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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4/4)

——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运作(1946—1949)

四、基层权力结构的转换与重整

土地改革是一场政治运动,运动之所以能推行开,不仅有合适的权力技术,成功的运动伦理,更在于拥有有效的基层权力结构。中共在苏维埃时期开展土地革命,曾经建立过一整套党、政、军三位一体的基层结构,正是借助这套结构,土地革命才得以深入和巩固。类似的结构在内战期间的土地改革开始之前,已经由根据地经过多年的经营,通过跟旧式精英的妥协建立起来了,而且行之有效,抗战期间的反扫荡、减租减息、大生产、大选等运动,都是在这个结构的主导下进行的。然而,由于抗战结束后的特殊场景下发生的内战,出于建构敌对两极的需要进行的战争动员,不得不抛开既存的基层结构,另起炉灶,以贫农团为核心的农会取代了原有的支部书记、村长、农会(旧)主任、武委会主任和治安员五大员掌权的基层政权班底,形成一种代表面相对狭窄的运动的权力中心。在运动收尾期间,又在运动班底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土改积极分子入党,有条件地淘汰一些名声不好的“勇敢分子”,部分地结合前基层政权干部,形成以基层党组织+农会+乡村农民代表会议的新的基层结构。

运动基层结构的建立其实并不容易,当土改工作队来到农村的时候,他们所要依靠的对象实际上处于非常边缘的地位。在传统社会里,并不存在穷人=好人的等式,那些穷得卖儿卖女的人们,实际上是为人们所看不起的,道理很简单,一个连自己的家人都养活不起的人,怎么可能在人前抬起头来?这样的人,在人们的评价中,如果没有道德问题的话,至少会存在对他们能力的怀疑。而且,在现实的生活中,劣迹往往与穷联系在一起,“人穷志不穷”与“人穷志短”同样并行不悖。在抗战中,人们的评价尺度有所改变,一大批从前的穷人通过参与抗战以及共产党人号召的各项运动,改变了形象,甚至也改变了自身的经济地位,但是,抗战结束后依然处于边缘地位的赤贫阶层,实际上是经过平等的运动依然没有改变的人,尤其是在生产运动中的低能与无作为,因而为多数村人所看不起。将这样的人一下子被拉到政治中心,让他们成为掌握其他人命运的掌权者,其威信和权威不能不成为问题。

因而,运动的组织者在实际的运动操作中,能找到比较有能力的贫雇农当然最好,在现实这样人实在太少,所以那些从前被讥不务正业的二流子,只要“斗争性”比较强,就会被委以重任,如果凭这些人还是打不开局面,那些出过门,见过世面但有很些流氓气至少目前还很穷的人,就成为某种不得已的选择。在现实生活中,贫农团这种运动核心,无疑处于少数地位,他们在村庄中的威信和权威,明显抵不上那些经营多年的村干部,尽管有上级工作队的支持,这些人依然会承受很大的精神压力。所以,在运动发动之初,贫农团往往会提出“先斗村干,再斗地主”的要求,因为不打倒原来的村干部,他们就无法承担领导运动的责任,即使仅仅做工作队的傀儡也难以胜任,不斗倒干部,“群众只是翻了半身”,[36]所以在运动中,不仅原来的干部被悬置,有些甚至马上被撤换遭斗争,多数人要经过多次批斗和检讨才能过关。

