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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捍卫“一言九鼎”放弃法治

憧憬特首林郑月娥会捍卫两制、保护香港核心价值的人经过“一地两检”争论后都应该打消幻想,因为在关键时刻她将毫不含糊站在北京的立场说话,维护北京的利益与想法,对港人的忧虑视而不见,甚至轻蔑、贬抑为对中央政府的不尊重、不认同。总之,京官说的话就是“一言九鼎”,没有质疑修改的余地;港人的意见及忧虑则是一文不值,该直接送进垃圾桶。

精英心态说法荒唐

自从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指“一地两检”可行及不违反《基本法》后,香港法律界人士除了少数已成政府帮凶如汤家骅之流死撑以外,绝大部份都质疑、批评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是掏空《基本法》,违反“一国两制”原则。大律师公会就发表措辞强硬声明,指人大的决议根本不能为“一地两检”提供法律基础,反而对《基本法》的完整性造成无可弥补的侵害;大律师公会更明言,今次的做法是回归后在落实《基本法》上的最大倒退,比一再释法损害更大。

我们认为,香港法律界人士对一地两检法理安排提出的批评及忧虑都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根有据,有理有节。可林郑月娥对这些合理的质疑不但一概听不进去,反而批评法律界及泛民主派“屈中央”,指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宪制权力及严谨程序,不是某人说了算或“人治”。她还斥责香港法律界部份人抱持精英心态,认定香港法律至高无上,对内地法律制度则诸多质疑。林郑月娥强调,“一地两检”安排已有充份法律基础,不会主动再提请人大释法。

可是,香港法律界及泛民主派怎会有能力“屈中央”呢?那位人大法工委主任李飞明明白白的说人大常委会决定是“一言九鼎”,它的任何决定、说法都具有宪法及法律地位,不是行政决定,香港特区都不能不遵守。李飞的话清楚反映北京为了硬推“一地两检”不惜任意使用《基本法》解释权,损害“一国两制”原则,削弱香港的司法管辖权。李飞摆出这种霸王硬上弓姿态怎能说港人“屈中央”!

林郑批评香港法律界精英主义及视香港法律制度为至高无上同样荒唐。法律界人士包括大律师公会按照法治原则及香港行之有效的概念评断“一地两检”决定是否符合《基本法》是理所当然的事,不涉及什么精英主义,而是以法论法,把政治及其他考虑排除在法律外。林郑月娥身为特首,入职时又曾宣誓拥护及捍卫香港法律,她怎么能把法律界维护港法的行动视为精英主义呢?难道她认为香港法律界在衡量法律时该渗入各种政治考虑甚至“一言九鼎”的长官意志?

站在香港人对立面

更重要的是,在香港境内香港的法律当然是至高无上。只有正式成为本地法律,政府的政策及计划才有法律效力,才有要求市民遵守及具体执行的基础。任何人上至特首下至一介草民都该有这样的自觉、这样的认识。大律师公会、法律界人士及不少市民质疑人大“一地两检”决定没有法理基础正正因为有关决定没有建基于任何本地法律或《基本法》条文,即使是李飞或本地首席护法梁爱诗也找不到任何《基本法》条文为“一地两检”安排“背书”。

既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作依据,本地法律界质疑安排不符《基本法》及法治不但合情合理,更是捍卫香港法治必要之举。林郑居然指捍卫法治是精英主义,是以为香港法制至高无上实在荒谬之极。难道她认为香港法律界该跟她一样为了一时方便肆意践踏一国两制原则及法治精神?

显而易见,在捍卫高度自治、法治问题上,林郑月娥已全面站在港人的对立面。她把“一言九鼎”的人治视为理所当然,把捍卫法治说成精英主义及不尊重内地法律。按林郑的逻辑,香港该干脆实行内地法制,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人觉得香港法制至高无上。可市民愿意放弃法治接受人治吗?市民愿意支持一位把京官片言只语看得比法治更重要的特首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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