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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井自杀的老人及他儿子的表决心

虽然1949年后一直强调阶级斗争,但真正以阶级斗争为纲是在六十年代所进行的四清运动,在当时经过五十年代一系列的措施和运动,比如土改运动、五反运动和社会主义改造等,在表面上中国的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了,即使是被认为代表资产阶级思想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也通过反右派运动被“镇压”了下去,因此,六十年代所强调的阶级斗争主要指那些已经被列为另类的以前曾经的剥削阶级(比如五类分子)、暗藏在革命队伍中的有着各种问题的那部分人,也就是说六十年代除了对五类分子加强监督改造外,阶级斗争还要在自己的内部深入进行,从四清运动中小四清(清帐目、清仓库、清工分、清财物)到大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本身就是从经济到政治清理内部自己人的一场运动。也许只有不断的阶级斗争才能让人们忘记经济领域各种政策的失误,挑动每一个人的斗争神经,让人们普遍陷于内斗之中才能让人们人人自危而无暇他顾。

今天所讲到的这个案例就是在四清运动中对一位成份是贫农、当年已经六十二岁的老人的斗争,事情发生在广州市榕树头生产队,这位老人因不堪被批斗最后投井自杀,以下是四清工作组及生产队向上级部门所提交的《关于刘桂松畏罪自杀事》的报告全文:

【刘桂松,花名阿蛇,现年六十二岁,榕树头生产队职工,家庭成份贫农,本人出身流盲(氓)。解放前后,作恶多端(具体事实见前报去的调查检举材料),在群众中引起极大的民愤,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群众一致要求斗争他。因此,我们对他的罪行作了调查,并呈报上级批准,由于材料欠完整(缺本人的坦白材料),工作组组长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我们责成刘桂松向群众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我们根据上级的指示,随即研究了具体步骤(工作组组长已有抄录),现将刘桂松坦白交代和畏罪自杀的情况报告如下:

三月廿五日晚,工作组叶同志找刘桂松谈话,主要是交代这次运动的政策和启发其主动交代问题,在这同时,贫下中农筹备小组骨干分子协同工作队李同志分别找其儿子刘记林、儿媳李记×谈话,交代政策,提高觉悟,要求他们站稳立场,划清界限。这天晚上刘桂松除交代了解放前参与抢劫砌石场以外,没有交代任何问题。

三月廿六日晚,我们要刘桂松首先向贫下中农骨干坦白交代,在未开会前,工作组叶同志又个别向他进一步交代了党的政策,刘桂松愿意坦白交代。接着在会上交代了如下三个问题:(1)抢劫石场;(2)解放前开赌馆、烟馆;(3)施奸妇女2人。大家根据他的坦白情况,反复的指出他的交代不彻底。但他坚决表示他没有其他问题,甚至以枪毙头来威胁大家。大家随即以大量的事实来揭发他的罪行,但他仍然顽抗抵赖。这次会议对他未有采取粗暴的行动。

三月廿七日晚,刘桂松向全体贫下中农交代。该日下午工作组叶同志又个别向他进行教育,指出其出路,刘表示愿意向群众交代自己的问题。但在大会上仍不坦白,当群众检举他问题时,避重就轻的承认一些问题,有的问题在人证物证面前还死死抵赖,当即引起群众的巨大愤怒,贫下中农筹备小组组长刘金奈同志以难以压抑的怒火,上前去打他2个耳光,并把他按倒地下,随即群众蜂拥而上,有的拿着火把和火柴,有的举起烟斗,有的拿柴头,工作组令大家平静下来,对刘桂松加以训斥,旋即叫其儿子刘记林将他带回家。

三月廿八日晚继续开群众大会,会议情况大体和昨晚相同,不同的是有许多受过他侮辱和欺负的人上前(控)诉他罪行。会议进行到11点多钟,便叫他回去了。当晚没有布置人注意他的行动。

三月廿九日晨六时许,其子刘记林突然向工作组叶同志报告其父亲刘桂松失踪,叶同志即叫其去寻找,结果在该村前面150公尺处田边井里,发现刘桂松的尸体。工作组叶同志,贫下中农组长,生产队长,随即赶到现场,将尸体捞上,已无法挽救,并验明刘桂松却系投井自杀,随即又将此事报告了作业区。