在土改特别偏激的晋绥区,有的地方斗干部的方式跟斗地主“毫无差别”,在土改中,有些党员干部也成了斗争的牺牲品。晋绥全区,据统计共死党员干部357人,其中县级干部7人,区级干部33人,村的党员干部317人。[37]同样是负责指导土改的彭真,曾这样指导工作队导演土改中的权力转换:“干部(工作队的——笔者注)一到村,首先应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并详细解释党的土地改革的政策与方针及应有的措施,宣布干部党员应该遵守的纪律,特别是要坚决参加土地改革,坚决支持贫农团及新农会,保证其决议的执行,宣布停止村里地主富农党员的党籍,听候审查。好的地主富农党员亦应调离本村,并说明准备召开无地少地农民会议及其意义,初步拟定无地少地农民的名单;其次召开无地少地农民(包括下中农)会议,一切村干部在此次会议上应该回避,宣布土地法及告农民书的主要内容,宣布在过渡期间,贫农团及新农会应成为乡村中最高权力机关,经过酝酿自由结组,推行代表会议或成立贫农委员会;第三步即召开村民大会,宣布土地法及禁止破坏土地改革等布告,主要是宣布撤换地主富农及其他为群众所不满的干部,宣布全村一切人,必须服从贫农团与农会的决议,今后村公所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经过贫农团与新农会的讨论通过和批准。”[38]

不过,即使在打倒了原来的村干部之后,贫农团往往依然处于孤立状态,有的地方的贫农团组织的时候要宣誓,誓词竟然跟帮会的差不多:“不能下软蛋”,“有福同享,有祸同当”,“要上一起上”,“保守秘密”。以贫农团为核心的农会,很多成员相互不信任,互相监视,思想不安定,有的听见谣言就害怕,不得已才“拼出死来死干吧!”因此组织经常要进行“反省入会的思想”的活动。有的贫农团的成员说,“我刚入会总放心不下,饭也不想吃,后来想到毛主席不怕老蒋,我还怕什么,才敢干了。”[39]其实,贫农团最后终于“敢干了”,而且能干起来,有两个因素是不可缺少的,一是上级党和政权(背后还有军队)的代表工作队的支持。二是对农村武装民兵的掌握。既便如此,由于缺乏威信和号召力,贫农团发动不起群众的事情还是屡见不鲜,有时临到开斗争会了大量群众不来,“十几个群众斗争五个对象”,就是来了也不说话,恨得主持者大叫:“你们太落后,昨天晚上商议的甚么来!”[40]只有在真正制造出合适空气的群众大会召开以后,以贫农团为核心的农会才能在工作队和民兵的上下护驾下行使权威。

工作队是运动主导者,他们的支持自不待言,他们实际上是贫农团权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来源。在这个前提下,对民兵武装的掌握,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运动展开的关键。土地改革运动,作为一种革命意义上的狂欢,跟其他的革命运动一样,在客观上给那些地位低贱的年轻人出人头地表现自己的机会,只要有合适的理想情绪,必要的物质诱惑,加上来自上级的许诺和鼓励,那么年轻人是很容易把自己变成听话的运动工具的。就这样,工作队——贫农团(农会)——民兵构成了特殊的运动权力链,而民兵的作用是非常奇特的,一方面他们是听命于工作队和贫农团(有时甚至是贫农团自己)的运动的武力推进者,打与杀的恐怖空气如果缺了他们是不可想象的。另一方面,他们又可以在工作队的旨意下,将不合心意的贫农团成员关押起来,成为清理队伍的工具。

在运动过程中,由于存在权力的转换以及“放手发动群众”的需要,势必造成一度的“民主化”态势,群众说了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当然,这里的群众已经排除了斗争对象)。但是一旦群众发动起来,大家已经意识到“武装保卫胜利果实”的必要,那么这种混乱局面就必须结束了,由“民主”变成了“独主”。[41]土改进入整顿组织(整党)阶段,核心内容是确立以贫农团的权威。《中国土地法大纲》以解放区“大法”的形式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乡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区、县、省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而且,中共中央工委在给地方贯彻《土地法大纲》的指示中,不仅同意了“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只是改为“一切权力归农民代表会”),而且明白地暗示贫农团大会选出的贫农委员会是农民代表会的核心。[42]成立农民代表会,是使贫农团当家制度化合法化,实际上,很多地方依然是贫农团包办一切,连农民代表会的形式都没有。

