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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杰荣:禁止离境是人质外交,违反国际和双边协议

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批评中国对包括美国人在内的外国人实行禁止出境以获取政府所需利益的做法为“人质外交”,违反了联合国《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美中领事条约》。

纽约时报报道,中国当局扣留了3名美国公民以迫使他们被中国政府通缉的亲人归案。孔杰荣说,这是一种“人质外交”。

孔杰荣说:“你利用这些无辜的人成为人质,拒绝释放他们,除非他们已不再联系的父亲同意回中国。首先,没有法律授权他们可以这样做。习近平强调要依法办事,但这种做法依据的是什么法?中国的警察和政府依据的是什么法?”

美国公民辛西娅·刘和维克多·刘(译音)姐弟今年6月随他们母亲也是美国公民的桑德拉·韩(译音)回中国探亲。不久姐弟俩被禁止离境,他们的母亲更被关进了被称为“黑监狱”的秘密地点。

孔杰荣说:“她是美国公民,根据《美中领事条约》,美国应该有权接触她,不是只有一次,也不应该被限制我们可以告诉她的内容。”

孔杰荣表示,中国限制外国人离境的做法不仅违反了美中两国都批准的联合国《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也违反了《美中领事条约》。他说:

“中国政府和警察的许多行为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警察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记得几年前到上海想去访问人权律师郑恩宠。……院子里有6个警察,我说我要去看望郑先生。他们说,不可以。我说,你们不让我进去?他们说,是。我用中文说,你们有什么法律权力不让我去看望郑先生?跟我每次问这个问题时得到的答复是一样的,‘我们是警察!’。在上海如果你是警察,你不需要别的权限。警察就有权力。这就是无法无天。”

刘昌明是原中国交通银行广州分行负责人,因涉嫌违法放贷98亿元人民币于2007年被通缉,同年他外逃。为什么中国通缉的逃犯可以长期居住在美国而不被遣返呢?孔杰荣说,因为双方没有引渡条约。

“为什么没有?因为我们知道任何人处于这种有争议的情况下,在中国受审都无法得到公正审判。我们不能把某人送回中国去,除非他能得到公正审判。即便香港都跟大陆没有把嫌疑人送回大陆的协议。……因为香港不信任大陆的司法制度。”

孔杰荣表示,美中两国的司法部门有着就一些个案进行谈判的机制,但都不够透明而且不正式,因此,有时候能达成安排,有时候达不成。他认为,特朗普政府应该考虑向北京提出他的建立“特别移民法院”的建议,来解决中国希望归案的大量逃犯问题。他说:

“它可以设立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几个地方。这个法院应该在公平刑事诉讼程序而不是通常的中国司法制度下运作。这个法院可以审判刘先生,或其他他们要的人,但他们必须按照符合国际标准而不仅仅是中国标准的方式审判他们,而且要让外国观察员出庭,包括一些外国律师。如果他们能够安排公正的程序,以这个特殊法院为出发点,可能会让美国更容易地把人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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