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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古人是在竹简上刻字的

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些人信誓旦旦,有的还比较有名,以“博学”著称,说在先秦秦汉时代,中国人写字不是用毛笔,而是用刀在竹简上刻,所以有“刀笔吏”这个词。

这个知识“科普”险些没让我笑得打栽,因为稍微有点文化常识的人都知道,“刀笔吏”的意思完全不是这样。在先秦秦汉时代,也就是后世那种便宜好用的纸张发明以前,一般人写字,都是用毛笔写在竹简或者木牍上的。官府每天要制作处理很多这样的竹简或者木牍公文,那些主管文书的小吏,一旦写错了字,就直接用书刀把字削掉重写。所以,对那个时代的小吏来说,书刀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日常工具,就好像裁缝离不了针线。

不过用刀在竹简上刻字这种违背基本常识的认识错误,确实古人也犯过。《考工记》里说:“筑氏为削,长尺博寸,合六而成规。”就是说,筑氏这种官,专门制造“削”,这种小刀长一尺,宽一寸,也就相当于现在23厘米左右长度,2。3厘米宽度。汉代郑玄注说:削,就是“今之书刃”。他没有说是刻字的刀,说明他还是明白其用途。但唐代的孔颖达就不懂了,他说:“古者未有纸笔,则以削刻字,至汉虽有纸笔,仍有书刃,是古之遗法也。”可见,在纸张普及的唐代,他已经完全不知道所谓“书刃”,不是刻字的,而是挖改错字用的;他也不知道,汉代有纸也是很晚的事,而且并不普及。一直到三国时代,大部分公文依旧是写在竹简或者木牍上。

但孔颖达太有名,他这么一说,流毒就开始深广了,后世有些学者不但深信,而且添油加醋地发挥。比如宋代的林希逸写过一本《考工记解》,引经据典,绘声绘色:“古人用竹简,先以火灼后,以削刀刻而为书,汉人犹曰刀笔吏,孔安国所写尚书,犹用竹简,是古制犹在也。”有关“刀笔吏”的意思,我们前面已经解释过了,完全不是他说的意思。至于孔安国用竹简写《尚书》,那也是毛笔写上去的,不会是刻的。而且最重要的是,用刀在竹简上刻字,完全不符合生活常识。竹子在使用之前,都经过削治,通过烘烤,去除了水分,除掉了篾青,刀刻上去,字迹哪里看得清?就算刻在石头上,也需要拓印出来,才显眼啊。日常公文要这么刻,还有什么效率?古代书生闭门造车,胡思乱想,可见一斑。

其实不单竹简,就算是甲骨文,也有先用笔写好字再刻的情况。可见,上溯到商代,已经有毛笔,日常写在竹简上的书,肯定都是毛笔写的。现在出土的战国竹简很多,没有一例是刻的字。况且那时经常用帛书,总不可能用刀在布帛上刻字吧?

有些人之所以会误以为早期用刀刻字,估计还是受了一则传闻的毒。《古今注》里说:“秦蒙恬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所谓苍毫也。”于是很多人相信,毛笔是秦代的蒙恬才发明的。还说,后世改进了毛笔,用兔毛,精益求精。其实战国早中期的信阳楚墓已经出土兔毫笔,比蒙恬要早两百年呢。商代肯定有毛笔,只是时代过于久远,腐朽不存罢了。

在竹简时代,有笔必有刀,就像现在小学生,有铅笔必有橡皮擦,所以在秦汉时代的书中,“刀笔”一词才常见。《汉书•朱博传》里说,朱博任左冯翊(长安附近行政长官),听说府中的功曹(省组织部长)为人不地道,收受贿赂。于是召见,丢给功曹竹简和笔,说:“仔细想想,你自己一生中犯过什么错,全部写下来,敢隐瞒半个字,我要你的命。”功曹吓得要命,把竹简写得满满的,朱博讯问了一番,知道对方没敢隐瞒,于是让其坐下,扔给他一把书刀:“这回就算了,以后可不许再犯,把刚才写的,都削掉吧。”功曹还以为自己死定了,一听,感动得屁滚尿流,从此勤勉做事,再也不敢马虎。

晋代以后,纸张逐渐普及,而且便宜,从此小吏屁股上那把书刀就逐渐消失了,刀笔吏这个词也流进了历史的大河,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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