然而,树立贫农团的权威无非是为重新确立党的一元化领导下全能的基层动员体制做铺垫。到了1947年底,中共控制区的土改运动已经达到沸点,政治动员的目的大体实现,土地改革开始进入全面纠偏阶段。在这个阶段,不仅原来遭到打击的自耕农得到安抚,原来的基层精英也被“解放”,在整肃了一些成分不好的党员干部,再大量地补充了土改积极分子之后,形成了新老结合的基层权力结构。新的权力机构由以贫农团为核心的农民代表会选出的代表委员会,村政府,以及公开化的党支组成,其中村政府的正副主席由代表委员会的正副主任担任,党支书兼管粮秣工作即征粮工作,代表委员会的武装委员兼任担架队长和民兵队长,只有支书、正副主席和民兵队长有津贴,实际上形成了村政府、党支部和民兵构成三位一体的基层权力核心。一些在土改中闹得太凶的流氓无产者或者过分积极,得罪人太多的积极分子,逐渐地也被排挤,最佳的途径是送他们去当兵,五公村贫农团的头目李广林就这样去了前线,原来的精英耿长锁再一次成为村里当家人。[43]

初一看,似乎一切又都恢复了原状,现在的四大员跟原来的五大员看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无非是党、政府和武装,然而实际上,土改后的基层权力结构却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首先,原来的党组织是秘密的,现在公开化了,随着解放区状况的日益好转,公开的党员比以前更容易获得某种权力的身份。其次,也许是最重要的变化是,原来根据地的基层政权是要经过农民每年选举出来的,而经过运动产生的以贫农团为核心的农民代表会,只是工作队和少数贫雇农积极分子的傀儡,与从前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有着本质的不同,其代表面要狭窄得多。乡村权力机构基本上是围绕着征兵、征粮、支前来设置安排的,确实是一种动员体制。也许另一种变化也是不可忽视的,经过土改,乡村原有的自助、祭祀、娱乐性的乡社组织无不遭受灭顶之灾,土改中“社头”即使是中农甚至贫农也会受到冲击,这些组织原来在乡村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分额自然也就不存在了,直接的结果是,农村的自组织能力大规模退化。

这种基层结构对上级的依赖明显增强了,实际上只能算是党的一元化体制下的任务完成机构。事实上,当土改运动启动纠偏程序时,由于这实际上动摇了贫农团的威信和权威,贫雇农的积极分子曾经一度相当不满(他们不愿意让原来的精英来分享权力,尤其不愿意吐出已分到手的东西),甚至对“文件”也表现出敌意,有人居然说:“这本本(指要求纠偏的文件——笔者注)是南方的(意指国民党的——笔者注),咱这地方不能干,一个地方一个样,咱这地方就是由咱!”[44]但是很快就屈服了。当初土改发动时,为了架空基层干部,工作队还得借助发动贫雇农,而这时仅仅靠他们的嘴皮上下一动,权力结构就改观了。

土改运动后期的纠偏虽然部分地纠正了运动高潮时的过火作法,改正了大批被错划成地主的自耕农,但对运动的基本过程依然是肯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纠偏本身也是运动动员过程的一部分,事实上,只要肯定土改的运动模式和权力运作技术的基本框架,土改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纠偏,基层政权的阶级纯化倾向依旧会保留下来,土改后的三位一体权力结构,必须更多地强调阶级标准,不可避免的唯成分论。虽然造成了此后农村基层干部识字率和办事能力普遍低下的后遗症,[45]但也使基层结构对上级的依赖性和忠诚度都大大地提高了。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经过运动权力魔术的变幻,农民尤其是贫雇农对权力的崇拜程度大大地提高了。运动建构了社会的两极,在异己的一极,建立了地主阶级与国民党蒋介石的联系(大小老蒋),而在自己这一极,毛泽东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翻身农民的大救星,农民的“各种会议都要求给毛主席行礼,要求画毛主席像,有些农民还要给毛主席盖庙。”[46]农民对毛泽东的崇拜实际体现了他们对权力的崇拜,只是这种崇拜在经过运动政治立场确定以后,只能是单向度的。

