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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抗强拆杀官案律师罕见被拒出庭辩护

海内外高度关注的江西赣州老村民明经国抗强拆杀官案,11月16日在赣州中院开庭,但法院不允许从黑龙江赶去开庭辩护、手续合法齐全的委托律师出庭,理由是“无法核实律所函的真实性”,引发舆论哗然。

作过15年全国人大代表的黑龙江资深律师迟夙生星期四在微博上披露,做律师38年,第一次没有坐到法庭辩护席上,而是坐在法院门口,担心这样拒绝律师出庭的理由会限制所有的律师出庭。

江西赣州南康乡63岁的明经国,今年3月17日与强拆其老屋的乡人大主席卓宇和村干部多人发生争执,卓宇被明经国用镰铲击伤,因伤势过重送医后死亡。明经国被以“故意伤害罪”刑拘,后被以更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批捕和起诉。

明经国命案辩护律师被拒绝出庭引起网友强烈关注。有法律人士表示,这真是一个搞笑到可以申请世界吉尼斯纪录的荒唐理由,一个举世瞩目的抗强拆命案的有38年辩护经验的律师,携带一份伪造律所公函出庭辩护的可能性是零或是负数。法院拒绝理由稀有、罕见、空前绝后,可算是江西独创、赣州一绝。法院的神圣与权威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另据报道,江西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涉嫌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5条的规定,未将明经国另一位辩护人刘文华律师向公安提交的辩护意见放进案卷。而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员涉嫌违法办案,既不根据律师的要求收集、调取证据,也不向辩护人书面说明理由,违反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2条第2款的明文规定。

记者未能联系上赣州市公检法部门核实相关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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