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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革”疑案: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1/5)

我们在工作中应该记住的,需要是这样一句话:“道德主义者必赞扬英勇,谴责残酷,可是不能解释事故”(法国历史学家勒费尔)。换言之,假如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即努力地“解释事故”,那已经是极其难得。而这显然困难重重,所需依凭的外在和内在的条件甚多。是不是,惟有记录,记录;越来越多的记录,方方面面的记录;那一个个“事故”才会从那些支离破碎、断断续续的述中,以无数个“偏”,渐渐地概括出一个比较真实的“全”来——摘自我的采访笔记。

一、背景

自从1950年“毛主席呀派人来”,“一条金色的飘带”就“把北京和拉萨连起来”了。这首在今天的西藏仍然很红的革命歌曲,再形象不过地说明了这半个世纪来北京和西藏的特殊关系。1966年5月16日,毛泽东发出文化大革命的号召,这场红色恐怖狂飙很快刮向世界屋脊。西藏于是风起云涌,震荡无宁日。

西藏有了红卫兵,在“破四旧”的风暴中,以寺院为象征的传统文化成为必须砸烂的目标,于是纷纷被革命的“铁扫帚”一顿横扫,沦为废墟。西藏有了“牛鬼蛇神”,大都是过去的“三大领主”(这是中共给予传统西藏的政府——噶厦、寺院、贵族的专用名称),其中相当一批曾被中共“统战”,是著名的“爱国上层人士”,却在这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中难逃被专政的下场。西藏也和中国各地一样,有了起先“文斗”继而“武斗”的造反派,分化为彼此水火不容、其实性质相同的两大派:“造总”(全称是“拉萨革命造反总部”)和“大联指”(全称是“无产阶级大联合革命总指挥部”)。

“造总”是当然的造反派,“大联指”被视为保守派,两派各有学生、居民、工人、干部和农牧民,各有藏人和汉人,用当时流行的一句话来说:“亲不亲,派来分”。

值得一提的是,在1950年之后由中共军队严密掌控的西藏,派性之风也猛烈刮向并非真空的军营。由于“造总”把造反矛头径直对准彼时集西藏军政大权于一身的“土皇帝”张国华(是1950年解放军进藏主力部队十八军的军长,时任西藏军区司令员兼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而“大联指”坚决捍卫张国华,支持“大联指”的军人远远超过支持“造总”的军人,甚至在军队内部的高层中也是这样。

逐渐地,两派向各地区、各县甚至乡村和牧区发展,除了与邻国接壤的边境地区被责令不准参与“文革”(当时中共规定,西藏71个县当中的25个边境县不准搞文化大革命,如错那、亚东、聂拉木、吉隆、普兰等城镇和边防要点),西藏其他地方都卷入到两派纷争之中;除了“牛鬼蛇神”,几乎人人都面临着不是“造总”就是“大联指”的选择,能够超然物外的很难做到。

从1967年5月起,西藏两派的武斗正式开始,持续时间超过两年,其影响之深,破坏之大,遗患之重,疑案之多,不是本文所能概括和总结的。

为了使陷入瘫痪状态的国家机器恢复运转,毛泽东下令军队“支左”(支持“左派”,出自毛泽东的指示),让军队接管各级政权,于是整个中国进入军事管制。西藏也不例外,于1967年5月11日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军管会”向各地派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军宣队”),并且深入到广大农牧区,在西藏“文革”中充任重要角色。但从许多事实来看,军事管制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军队的推波助澜,反而使西藏的“文革”更加复杂化,进入更为紧张和可怖的时期,有研究者把军事管制下的西藏称为近代“最黑暗的一页”。

二、疑问

1969年2月11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下发文件《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关于西藏地区文化大革命应该注意的问题》,特别强调军队的重要性,要求“西藏各族人民和一切革命群众组织都要遵守西藏革命委员会、西藏军区保卫边疆的一切规定和命令,保卫部队战备、指挥正常进行,不得冲击部队和指挥机关、拦截军车、抢夺武器和部队物资等”。由此可见,彼时军队与所谓的“革命群众组织”已经发生了不少面对面的冲突(但在“文革”结束后的1979年,此文件被定性为“在西藏……起了很坏作用”,西藏自治区党委报请中央建议撤销,并公开向群众宣布。——见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所编、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

1969年3月起,西藏昌都地区、拉萨市郊县、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等地相继发生较大规模的暴力事件。据《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记载:

“520 边坝发生反革命暴乱事件一月底,边坝县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制定了‘不要共产党、不要交公粮、不要社会主义’的‘三不’反动纲领;继而又建立‘四水六岗卫教军’,和所谓‘翻身农奴革命造反司令部’。五月二十日,袭击县委机关,打伤干部职工三十余人。六月八日,又集中两千余人袭击县委机关,夺县革委会的权,抢走县革委会各办事机构公章。接着,又几次袭击边坝县、区机关和军宣队,抢劫县人武部武器弹药,炸毁军宣队住房,打、抢、烧、杀达十七天之久,打伤干部、战士上百名,还进行砍手、剜眼、剖腹等野蛮手段,残害致死干部、战士五十余人。”