五、结语

抗战后内战时期的土地改革,是一场独特的土地运动,它既不同于任何战后独立国家为避免革命而进行土地改革(如亨廷顿氏所提到的),也不同于中国苏维埃时代的土地革命(虽然不可避免地有着土地革命的影响和行为遗传),在苏维埃时代,南方农村土地占有的不均衡度较高,国共之间因分手而导致屠杀,阶级对立严重,而抗战后的内战阶段,在中共控制区恰恰相反,由于战争和中共政策的作用,原来农村的精英阶层已经大大地削弱了,中共与这个阶层长期的合作,更是使和平解决土地问题成为可能,而且此时的中共已经步入成年,思想与方针都趋于成熟和理性,如果仅仅为了以解决土地问题而争取农民的支持,那么大可不必采用那种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过分暴烈的手段,完全可以也应该采取减少震荡的和平方式。事实上,这一时期的土改主要是一种战争动员,分配土地只是动员的手段之一,或者说动员的借口,一旦实现了占有区域的战争动员,土改运动随之停止,而之后开辟的新区一律维持原状,不进行土改,因为新区土改所导致的社会动荡,恰恰不利于中共对资源的获取。只是在驱逐了国民党势力,控制整个大陆之后,才开始全面推行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主要目的的土地改革。

无疑,内战期间的土地改革运动,使中共获得了战争动员的极大成功。在短时间内,激起了阶级仇恨,大大地加速了蒋介石从“抗战领袖”坠落到“人民公敌”的过程,在战争最残酷的头两年,使共产党人获得了人力物力的补充,一个研究这段土改史的学者写道:“解放区军民自卫作战的大量事实证明,土地改革搞得好的地方,兵源就多,胜仗就多。”[47]对于在武器兵力和作战技术上都处于劣势的共产党人来说,在战争的初期,虽然胜仗多于败仗,但因武器上的极度劣势而不得不采用“人海战术”,将勇敢精神发扬到极点,兵力的及时补充是保持战斗力的关键因素。不仅如此,土地改革也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共产党人在士气上也占了上风,同样主张“耕者有其田”的国民党人,糊糊涂涂地就变成了土地改革的反对者,在宣传上很是矮了一头。

然而,土改运动在取得这种巨大的近期效果的同时,也为自己国度后来的现代化道路种下了隐患。正是由于这段时间土改的巨大效果,使得后来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在本来有可能而且应该选择和平赎买方式的情况下,义无返顾地走上了震荡最大、代价最高的运动暴力或者准暴力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冲击了农村的日常伦理和社会秩序,导致尽管土改后确立了小农土地私有制,甚至一度由党和政府出面提倡发家致富,但出于对运动伦理的担心,人们对财富的追求还是打了折扣。而那些为战争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贫苦农民,在和平建设生活中的致富竞争中依然处于下风,很可能对土改后的自由发展丧失自家的优势产生担心,从而生出新的心理不平衡。

而运动后重建的乡村基层政权,以其更低的文化素质和较高的管理运动以及革命的水平,使之更合适于投身以国家工业化为目标的农村道路,或者说运动和准运动式的建设道路。从某种意义上讲,新中国原来设想的较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阶段,之所以以超快的速度跨越,农村合作化运动之所以如此出人意料地突飞猛进,最初的动机往往来源于对农村贫富分化的担忧,而这种担忧,决非那些已经进了城的国家领导人一厢情愿的杞人之忧,而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如果将视线放得更远一点,我们还应看到,土改以后,明晰而细化的阶级分野,不仅深深地印在农民的意识之中,而且转化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等级身份的标志,“土改情结”在很长时间内在农村难以消散(土改多少年以后,人们还会为出身是上中农、中中农还是下中农而斤斤计较),土改的运动模式也一直阴魂不散,反复地在日后的各种运动中借尸还魂。看来,选择革命或者运动方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似乎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个领袖的个人因素,实际上有更为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

