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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球迷嘘国歌 御用学者促立法追溯惩罚

香港球迷在港足一场比赛上嘘国歌(苹果日报图片)

香港许多球迷近日在一场国际足球友谊赛上,再次对奏响的国歌报以嘘声、转过身,或者做不雅手势。而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回应表示,有关行为明显违反10月1日起实施的国歌法,香港应尽快本地立法,并决定法律是否可以追溯至立法前被记录下的侮辱国歌的违法行为。

据港媒报道,香港部分球迷近日在香港足球代表队主场迎战老挝的一场国际友谊赛上,嘘哄义勇军进行曲的国歌,一些人还背向球场,少数人打出不雅手势。近两年,香港球迷几次嘘哄国歌,使得香港足球总会被国际足协警告并两次罚款。亚洲足协在这次球赛的监场将会有赛事报告,目前无法估计亚足未来的行动,也不知是否再被重罚。

国歌法本地立法

尽管国歌法10月1号起在中国大陆已经实施,但在香港特区还需要引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本地立法后才能生效。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对无线新闻表示,国歌法生效后,不该纵容香港仍有人作出违法行为,香港应尽快进行本地立法,并要记录立法前的违法行为,“是不是要再被追溯,要看香港法律具体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月通过实施的国歌法规定,在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并禁止恶意修改歌词,或以其他方式的侮辱国歌。

违反普通法法则

针对饶戈平公开暗示国歌法在香港立法或具有追溯期,港大法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设追溯期不公道,且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刑事法律不可有追溯期,中国刑法也有类似规定,因此国歌法未来在香港本地立法后不可秋后算账。

而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大律师批评是白色恐怖,认为在法律层面,普通法法例未生效,只要现有法律不禁止都可以做。杨岳桥还表示,近年嘘国歌事件源于中港矛盾严重,不是严刑峻法就可解决。国歌法本地立法“宜粗不宜细”,要平衡言论自由及人权,不能接受国歌法变成箝制言论自由的工具。

需解决人心向背

香港退休政治学教授郑宇硕星期天对美国之音表示,嘘国歌事件是香港一些人,尤其是年轻人借各种机会表达对北京的不满,国歌法本地立法可以惩罚这些行为,但是解决不了人心向背的问题。

他说:“北京对香港的政策不得人心,很多香港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北京不断的干预、不给香港人民主,很不高兴,借种种的场合、种种的机会表示他们的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北京方面的反应还是打压。”

郑宇硕教授表示,按香港普通法的法则,刑事法律不应有追溯期,事后制定法律去惩罚以前没有法律规范的行为,按饶戈平的说法立法,一定会引发港人极大的反对。

他说:“其实呢他的意思就是说,这个法应该有追溯力,这个当然争议就更大了,因为这个跟一贯的香港普通法的法则是违背的。这个对香港政府来说呢也是一个考验。有追溯力的话,相信大家的不满情绪会再来了。”

为北京施加压力

郑宇硕教授表示,在香港人看来,有许多像饶戈平这样的御用学者,专门替国家领导人发表一些不能讲的言论,对港人施加舆论压力。而饶戈平以前的一些言论在香港很有争议,比如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释法要成为一种常态,对香港法治的震撼极大。

他说:“香港人眼中呢,来自北京的干预、来自中央政府的干预,不单单是对港政策,还有这一些亲政府的,替政府说话的所谓学者,他们不断地制造舆论,就是把领导人不方便说出的话他们说出来了,给香港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

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立场近年逐渐倾向政府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设追溯期并不公道,本地立法不应受干预,港人应自行处理。

而亲中的经民联议员梁美芬大律师称,球迷行为明显是侮辱国歌,本地立法是否有追溯期要看立法时的相关提法。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周六表示,嘘国歌行为不能接受,强调国歌庄严,必须尊重。他称,由于国歌法已成全国性法律,本地立法过程始终要处理,不能回避。张建宗表示,国歌法本地立法事宜仍正由律政司处理,未来也会咨询公众和立法会。

另有分析表示,国歌法一旦开始在香港本地立法的程序,“羞辱国歌”的争议将会成为新闻报道越来越多的话题,进而演变成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而“羞辱国歌”会成为常态,会令更多的人加入。同时嘘国歌行为也会让有关当局要求加强罚则,令立法过程更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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