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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性的改变

张晓明升任港澳办主任,首日即陪同习近平去展览馆,足以证明他这些年所做的都依照中央对港政策执行,也说明去年《成报》所讲习主席将会整顿什么“四人帮”的说法都是胡扯,而香港有些人跟着起哄正是基于寄望“圣上英明”的奴隶心理作祟。

不过,张晓明说中央对港方针从未改变,却不是事实。市委书记过去几年的最大功勋,就是在市长梁振英的配合下,按北京的意愿,对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香港,作了颠覆性的改变,把一个稍具“两制”特色的香港体制,彻底改变成为专制政权的附庸。

其一是治港者的条件有了根本改变。2011年7月11日当时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就特首的条件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爱国爱港,二是有管治能力,三是在香港社会有较高认受性。到了今年的特首选举,中共就将特首条件由3条增加到4条,所增的是“得到中央充份信任”,而且把这一条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过去几任特首,尽管不是普选产生,但中共仍然依民调来确认特首的“社会较高认受性”,董建华、曾荫权当选时的民意支持度都有六、七成;即使梁振英2012年当选时,仍有逾四成民意支持而居最高位。但今年的特首选举,林郑的民意支持度只有29.1%,远低于曾俊华的55.6%,但中共硬要钦点林郑,而把“社会较高认受性”这一条抛到九霄云外,也就是索性拿走“港人治港”的遮羞布,摆明就是中共治港也。

其二是司法独立变了色。1999年终审法院在《吴嘉玲》案的判词是:“当涉及是否有抵触《基本法》及法律是否有效的问题出现时,这些问题均由特区法院裁定。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行为是否抵触《基本法》这问题由特区法院裁定。”尽管其后人大释法,但至少这体现了香港法院坚持司法独立的精神。可是经过多次释法,国务院白皮书对法官爱国的要求,中共掌权者对三权分立的否定,于是今年出现了法庭违反司法原则让释法溯及既往的DQ议员案,又对示威者重判,使香港出现了政治犯,张晓明因而得意地表示:“法庭令人大释法权威得到彰显”。

言论自由受到遏制。港独的议题,从梁振英批判《学苑》以来,一直只是言论层次,从来没有行动,民调显示认为港独可行的比例极低,但中共和港共官员却不断强调主张港独不是言论自由,说什么触及底线,要“零容忍”。更由各大学校方向学生施压。早几天岭南大学有同学在民主墙贴上“支持香港独立媒体”标语,但未几即被撕去“独立”二字。政府、学校以至社会,对“独立”二字的敏感已到风声鹤唳的程度,说不定以后连“独立思考”“独立意志”“独立精神”等字眼都成为禁忌,就像阿Q头上长癞,就连“光”、“亮”、“灯”都成了禁忌一样。

几年内,颠覆了香港原有的核心价值,使香港有了政治犯,一国两制的香港,换上了专制政权附庸的标志。张晓明对中共是功不可没,对香港是罪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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