如果将眼光放在20世纪世界的视野内,我们会发现,实际上,这一时期中国的土地改革,对后来的台湾土改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土地改革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349—355页,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

[2]《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第71、106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3]《任河正×支部工作中的思想领导和群众路线》,载冀中区党委宣传部编:《群众路线研究》(党内)第29、32页,1947。

[4]《区党委总结新区土地改革指示继续深入运动方向》,太行山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之五《土地问题》第309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

[5]《毛泽东年谱(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下卷,第99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

[6]西北局:《关于发动群众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补充指示》,1947年1月24日。

[7]龚子荣:《1947年晋绥的土改整党》,《中共党史资料》(58),第26页。

[8]陈伯达:《群众运动与群众组织的一般过程与步骤》,中共华东中央局宣传部:《群运手册》三,第37—42页。

[9]冀中区党委宣传部编:《群众路线研究》(党内)第5页。

[10]《群众路线研究》(党内),第16页。

[11]参见:胡开明的回忆,《中共党史资料》(46),第80—81页。

[12]《中共党史资料》(33),第19页。

[13]张明远:《我的回忆》,第259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

[14]晋察冀局关于暂停土地复查致晋冀区党委电,1947年5月24日。转引自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第115页。

[15]张明远《我的回忆》,第259页。

[16]《兴县被斗劳力死伤调查表》,1948年6月22日。转引自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第184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

[17]《土改与整党文献》,第二集,第29页。

[18](美)弗里曼等:《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译本,第139—140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19]张明远:《我的回忆》,第265、26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

[20]《关于兴县后木栏杆自然村成分的研究》,中共晋绥分局编:《土改通讯》第2期,1947年11月15日。

[21](美)弗里曼等:《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第141—142页。

[22]西北局宣传部编:《土地问题指南》,第54—55页。1947。

[23]刘少奇1947年4月给晋绥区的一封关于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信,强调了依靠群众的自发运动,而毛泽东在随后的7月,对这封信写了批语,称赞写得很好,很必要。见《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1945—1949)》,第61—70页。

[24]《群众路线研究》(党内),第16页。

[25]彭真:《平分土地与整顿队伍》,中共胶东区党委宣传部编《土改与整党文献》第二集,1948。

[26]《土地问题》,第284—285页。

[27]参见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第65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28]《土地问题》,第348页。

[29]河北省档案馆编:《河北减租减息档案史料选编》,第351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

[30]见《大众日报》,1947年6月26日。

[31]《土地问题》,第285页。

[32]《土地问题》,第340页。

[33]参见赖若愚1946年11月5日的一个讲话,赖强调经过历次减租减息和现在的土改,地主的土地已经降到了平均线以下,他反对放任群众运动,持续的运动只会造成中农富农的恐慌,秩序的震荡,否则“莫说冬季生产运动,就是明年的生产运动也一定要大受其影响,那将会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失。”《土地问题》,第303—306页。

[34]龚子荣:《1947年晋绥的土改整党》,《中共党史资料》(58)第19页。

[35]赵效民:《中国土地改革史》第3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36]《群众路线研究》(党内),第9页。

[37]龚子荣:《1947年晋绥的土改整党》,《中共党史资料》(58)第27页。

[38]《土改与整党文献》,第二集,第22—23页。

[39]《土地问题》,第350页。

[40]《群众路线研究》(党内),第16页。

[41]《土改与整党文献》第二集,第39页。

[42]《中共中央关于根据土地法大纲实行土地改革给邯郸局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七日),《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一九四五——一九四九),第89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43]弗里曼等:《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第147—149页。

[44]《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一九四五——一九四九)》,第276—277页。

[45]贫雇农感觉自己是“通天瞎棒,办不了事”,开上几天会,家里连饭也吃不上。有的认为自己是睁眼瞎,但可以请上个书记,“借用他两只眼”,但实际上,不少的书记也不识字。参见《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一九四五——一九四九)》,第289页。

[46]《土地问题》,第340页。

[47]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第94—95页。

20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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