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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心忡忡,德国政治基金会在华何去何从?

自2017年1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来,具有政党背景的德国重要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运营陷入前所未有的窘境,也越来越为前景担忧。

“我们现在担心,如果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受到很大限制,双边关系的全面获益是否还能实现。”近日,德国阿登纳基金会主席波特林(Hans-Gert Pöttering)在接受《新奥斯纳布吕克报》采访时这样表示。

据报道,自《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今年1月1日实施后,该基金会在华代表机构迄今尚未实现重新登记,其北京办公室新负责人原定4月1日走马上任,但也仍未获得签证。《南德意志报》报道说,对已在当地的德国员工来说,如果阿登纳基金会代表处至4月30日不能完成登记,他们全都得离开中国。

曾任欧洲议会主席的波特林表示,“登记过程牵涉到很多国家部门,他们之间的相互合作并不顺畅。”波特林说,“目前阿登纳基金会已经提交了登记所需的所有材料,并且和可能的合作伙伴以及有关部门密切交流。”他同时表示,“原则上我们希望留在中国。”阿登纳基金会是于1996年和2001年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开设的办公室。

除阿登纳基金会外,德国的艾伯特基金会、伯尔基金会、罗莎·卢森堡基金会等具有政党背景的基金会也在中国设有办公室。德国伯尔基金会先前也表示,其在华代表目前也处于“技术上的非法”状态,无法继续开展项目。1月中旬,该基金会北京办公室负责人的签证在即将到期的最后一刻才得到公安部的延签批准,但却不像以往那样获准延长1年,而是仅延3个月,并且之后不得再延长。目前,伯尔基金会正在努力为在华办公室负责人争取延长签证。

“意识形态的联系是危险的”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在获得通过前就引起了极大争议,被指是严格限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工具。新法规定在华NGO驻华办事处必须找到各自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定期向公安部门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此外,新法实施没有任何“过渡期”或“宽限期”,而中国公安部直到新法实施前一周才公布了一份合格业务主管单位名录。

至2016年底,中国境内大约有7000家境外NGO,其中绝大部分都没有登记备案或者只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因担忧难以达到新法要求,不少组织已纷纷撤出中国。

中国独立政治学者吴强说,“境外NGO法通过之前,我们还以为原来就已在境内登记的几百家境外NGO能继续生存下去,因为他们和中国官方、半官方的联系很紧密。但现在看起来情况比原先设想的更为糟糕。在新的主管部门,也就是公安部看来--他们从实用主义角度着眼--觉得这些意识形态的联系对现政权是没有必要的、危险的。我们只能这样猜测。”吴强还表示,这些基金会的活动在他看都是公开的、谨慎的:“它们主要是帮助中国政府、大学、研究所做一些活动,做一些学术交流和政党间交流。它们对中国的公民社会也有些帮助,但相比政党交流来说是次要的。”

政治解决办法?

德国外交部针对有关问询表示,“中方向我们保证,德国NGO和基金会今后的活动不会受到限制,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未得到令人能满意的解决。”德国外交部还称,正在和中方密切联系,并支持基金会和其他NGO找到解决的办法。阿登纳基金会主席波特林则表示,目前的问题需要政治解决办法。

政治学者吴强指出,在境外NGO在华活动受到极大限制的同时,中国独立的NGO几乎已经被消灭殆尽。有一些虽然没有关停,但其网页、微信、微博帐号都被关了。近年来,中国官方自己扶持、建立了很多草根类NGO组织,再由政府向这些所谓NGO购买服务。这些组织主要从事社会公益活动,而管理则越来越体制化,也就是处于政府的管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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