我们认为,刘桂松的自杀,正说明他对人民犯下了极大的罪行,害怕人民对他的惩办,因而走上了自绝于人民的死路,对于刘桂松的自杀,如果说我们有责任的话,那就是我们思想麻痹,没有对他的行动加以控制,使其有机会逃脱人民对他的斗争和惩办。

谨呈

作业区支部
工作组
榕树头生产队长范锦松
贫下中农筹备小组长李金奈
工作组组员叶坤元

一九六四年三月卅日】

以上报告所提到的内容,实际上是当时在基层进行四清运动对所列重点人物进行斗争的一个基本程序,先谈话,交代政策问题,然后召开批斗会进行斗争,最后根据自己坦白和群众揭发材料进行处理。在这个过程中,特别是批斗会,是每一个人最难过的关,刘桂松老人就没有挺过这一关。就刘桂松老人来说,虽然解放前有些被揭发出来的不良行为,但自己毕竟是贫农出身,是最革命的阶层,怎么这场运动就会被搞到自己头上来呢?问题是,除了解放前那些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情外,自己在解放后的行为还算规矩,根据与上述报告同时间榕树头生产队给上级的处理意见中所说,他的问题是:

【一、霸占房屋五间,为照顾其家属的住房问题,不作全退,但他生前卖出去的二间房屋所得300余元,需退回;

二、刘58年在食堂工作时期,根据自己坦白贪污3元,又偷白山陈添小狗一条得款2.5元,占生产队灰5担,每担价1.5元共计7.5元,私卖公家松树枝得款8元。以上所有款项认为须要全部退出。】

一位六十二岁的老人,为了21元钱和被别人所说的霸占房屋问题,被批斗、被殴打,最后不堪忍受这种屈辱而投井自杀。也许刘桂松老人至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当作典型被批判,笔者读了这份材料后,也还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因为这样一点点事情会被批判,也许只有当时的四清工作组的叶同志才知道吧。

这份材料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除了报告中所提到的“走上了自绝于人民的死路”这个结论外,在刘桂松老人投井自杀后的当天,工作组和生产队还专门召开了《刘贵(桂)松畏罪自杀座谈会》,让刘桂松儿子刘记林讲述自杀经过,而刘记林在讲述的过程中,不知是否是被形势所逼之下还表了决心(座谈会记录稿,内有许多言语不通之处):

【刘记林介绍自杀经过

工作组找他谈话两晚以后,我经常都注意他的,在我未睡前,我都看着他,第二晚我特别注意他的行动。在胡其龙劳动回到半路时我还相劝要向大家坦白,他说好,我第二晚夜就讲。我说你做过的事你一定知道的吗?到昨晚在大会上他又什么都不讲,人家揭发还不承认,昨晚散会后,我还特别注意他,我回去到他家里去看他,还在那里睡觉,我因眼睡,就睡了,到今早起来我母就发现他不在了,房门开了,我首先在屋找,没找着,我就来报告叶同志,叶坤元同志叫我去找,开始我到××××草棚那里找发现有他的皮带,我就想他一定去自尽了,以后我就到田林去找,结果就发现他在陈××的田边井里发现尸体,是投井自杀,发现后我首先去找金奈,后又去找锦松,后找到锦松,我就同金奈去找叶同志,经过就是这样。

他以前的罪恶我是不清楚的,他过去对我是很克薄(刻薄)的,这几天我常常对他说,你犯了罪恶,你就应该讲,你不讲我知道我都要揭发你。我对他的死,认为是应该,犯了这样多罪恶,我保证站稳立场,保证不会报复,在未有经过×××谈话时,自己有一些思想包袱,经过谈话以后,我的包袱就放下了,以后我保证不会有什么报复思想,并且一定教育自己的亲人,正确对待这个问题。今后我准备在大家(会)上表示我的态度。

刘记林

1964.3.29】

一句“我对他的死,认为是应该的”,伤透了多少天下父母的心!更表露出普通人在运动中屈服于政治淫威之下的无基本道德底线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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