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对司法独立亮剑”引发网民唇枪舌剑

继中国最高法院长周强要求坚决抵制西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之后,周日,最高法的官方微博续推5篇长文,称“坚持道路自信”,“亮剑”有法可依。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上周六(1月14日)在北京出席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时表示: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

在不受屏蔽的“自由微博”上搜索可见,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1月14日曾发表微博,表示周强的说法“不可理喻”:“无论怎样的国度,司法如果没有独立性,…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冤屈遍地,引发造反。…把司法独立说成是什么西方观念,必欲除之而后快,是真正的祸国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中国最高法院的官方微博则在周日夜间连发5篇长文,批评“西方司法独立的错误思潮”。其中,题为“坚持道路自信,敢于向错误思潮亮剑”的文章开头写道:“一些所谓的公知趁机搬出‘开历史倒车’的奇谈怪论试图吸引眼球,误导舆论。”

最高院的另一篇长微博中写道:“我国的国体决定了我们必须抵制西方‘司法独立’。…如果实行西方‘司法独立’,就意味着司法脱离党的领导,也就意味着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否定。”

中国《环球时报》周一评论说:“周强的讲话被报道后,一些自由派人士做出强烈反应。他们表示在任何国家如果没有司法的独立性,其结果都将是法治的落空和冤案遍地。”评论称:“周强和那些他的反对者说的似乎不是‘同一件事’。周强是从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层面和意识形态层面谈我们不能落入‘司法独立’陷阱的,对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坚定支持,全社会也达成了广泛共识,周强不可能有反对这些的意思。”

律师梁小军周一向德国之声表示:“实际上,周强就是把司法不能独立这个事儿明确下来了,说出来了。有人说,就是说出‘皇帝没穿衣服’的那个孩子吧。大家都知道,但大家都不说。或者说都没有明确下来。周强只不过是把它明确下来,说出来了。”

梁小军律师说:“司法以前就是不独立的,就是有很多学者他们认为,好像还可以谈到司法改革的问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司法独立的问题。比如有的教授说,司法独立和党的领导并不矛盾啊。但是现在就直接给它否定,什么方式都不能谈司法独立。”

另据微博上的转载,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14日表示:“宪政民主怎么成西方的了?宪政就是实施宪法。…否定宪政民主,就是否定中国宪法;否定宪法,也就是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所有国家机构的合法性,各级人大、政府和法院都成了不合法的存在。不知这是出于对宪法的无知呢,还是无底线自黑?”

“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在微博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表态也引起热议。网友“派大峰”说:“司法独立是主流价值观啊!司法不独立怎么体现司法公正性?”“廖保平的微博”写道:“这是中国人民自己的选择:法院反对司法独立。媒体反对新闻自由。公仆反对财产公示。人民反对官员选举。”网友“学好政治课”写道:“要向‘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亮剑,那就要证明中国特色的司法,比西方的更好,更公正,这才有说服力。可事实呢?”网友“逍遥法外逢言封语”写道:“司法独立被人为分成西方和东方就和当初姓社姓资的争论一样荒唐,小平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聂树斌、佘祥林、张氏叔侄、呼格等冤假错案的发生,恰恰是‘独立’的不够的结果。”

网友“天汉小刚哥”写道:“很多普通民众也期盼‘司法独立’,这是从他们的现实感受得出的结论。我一个同学聊天告诉我:他为房子打过官司,被告是政府官员,也是开发商。你知道那种对方违反白纸黑字的合同,你都打不赢官司的无力感吗?活得一点起码的尊严都没有。”网友“杰西卡是码农”说:“‘司法独立是西方错误思潮’,蒙圈了…我大概读了假的法学博士…这话儿不是小粉红说的也不是法盲说的,于是我更蒙圈了…”

网友“杨康令”写道:“有一个西方的大胆狂徒竟然胡说:‘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这不是公然鼓吹司法独立、挑战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吗?请周院长狠狠批判这个敌对分子!他的名字叫--卡尔.马克思!”

关键词: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