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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巴拿马文件侵犯中国“信息主权”

“巴拿马文件”以空前巨量的揭密数据(已达1150万份、2.6TB)震动全球,也再次引发人们对媒体功能与伦理的思考。《纽约时报》媒体专栏作家Jim Rutenberg说,这是媒体处理大泄密(Big Breach)报道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和很多专家一样,Jim Rutenberg通过回顾五角大楼文件(Pentagon Papers)和水门事件(Watergate Scandal),把此次事件置入历史纵深图景。据报道,这也是参与记者为其取名巴拿马文件(Panama Papers)的本意。不过,很少有人讨论它和前述事件的如下区别:五角大楼文件和水门事件是本国媒体面对本国读者揭密本国政治秘闻,依据的是美国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巴拿马文件是多国记者合作揭露他国政治秘闻,依据的是更加抽象的普世媒体伦理。“大泄密”之“大”,显然不仅仅是数据量之庞大。

这并非头一遭。维基泄密、斯诺登泄密和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运作的离岸泄密(Offshore Leaks)、中国泄密(China Leaks)、卢森堡泄密(Luxembourg Leaks)和瑞士泄密(Swiss Leaks)等已经走在前面。也正是这样的区别,使得五角大楼文件和水门事件无论在报道功能上,还是法律及伦理上,都有一个确定无疑的结论,而这些泄密事件面临很多不确定性,甚至让泄密者陷入险境。

所有的泄密事件都以“揭露真相”作为正当性理由。然而,面临庞大到普通人穷其一生可能也无法读完的数据,“真相”只能经过选择。在报道维基解密事件时,《纽约时报》、《卫报》等传媒媒体曾按照自己的原则掩盖部分信息源,但是维基解密以揭示更多真相为由,把这些信息源暴露到网上,被指责危及到他人生命。除了这个因素之外,媒体报道或者大众传播维基泄密时,仍然不可能对所有“真相”一视同仁。

毫无疑问,某些真相更加重要。“揭露真相”不足以解释一切。媒体无法回避的问题是:依据什么原则去筛选、调查和发布,以及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不准搜索的“姐夫”

《环球时报》发表评论称,“西方主流媒体把控着每一次爆料的‘分析阐释权’”,它会成为西方意识形态联盟“打击非西方世界政治精英和关键组织的一种新手段”。这并非全然打胡乱说。如果它说的“西方意识形态联盟”是指包括基本人权、宪政民主和言论自由在内的政治伦理的话,西方媒体显然是其中一部分。假如这个联盟真的有一个对抗甚至颠覆违反上述政治伦理的极权政府的“阴谋”,它具有正当性吗?遗憾的是,它并没有这样的计划。但是,作为这种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西方媒体在充当民主政治的看门狗的同时,显然更不认同极权政治。这是没有必要遮掩、也毋须《环球时报》来揭露的价值观。

中共宣传常以“国家利益”来模糊民主政治与极权政治之间的巨大差异。巴拿马文件让人们进一步看到,所谓“国家利益”到底是什么。当然,中国政府想方设法让人们看不见,或者看见了也只能假装“睁眼瞎”。这些天,在新浪微博搜索总理名字“李克强”,可以显示结果;搜索并非政府高官的“邓家贵”,会被告知“搜索结果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未予显示”。后者是巴拿马文件的主角之一,习近平的姐夫。因此可以了解,中国所谓“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干什么用的。

从“互联网主权”到“信息主权”

巴拿马文件揭示的西方政要丑闻和中国政要丑闻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是巨额避税的法律与道德问题,后者除了避税之外,更有钱财来源的贪腐问题。有些西方记者害怕被扣上所谓“西方阴谋”的帽子,也担心来自中国政府的打击报复,会尽量显示“一视同仁”,不去就此不同之处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调查五角大楼泄密文件和水门事件的记者,在独立的司法制度中获得更多安全保障。中国政府却可以公开报复揭露其丑闻的记者和媒体。这些记者和媒体面临拒绝签证、人身骚扰及网络封禁等各种麻烦,这些麻烦甚至会在中国变成合法的行动。

中国政府提出要维护“互联网主权”。在这个层面上,互联网并不神秘,不过就是信息和交流的平台而已。因此,这个概念的实质就是“信息主权”。有一天,中国政府宣布拥有“信息主权”,凡是不经同意或者不按照它规定的口径报道中国事务,都是对其国家主权的侵犯,请不要感到惊讶。

包括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在内的全球媒体机构,显然并没有做好应对这种报复的准备。这是“大泄密”事件中被有意无意回避掉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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