“613 尼木县发生反革命暴乱事件尼木县一反动尼姑赤列曲珍利用宗教迷信,跳神并呼喊口号,煽动群众围攻、殴打军宣队,军宣队二十二人全部被害。二十一日,在尼姑庙杀害基层干部积极分子十三人。”

(其他事件略。)当时局势被认为十分严重,主要是因为在这一系列暴力事件中打死了解放军军人,而不同于这之前的武斗中死的只是平民。北京为之暴怒,下令军队进行武力镇压,竟至十分恐怖的地步。据《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记载:

“925 中央指示平息西藏一些地区的反革命暴乱中共中央批示西藏革委会关于一些地区发生反革命暴乱的报告,《批示》中指出:‘西藏一些地区的一小撮阶级敌人,利用民族情绪,宗教迷信,煽动胁迫群众抢劫国家和群众财物,破坏交通,已完全属于反革命性质’。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决不能让其蔓延’。西藏军区据此下达了平息反革命暴乱的命令。”

在上述官方正式出版物的记载中,这一系列事件被称为“反革命暴乱事件”,但在当时却被定性为“再叛”(再次“叛乱”),军队是以“平叛”的名义进行镇压的。所谓“再叛”,是相对于1956年—1959年整个藏区发生的藏人武装反抗中共政权而言的。那次“叛乱”导致达赖喇嘛及西藏噶厦政府流亡印度,数万难民随之出走。那么,十年之后的反抗事件是否算作第二次“叛乱”何以官方要改变口径,将文革时期认定的“再叛”改为“反革命暴乱”呢?(事实上,在今天的“尼木烈士陵园”的陈列室里,仍然将“尼木事件”归为“‘两九’叛乱”,所谓“两九”指的就是1959年与1969年。)“叛乱”与“暴乱”虽只是一字之差,但本质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2001年夏天,我在拉萨采访了当年“造总”总司令陶长松,据他披露,将“再叛”改为“反革命暴乱”,是1980年胡耀邦视察西藏后改做的决定。那么,在这一转变的背后,到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

当时西藏自治区共有71个县,被牵扯进“再叛”的县有52个(18个县被定为“全叛”,24个县被定为“半叛”,还有一些县是“预谋叛乱”),占74%以上,涉及的人员之多难以计数。虽然“平叛”的军事行动在1969年底结束,但“平叛”扩大化却达到令人发指的程度。陶长松至今仍然坚持当年发生的系列事件不是“再叛”,而是“群众组织”之间的武斗。他的理由之一是:

“说是‘再叛’,从几个县到十几个县,一直扩大到52个县,这么说,共产党在西藏那么多年的成绩不是都没有了吗?毛主席的威信又到哪里去了?这不符合事实嘛。还说这些事件是达赖集团在背后操纵,那更是笑话。达赖集团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势力?他所谓最强的武装力量,也就是在木斯塘(附属于尼泊尔的仆从国,与西藏阿里地区接壤)的那几百个人(1959年藏人抵抗力量中的部分康巴藏人),老弱病残,内部又有矛盾,虽然有美国支持也极有限,七十年代初期,尼泊尔国王比兰德拉来中国访问,毛主席对他一讲,两边合作,一下就把他们剿灭了,所以说达赖集团与69年的事件根本无关。”

他的另一个根据是:“实际上当时派性很严重,所以军宣队究竟当时给这些老百姓宣传了些什么内容值得分析。他们肯定说‘造总’是反动组织,群众就不服气,就围攻。……至于说当时在事件中发现的那些宣传纲领,什么‘驱走红汉人’等等,到底有没有,谁也没有看见。……另外,某县气象台台长是‘造总’成员,虽然他是一个汉族,但也被定名为‘叛乱分子’遭到枪毙。这不仅说明‘再叛’的波及面很大,也说明了当时的派性冲突。”

对于当时被定为“叛乱”嫌疑的人数,陶长松认为后来公布的资料已经大大缩水:

“自治区的有关统计资料说全区有一万多人涉嫌,我想这数字还是缩小的,统计不全。比如,光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谢通门县这两个县,被集训的群众就有4693 人,安多县是800多人。而所谓集训,就是把有‘叛乱’嫌疑的人先抓起来再说,集中培训,实际上也就是审查跟‘叛乱’的关系。但如果把这么多的人都说成有‘叛乱’嫌疑,共产党不是自己给自己脸上抹黑吗?”

发生在拉萨附近的尼木县和昌都地区边坝县的“暴乱事件”,时间相距很近,性质基本类似,在当时一系列事件中最为突出。那么,以这两个事件为例,究竟是群众派系组织之间的武斗还是借武斗而“叛乱”还是由武斗转化为“叛乱”这无论在当时还是至今都说法不一,成为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甚至讳莫如深的疑案,可以说是西藏文革史上最大的疑案,也是最大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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