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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门直接宣判 维权律师夏霖二审重判10年

2016年6月17日,有声援者在北京法院外抗议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中国维权律师夏霖被控诈骗案于2017年4月21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进行二审闭门判决。北京高院维持一审法院对事实和性质的认定,刑期由12年改判为10年。目前夏霖律师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惩罚性的判决

这场不公开的审判,只有夏霖的妻子林茹与夏霖哥哥获准听审,法院外有穿制服和便衣公安驻守,另有民众在法院外声援,但无法进场旁听。

夏霖的妻子林茹对媒体坚称丈夫无罪,不接受二审判刑,但认为结果属意料之中,是当局对丈夫代理人权案件的惩罚。林茹还不满法院只是批准她和夏霖哥哥旁听,她在开庭后抗议被制止。而短短数分钟的宣判过程,庭上也不允许夏霖说话及与家属见面。

夏霖的律师仝宗锦则在微博上表示:“很遗憾二审法院在程序上未能依法开庭审理,在实体上依然错误维持了案件的定性。我们保留进一步申诉的权利。”

20日下午,仝宗锦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夏霖时,夏霖委托他向外传达三点声明:“一、此案起因是由于他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特别是代理郭玉闪案件时被认为牵涉香港占中事件(后证明并无此事)而被报复陷害的。他曾于二审提讯时口头向法官提出对有关责任人报复陷害罪和徇私枉法罪两项罪名的控告,但未有回应;二、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投降,更没有出卖朋友;三、请关心他的朋友们放心,他会照顾好自己,不会自暴自弃更不会轻生。谢谢朋友们!”

不公正的审判,被认为源自政治打压,只因夏霖律师代理维权案件,而诈骗案是官方的借口。

主要报导中国维权讯息的维权网指出,夏霖案在出现与案件事实有重要关系的证据后,二审法院面对律师多次申请,仍拒绝开庭审理,实际上已部分剥夺夏霖自辩和律师辩护的权利。

著名学者肖雪慧发表评论称:“再次提请注意:不是开庭,是直接宣判。没有控辩双方的当庭辩论、没有对证人证言的当庭质证。即使律师早已经向法庭提交有利于夏霖的新证据,北京高院依然坚持不开庭。摆明了,为了毁掉一位优秀律师,要把构陷进行到底。”

中国独立记者高瑜在推特指出,依照中国刑诉法,二审改判必须开庭,但零口供的夏霖律师又成为例外。她痛批:“北京高院无理剥夺夏霖和律师的法庭辩护权!这是中国法院再一次践踏法律。”

夏霖无罪

作为维权律师,夏霖因曾代理艺术家艾未未、异见作家冉云飞、人权律师浦志强、邓玉娇等维权案件而闻名。2014年11月8日,夏霖被警方带走,当时他正代理民间智库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办人郭玉闪的案件。

对于夏霖案,官方查办的级别甚高,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直接带队办理,起诉书上指控夏霖“涉嫌以拍卖物业、投资项目需要资金为由”,骗取多人共1,000多万人民币,“款项用来还赌债”,并被检方以诈骗罪指控。

夏霖案代理律师丁锡奎当时指出,夏霖被指控的诈骗罪应是指其曾向别人借贷。但他被警方带走前并无任何人以此为由报案或起诉夏霖,因此律师坚持为夏霖做无罪辩护。

在去年9月一审开庭前,一年半的时间里,夏霖受到特别刁难,曾长期不准与律师会见。一审开庭当日,除夏霖的哥哥准许旁听外,其余旁听者全是法院安排的不相干之人,路透社记者被驱出法院,连美国大使馆官员也不得进入。

最终一审宣判夏霖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夏霖决定提起上诉。

当时《纽约时报》的报导称:“对于北京的法庭宣布夏霖罪名成立,外界并不感到意外--在中国那些政治上比较敏感的案件中,被告摆脱罪名的机率即使不为零,也是极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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