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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委会下通牒台湾若公投违反洛桑协议奥委会将予停权或除权

台湾的“东奥正名”公投本周六即将投票。国际奥委会(IOC)十六日第三度致函台湾相关单位,强调禁止外力干预体育,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国际奥委会将采取停权或除权等保护性措施,包括中止或撤回对该国家奥委会的承认。台湾有舆论认为,这应该是国际奥委会对台湾举办东奥正名公投的最后通牒。

台湾推动这项公投之后,国际奥委会除了在今年五月召开执委会,确认不会接受台湾提出任何名称的改变;并且已经第三度致函台湾。这次的收件单位除了中华奥委会之外,还特地寄给台湾主管体育的官方机构—教育部体育署署长高俊雄。中华奥委会秘书长沈依婷表示,希望外界能重视国际奥委会如此关切这个议题的严重性。

国际奥委会副执行长皮尔米洛发给台湾的信函指出,对于11月24日的公民投票,该会不会干预,完全尊重言论自由;但为避免不必要的期待与臆测,该会重申,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前述提案的管辖权为国际奥委会所有。

信函中指出,中华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名称是依据1981年该会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协议而定;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中华奥委会及代表团任何名称的改变,均需经过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核准。

而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在今年5月2日至3日于洛桑的会议中研究此案,并决定再次确认国际奥委会的立场是,不予核准任何中华奥委会改变名称。因此,1981年两会签署的洛桑协议维持不变,且完全有效,且国际奥委会及中华奥委会都无意修改该会和代表团的名称。

国际奥委会郑重指出,任何试图对中华奥委会过度施压,而违反1981年洛桑协议,及进行违反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决定的行为,将被视为外界干预,将使中华奥委会面临奥林匹克宪章中,针对这类案例所设的保护性措施,特别是第27条第9项。

这个条文的内容是:国家奥委会的活动遭该国宪法、法律、规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机构的行为所影响或阻碍,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在听取该国家奥委会意见后,得做任何适当决定,以保护国家奥委会的奥林匹克活动,包括中止或撤回对该国家奥委会的承认。

国际奥委会明白表示,期盼在中华台北地区推展奥林匹克活动的利益,将胜过政治考虑,以免打断中华奥委会代表团及选手,对未来国际运动赛事的备战,并避免将本来不必要的情况复杂化。

台湾媒体报导指出,蔡英文政府已透过管道向国际奥委会表明,就算东奥公投通过,也不会改变目前台湾以“中华台北”名义出席各种国际赛事的现状。不过,台湾总统府发言人林鹤明表示,这是典型的假讯息,这类不具名的舆论操弄,显然有其特定目的,总统府不会随之起舞或进行评论。

本月5日台湾总统蔡英文向独派人士表示,她刚与美国在台协会主席莫健会面,莫健关心东奥正名议题,但认为美国帮不上忙,而中国也有可能因为台湾要正名,藉此将台湾的会籍除名。此外莫健还提到,国际奥委会现任主席德国籍的托马斯巴赫(Thomas Bach)比较亲中国,而国际奥委会有很多亲中国的小国家,这也是美国帮不上忙的原因之一。

中华奥委会担心公投煞不住车会影响台湾选手2020东京奥运参赛权,已经和各单项知名的国家级选手充分说明,21日“奥运人协会”将号召台湾数名顶尖运动员在体育署大门前广场,举行反对东奥正名公投记者会。

全力推动正名公投的台湾独派团体则认为,即使中华奥委会坚持认定东奥正名公投是政治力介入,并且向国际奥委会自请停权,也不会影响台湾选手的参赛权益。他们认为,国际奥委会将循1992、2000、2012及2016奥运会的前例,主动将台湾选手列入“独立奥林匹克选手队”参赛,选手参赛的各种资源与福利丝毫不会受到中华奥委会自请停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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