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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生二孩吗?请先排队!”

与之后漫长的教育相比,排队怀孕,还只是职场女性在生儿育女之路上面临的第一个问题。

最近,‌‌“插队怀孕‌‌”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插队怀孕‌‌”火起来的原因是,以前一些单位作为潜规则存在的‌‌“排队怀孕‌‌”,如今已经变成了许多单位里的明规则。

一网友甚至打趣道,刚看到‌‌“女教师插队怀孕被开除‌‌”的新闻时,因为还不知道‌‌“排队怀孕‌‌”是何物,误解成了‌‌“怀孕女教师插队被开除‌‌”,心想现在插队的处罚这么严重吗?

近日,据《检察日报》报道,在某集团创办的幼儿园,为了应对开放二孩后女性职工扎堆怀孕造成岗位真空的困境,单位出台规章制度,对申请生育二孩的女职工进行考核评分,并根据最终的评分高低来确定女职工的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原来这就是网友们热议的‌‌“排队怀孕‌‌”。

潘女士是这个幼儿园的老师,就因为没有按照排队的顺序不小心‌‌“插队怀孕‌‌”,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来她将单位告上法庭,当地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作出判决,用人单位最终赔偿了她约6万元人民币。

自开放二孩以来,‌‌“排队怀孕‌‌”的新闻频发。大家好奇的是,这种明目张胆违法的‌‌“潜规则‌‌”,怎么突然就都上升成了单位白纸黑字的‌‌“规章制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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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怀孕,从潜规则到明规则

发生在潘女士身上的类似事件,这几年来其实一直屡见不鲜。

早在2016年4月,河南郑州一高中就下发过关于严格要求女老师‌‌“排队怀孕‌‌”的通知。有老师表示,如果违反规定,有可能会被调到小卖部去工作。

而后,为了进一步杜绝违反规定的现象,学校领导又下发一道命令,这个排队的指标不用就会过期作废,于是有老师甚至已经排到了2020年……

更荒诞的是,针对这则规定,该县教体局信访办还义正辞严地回复称:‌‌“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让你去生二胎的!‌‌”

无独有偶,在女性占多数的工作单位,如学校、医院,这种‌‌“排队怀孕‌‌”的调控方式一直被广泛推广。

同年5月,《南方都市报》就报道过一来自东莞横沥医院的护士的投诉,称‌‌“医院以科室为单位,要求女护士排队生二胎,如果发现插队提前怀孕的话,下月起要扣发一半的奖金,每个科室都有一个具体的先后顺序的怀孕时间表,感觉是被安排‌‌”。

8月的时候,《京华时报》和《北京日报》也报道过北京通州妇幼保健院出台的类似规定:想要怀孕生子的医生护士必须先提交申请,通过申请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限期外怀孕将被罚款。

这些单位不近人情的程度可见一斑:学校说学校不是让你生孩子的地方,医院也说医院不是让你生孩子的地方,公司也说公司不是让你生孩子的地方。这种变相‌‌“结扎‌‌”对职场女性的迫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单位这种针对女性劳工赤裸裸的性别歧视规定,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于是人社部还专门在2016年11月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02

没有‌‌“排队怀孕‌‌”,女性的就业环境可能更加糟糕

然而,这个问题毕竟不是几份文件就能解决的。就像有的网友说的那样,‌‌“单位要整你其实是很容易的。‌‌”

一直到今年,这样的情况也没有改善多少。

1月15日,长春一女士面试前填表格发现表格上有一处声明:‌‌“本人承诺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不会出现怀孕待生产状态,否则本人愿意因违背承诺而自动离职,不向集团提出任何诉求。‌‌”

9月16日,扬州的王女士怀上二胎后被公司调岗去看厕所,并以安全为由禁止她进入厂房和办公楼,想通过这种方式逼迫她自愿辞职。

这也是部分网友表示可以理解‌‌“排队怀孕‌‌”规定的原因,因为要是没有这样的让步,女性可能会在招聘环节就失去竞争力。‌‌“排队怀孕‌‌”的规定虽然不人性,但是好歹还暂时保住了工作。而在没有这种类似规定的地方,比如学术界(突出表现在研究生复试、博士生的录取过程中),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更是发展到了极致。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冯钢就发表过这样的言论:‌‌“女生读研后继续走科研道路的十不足一,读研期间也少有专心学问的,大多混个文凭准备就业。‌‌”

