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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金融开放措施在自贸区先试

中国现时有十二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务院印发通知,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声言会加大自质区改革授权和开放力度。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明,取消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等下一步的金融开放措施,将在自贸区优先落地。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围绕提升自贸试验区的贸易便利、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方面,加大改革授权和开放力度,并据此提出53项见效快的微小工作措施。

《通知》指出,在涉及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鼓励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境外机构及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等。

而除了取消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之外,人行的徐忠补充,将在自贸区进一步放宽金融业市场准入,又会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列表的管理模式。

国务院的《通知》涉及自贸区五大特点,包括加大改革授权力度;开展试点探索;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包括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和人才中介机构的资质限制;另外,又会给予政策扶持以及要求各自贸区按自身特色作出定位。

但《通知》同时订明,各自贸区和部门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政治安全。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1年起推出,上海、天津、福建、广东、辽宁、淅江、湖北、河南、重庆、四川、陕西及海南已先后宣布成立自贸区,各有侧重的经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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