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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国会议员提出针对强制摘取人体器官的法案

前加拿大世界小姐、人权活动家Anastasia Lin(左)与保守党国会议员Garnett Genuis(右)4月3日在一个有关宗教自由的议会论坛上。

(博谈网记者周洁编译)本文译自《天主教纪事》(Catholic Register)4月11日的报道。根据一名加拿大保守党国会议员提出的法案,加拿大人接受未经同意被摘取的器官做移植将被视为刑事犯罪。

加拿大国会议员Garnett Genuis是在针对据称中国(政府)从罪犯和政治异议人士身上摘取器官的做法,这是他重新提出前自由党国会议员Irwin Cotler曾提出的一项无公职议员法案。

C-561号法案也将拒绝参与这些类型移植的外国人进入加拿大。

Genuis 议员4月6日在下议院说:“在世界上其他地区,最著名的是中国,没有犯罪的人被政府杀害,以便用他们的器官来做移植及其他的目的。”

 “在加拿大,我们有着必须解决的法律空子。没有法律阻止加拿大人出国接受被摘取的器官。在国际法中,支持强制摘取器官是一种危害人类的罪行,因此,在加拿大这也应该是犯罪行为。”

Genuis表示,他正在争取跨党派地达成共识,并指出,该法案最初是由前自由党司法部长Irwin Cotler撰写的。

他说:“随着加拿大政府与中国的关系更加密切,必须消除人民担心一路走来会牺牲人权的恐惧。”

 “解决加拿大关于摘取器官的法律空子将会是非常好的一步。”

前2015年加拿大世界小姐、在中国长大的女演员及人权活动家Anastasia Lin说,她是通过加拿大前国会议员兼内阁大臣David Kilgour和人权律师David Matas的研究了解到中国(政府)摘取器官的政策。

 “我感到震惊”,她说。 “我花了一段时间去了解其严重性。良心犯,没有犯死罪的人,正在被摘取器官,他们的器官被拿去卖钱。”

Anastasia Lin说,在中国,大约有165家医院从事摘取器官的工作,每一家每年实施5000至6000次移植。

 “在中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能找到移植器官”,她说。 “在西方,必须等待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等到一名捐献者。”

她说,被摘取的器官来自良心犯,法轮功学员、参加地下教会的基督徒、西藏佛教徒或维吾尔族穆斯林。

Lin希望加拿大“公开谴责持续的摘取器官的做法”,敦促中国结束这种做法,并希望加拿大与联合国合作,施加国际压力。

Kilgour说,西班牙和台湾已经通过了类似加拿大C-561号法案的法案。他说:“David Matas和我已前往50个国家谈论这个问题。”

Kilgour指出加拿大已经有一个关于性旅游的法律,将到国外参与对儿童性虐待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我们可以对器官旅游做同样的事”,Kilgour说。

他说,虽然C-561号法案没有特别指出任何国家,但只有中国在从事“政府支持的、达到产业化水平的”器官摘取。

他说,到目前为止,约有100名加拿大人已经从温哥华、卡尔加里和多伦多的医院转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那些已经去中国的人可能是通过互联网或中介安排的手术。

在支付了“大笔钱”之后,病人飞往上海一家医院进行血液和组织检查,他说。然后,某个能与这些测试匹配的人被从牢房里带走,杀害。

原文链接:Conservative MP introduces bill targeting forced human organ harv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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