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人大释法: 违反誓词规定不得担任公职

北京当局希望将“港独”势力扼杀在萌芽状态。今后立法会议员必须宣誓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对香港基本法的司法解释,是否会引起新一轮的抗议浪潮呢?

中国对香港独立运动采取了遏阻行动。无视香港的抗议浪潮,周一中国人大常委会宣布的释法结果,事实上解除了两名“独派”当选议员进入议会的资格。北京此举有可能会引发亚洲经济和金融中心香港新一轮的抗议浪潮。批评者认为,这是对香港特区司法独立的干涉。

周日(11月6日)数千人在香港走上街头,抗议北京的释法计划。警方对示威者动用胡椒喷雾器和警棍试图驱散示威者,行动中有四名示威者被逮捕。直至周一凌晨,局势才逐步恢复平静。面对日益高涨的独立呼声,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就香港基本法作出了解释。按照这一释法结果,香港立法会议员必须遵从基本法宣誓,并宣誓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规定了宣誓的内容和形式。释法文本中称:“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相应公职的资格。”“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中国人大这一司法解释事实上解除了两名当选立法会议员的资格。梁颂恒和游慧祯在香港有限度的自由选举中当选立法会议员后,在上个月举行的宣誓仪式上,以挑衅方式故意修改誓词,并拒绝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鉴于目前香港就此展开的司法程序尚在进行当中,因此,批评者认为,中国人大在此期间发布释法文本是对香港司法独立的干涉。

纽约大学美亚研究所的张语轩对德新社表示:“本次事件最大的危险在于,中国人大常委会给大家造成一种印象,即涉及香港公共司法问题时,香港的法院并不能扮演任何角色。而一旦人们对法院失去信任,那么重新赢得这种信任将变得很难。”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发言人在北京表示:本次释法显示了中央政府打击港独势力的决心和意愿,也是对基本法权威和香港法治的捍卫。“我们决不容许分裂国家的行动。”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成为中国管辖下的特别行政区。两年前,香港民主派发起声势浩大的“占领中环”运动,一度使香港公共生活陷入瘫痪。引发本次抗议浪潮的起因是,北京表示愿意履行承诺允许香港在2017年举行直选,但却拒绝对候选人的自由提名。

英国对中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基本法的解释以及事实上解除两名独派立法会议员资格表示担忧。

英国外交部一名发言人表示:“尽管我们承认中国人大常委会拥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威以及在此刻发表意见的权利,我们仍对香港立法会近来事态的发展表示忧虑。我们呼吁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以及所有当选政治人物避免任何激化局势或破坏对‘一国两制’的信任的行为。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取决于对中英联合公报和香港基本法的成功贯彻。”

关键词: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