,发表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上。由于时代的变化,许多人早已不知道“独立时论社”是怎么回事了。更糟糕的是,如果上网搜索,在“胡适”的词条下居然有如下解释:“他于20年代办《努力周报》,30年代办《独立评论》,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都属政治性刊物。”这会给人造成一种误会,以为“独立时论社”与《独立评论》一样,是一个“政治性刊物”。

其实“独立时论社”并不是一份刊物,而是由胡适的学生张佛泉、崔书琴创办的一个通讯社。如果说现在的通讯社不仅非官方莫属,以采集、发布新闻为主要职能,以报刊、电台、电视台为对象的话;那么“独立时论社”则是一个专门向全国各地报刊提供稿件的民间机构。这一特征,是我在翻阅《胡适遗稿与秘藏书信》时发现的。

在这套书第33卷的最后,有崔书琴致胡适的五封信。信后附有《独立时论社征稿启事稿》的影印件,其全文如下:

先生:

我同北大清华各校的朋友们最近组织了一个独立时论社,寄发文稿到全国各地报馆同日发表。四个月来,成绩还算不错。现在与我们合作的共有二十五个城市的三十八家日报。这些日报拥有的读者合计起来要有好几百万人。每篇文稿除去用费及本社公积金外,可以有七十万元的稿费。

我希望先生也能参加我们的工作,每隔两个月寄一篇时论文章来。篇幅以二千五百字最为合宜。文章如果富于时间性,请用最快的方法寄给我们,我们的社址是:北平景山东街东老胡同五号。敬祝健康。(《胡适遗稿与秘藏书信》第33卷第545页,黄山书社1994年12月第1版)

为什么这个“征稿启事稿”没有具体的抬头和落款呢?细读崔书琴致胡适的五封信件,可以看到在第四封信中有如下几句:“昨天谈到请外埠名家为我们写稿的事情,我现在拟好了一个信底,您如果认为妥当,就由您具名发函,邀请发给什么人,请您自己决定,信打好后请您签名寄发。”(同上,第542-543页)由此看来,这个“征稿启事稿”应该放在第四封信之后。

那么胡适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呢?查《胡适全集》可以看到,1948年3月他曾以“独立时论社同人”的名义,在《独立时论》第一集序言中写道:

在民国三十六年的春天,我们一些在北平教学的朋友们,觉得应该利用余暇,写写文章,对重要的时事问题,以独立的与公正的立场,发表一点意见。我们认为在目前我国情形之下,这是我们在教学以外应尽的一种社会职责。我们很希望我们的意见能够有助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文化及科学的进步。但是单独出版刊物是我们的财力所不许的;专给一地的刊物撰文,读者究竟是有限的,同时给各地许多刊物分别撰稿,我们的时间是不够的。因此我们决定仿照欧美专栏的办法,将文稿寄发国内外各地报馆同时发表,而文责仍由作者自负。实行以来,快一年了。有许多地方的读者和本社同人都以未能读到本社的全部文章为憾,所以我们这次将去年五月至十月间所发表的文章印成一集。(《胡适全集》第22卷第718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由此可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利用业余时间对当前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进步发表个人意见,是知识分子对国家应尽的责任。在这方面,独立时论社在当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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