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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英烈保护法 英雄由中共说了算

被中共宣传的知名人物雷锋其照片被质疑是摆拍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中国,是不是英雄烈士,全由中共当局说了算。

禁止质疑的英烈

据中共官媒新华社报导,该草案规定,禁止侵占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破坏、污损英烈纪念设施。侵占、破坏、污损纪念设施,侮辱、诽谤英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而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

同时,草案也明定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民政、工商等部门在监管中有保护英烈名誉荣誉职责;网络运营者发现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网络信息时,负有及时处置义务;建立对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该草案的制定,出现不少质疑与反对的声音,有民众认为,这又是条言论罪,也有人讽刺这是“保护谎言法”,批评政府宣传假英雄还不准人揭穿,揭穿谎言却成诽谤。有网友直言:“共匪篡改历史,土匪强盗成了英烈,还立法不许寻找真相?已经快疯了。”

在微博的相关新闻底下,多数留言遭到删除,一向评论较相对自由的新加坡媒体《联合早报》,其官微更是罕见关闭评论功能,原有的二百多条留言全部消失。

针对民法总则中新增第185条即“英烈条款”,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曾呼吁:这样的条文要不得!英烈标准不确定,某些时代树立的英烈确有造假问题,以实事求是之精神恢复历史本来面目,反而会被当作所谓恶意诋毁,太恐怖!真金不怕火炼,真英烈无惧“抹黑”,维护者拿出确凿证据加以证明不就得了,怕什么!

真相让步给宣传利益

中共政府在取得政权后,开始树立许多所谓的“英雄人物”,如刘胡兰、雷锋、邱少云、董存瑞、黄继光等,但其“英雄事迹”存在太多疑点,长期遭到民众与学者的质疑。

例如黄继光“堵枪眼”被质疑造假,董存瑞炸碉堡被认为是虚构,事后证实“做好事”都是摆拍出来的雷锋,火烧邱少云被指不符合常识。但人们的质疑,被视为对官方的挑战,往往以败诉收场。

现已被销号的微博大V“作业本”(本名孙杰)在2013年于微博上调侃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被邱少云胞弟起诉,最终孙杰以“对不起,我错了”在微博上公开道歉。

被中共当局宣传为抗日功绩的“狼牙山五壮士”,历史刊物《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在2013年发表两篇文章,以历史考查的角度质疑官方宣传的真实性,并批评广东警方行政拘留持同样质疑的网友。2016年,“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洪振快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案,洪振快败诉。

学者的研究与大众的质疑,抵不过法院仍至中共当局的一句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法院的判决结果遭到舆论批评。同样对“狼牙山五壮士”提出挑战的中国教授姜克实当时对《纽约时报》说:“现在判决想封杀研究。”在日本冈山大学研究日本现代史的他指出:“中国的学术自由就是不能碰到国家和党的宣传利益。”

对于一再有民众挑战这些人物的事迹,英烈名誉保护草案的出现,显然是为免夜长梦多。在今年3月的人大会议上,英烈名誉保护草案已被提出,例如“侮辱英烈”要承担民事责任,并将负民事责任的年龄下调至8周岁等。而在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也明确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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