面对铺天盖地要求道歉的声音,冯钢教授还回应称,‌‌“我活十辈子都不可能道歉‌‌”‌‌“历史证明学术界不是女生的地盘!‌‌”其中折射出的学术界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程度令人咋舌。

与之相比,职场上‌‌“孕妇问题‌‌”的棘手之处,还不在于这种来自观念上的偏见,而是很现实的经济选择——雇佣女性的成本增加怎么办?女性怀孕期间,这些活儿该由谁来干?

尤其是一些以女性为主力的单位,面对开放二孩的形势,‌‌“计划怀孕‌‌”看起来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也是有些人把这个问题又归为‌‌“法理之争‌‌”的主要原因。

但是,这就说明用人单位有‌‌“理‌‌”了吗?北京青年报的评论《‌‌“排队怀孕‌‌”不应陷入法理之争》就反对这种观点。它认为,‌‌“排队怀孕‌‌”现象引起热议,并不是因为这是一个不讲道理的‌‌“法‌‌”和用人单位的‌‌“理‌‌”之间的冲突,而是用人单位自身在根本就没有‌‌“理‌‌”的同时,就骑在了‌‌“法‌‌”的头上,通过违法的企业规定实现对劳动者的剥削。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第23条也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而这些单位赤裸裸地将对女性劳动者的歧视摆上了台面,并把这种歧视从潜规则上升成为了‌‌“明规则‌‌”,这明显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怀孕理应是一件得到全社会尊重的事,但在现实中,却又纠缠着错综复杂的利益。

这当然是一方面。但更应该看到的是,在开放二孩之后,社会将本应承担起的责任转移到了各种中小型企业主的头上。以前死活不让生,现在突然可以生了,问题自然就集中暴露出来。政策制定者希望直接面对利益取舍的企业主自觉提高生产成本、担起社会责任,这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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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转职场的性别歧视,关键还在政策的跟进

从上述新闻中不难看出,单位里的‌‌“计划怀孕‌‌”之风气首先体现在众多以女性为主导的行业,如医护人员、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客观来说,如果这些行业里的职场女性扎堆怀孕,单位的确面临岗位真空的危机。

拿教师这个职业来说,根据《中国教育年鉴》公开的数据显示,我国学前教育女专任教师占比高达97.79%,初等教育占比达80.74%,中等教育占比达63.81%,是一个很明显的女性主导、性别比例失衡的职业,具体到个别单位,情况可能更夸张。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曾晓东分析,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直接诱因是教师的职业成长空间小和待遇偏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谈到:‌‌“在城市,对于男性而言,其他职业机会较多,同时,基于国家标准的教师工资制度没有向生活成本更高的城市倾斜,致使城市教师工资的吸引力相对较弱,提高了学校聘任合格男教师的难度。‌‌”

一方面女教师太多,另一方面又不像美国那样有强大的代课老师制度可以随时补充岗位的缺失,再加上教育系统本身就超编严重,大家手里的饭碗都拿不稳,女老师们就更加不敢反抗单位的‌‌“排队怀孕‌‌”规定了。

这么看来,一纸判决、舆论的压力甚至提高对企业的罚款额度,可能对改善职场女性的就业环境不仅没有好处,甚至还有反作用。而照某些网友所说的,强制各单位按配额录用女性从业者显然也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没有和开放二孩、提高生育率配套跟进的政策和福利,仅靠用人单位自身的调控,恐怕只会出现更多的‌‌“排队怀孕‌‌”‌‌“摇号怀孕‌‌”等伤劳动者心的措施。

而且,与之后漫长的育儿过程相比,怀孕,这还只是职场女性面临的第一个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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