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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鸿强奸案凶犯被判11年

被告(图片前排正中)5月16日在法庭上

本周二,波鸿双重强奸案进行了最后一场庭审。波鸿地方法院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剥夺人身自由罪,判处来自伊拉克的库尔德裔嫌犯11年监禁。

在法庭的最终陈述环节中,检察官巴赫曼首先指出了被告对两名受害者造成的巨大身体、心理伤害,并强调被告从案发被捕至今毫无悔意。他指出,被告完全清楚强奸是一种怎样的罪行,在他的家乡强奸甚至能判死刑。检方建议法庭判处被告12年监禁。

受害者的两名律师也强调了暴力犯罪对受害者造成长期的伤害。而辩护律师则只是对控方陈词的一些细节提出了疑问,并无更多的辩词。

主审法官塔拉罗夫斯基随后作出了有期徒刑11年的判决。他特别指出,虽然坐在被告席上的是2015年来到德国、并已在去年正式获得避难身份的伊拉克难民,但是此次审判绝非针对难民。他在判词中说,被告在庭审全过程中无悔意、且在证据几无疑点后方才表示认罪,“否则判决可能不至于那么重。”

4月27日的庭审现场

在庭审的早些时候,法医以及犯罪心理学家也先后出庭作证。法医在介绍了受害者伤情、DNA取样及比对过程后,指出鉴定结果显示被告几无疑问就是两起强奸案的施暴者。

随后,犯罪心理学家还在法庭上介绍了被告的精神状况及他的生活背景。她说,虽然被告只在伊拉克上过3到4年学,教育程度很低,除了自己名字几乎不会读写,但是他并没有显著的心理疾病迹象。心理学家特别指出,在强奸了第二名受害人之后,被告还抢劫了受害人10欧元,这一举动说明他具备正常的自我意识、认知能力。

她还进一步指出,被告的弟弟证实,被告的家乡虽然受到伊斯兰国恐怖分子的侵袭,但是他本人并没有成为战争受害者。在难民营里,他也对生活感到满意,还参加了一支足球队。他和妻子、孩子的关系也相对正常。同时心理学家也指出,被告作为库尔德裔雅兹迪教徒,其对女性的观念是保守、男权的;但是尽管存在这种文化差异,被告也应当清楚强奸是一种犯罪行为。

检察官透露,按照德国现行法规,这名罪犯至少要在德国监狱度过一半刑期,之后当局才会考虑是否予以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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