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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卷入“占中”案件黄之锋再次受审

正在监狱服刑的港学运领袖黄之锋本周二再次出庭。他与另外19人被指在“占中”期间阻挠旺角清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

“双学三子”之一黄之锋自上周被判入狱后,本周二(8月22日)再次现身法庭。根据“香港01”报道,他已被告身份由囚车押送到法庭,黄之锋身穿便服,剃了平头。同样在服刑的社民运副主席黄浩铭也是案中被告。黄之锋、黄浩铭与“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20名活跃分子涉嫌在2014年占中期间,在旺角地区违反法庭禁制令,阻挠清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

“双学三子”(学民思潮、学联)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涉及三年前公民广场案,受到律政司申请刑期覆核,上星期被法庭判囚6 至8 个月。法新社指出,判决招致了国际人权组织以及政界人士的批评。也引发了香港法院独立性因北京施压而受损的指责。就在周日,众多民众上街游行,抗议“双学三子”及其他民主活动人士被判刑入狱。

香港《苹果日报》报道,黄之锋周二对游行表示谢意,他在休庭时笑着说:“星期日好多人游行,多谢。”旁听的支持者则鼓掌欢呼。案件被告之一、已认罪的岑敖晖今日也到香港高等法院旁听。他表示,不会因为上个星期“双学三子”的判决而特别担心,已做好要入狱的心理准备,没有特别忧虑,因已有不少朋友在狱中。在上月同样认罪的有11人,其中包括黄之锋。否认控罪的包括黄浩铭等9名被告。本周二当地时间上午,法官最后一次聆听控辩双方陈词。根据法例,如被告最终被判入狱超过3个月,未来5年不能参选,包括立法会补选。

“香港01”报道指出,藐视法庭罪涉及广泛,简单而言可分民事和刑事两种。黄之锋等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该罪通常是指作出干扰司法的藐视行为,可以在法庭内或者法庭外发生,比如在庭上公然辱骂法官,庭内拍摄法官、陪审员或者证人的照片等等,都可构成藐视法庭行为。

该媒体指出,周二,社民连及香港众志等多人带黄色雨伞到高等法院声援,绰号“长毛”的社民连议员梁国雄在未开庭之前高呼口号:“越加压,越反弹”“你有袁国强(香港律政司司长),我有香港人!”

昨天(8月21日)香港特首林政月娥和律政司就黄之锋等人上周的判决表态。“香港电台”援引林政月娥指出,上诉是依法进行,不存在所谓政治检控。律政司在一份声明中详细说明上诉的法律理据,指案件依据适用法律处理,不存在“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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