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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亲中前高官倡国歌法可追溯再掀争议

香港前律政司司长、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苹果日报图片 )

香港亲中的前律政司司长、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星期天表示,立法会有权在中国人大通过的国歌法本地立法时,加入追溯期。梁爱诗的言论被视为鼓动激进建制派在立法时增设追溯力,进一步制造社会矛盾,引起社会恐慌。

据港媒报道,梁爱诗在回应上星期香港队与巴林队的足球赛中再出现“嘘国歌”情况时称,不希望有人趁国歌法立法前的空档,做出侮辱国歌的行为,虽然香港刑法通常没有追溯力,但如果有人特别大规模侮辱国歌,影响很大,相信立法会有权加入追溯力,列明国歌法何时生效。

梁爱诗的言论引发强烈反应。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批评,梁爱诗说法完全违反刑事法律不可有追溯力的基本规定,不应再发表制造社会矛盾、引起社会恐慌的言论。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质疑梁爱诗是否忘记了基本人权法律原则。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律师星期一发表声明表示,特首林郑月娥最近才澄清国歌法本地立法应该不会有追溯力,担忧梁爱诗的言论是要煽动强硬建制派议员提出加入追溯期的修订,由议员出手,不用特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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