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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圈子特首选举的争论

自从民主300+在1200个选委之中,夺取了325-327席之后,中共强迫梁振英下台,令原本民主派针对梁振英的ABC(Anyone But CY)策略失去了焦点,于是民主各派为了特首的小圈子选举之中如何投票,变成无休无止的争论,主流民主派认为要维持ABC 的策略,只是C变成了Carrie 即林郑月娥,于是传出要把票投曾俊华;一向较激的社民连与人民力量,以至自决派的朱凯迪、罗冠聪等,则认为绝对不能投曾俊华,否则将会失去道德云云,这场论战的规格,由原来的年轻一代,争论到社民连的长毛梁国雄,对决公民党的前党魅余若薇,一场民主派不可能赢的选举之中,民主阵营却再次选先分裂。

支持考虑投票予曾俊华者,多为泛民的主流派,以及民主300+当中的选委,这些人相信“两害取其轻”(Lesser Evil)的想法,即民主就是为了选择一个相对较少伤害的人,其主要论点即为要终结西环中联办的“党人治港”,终结中联办“垂帘听政”的角色,希望令原本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最少恢复到梁振英上场前的状态,而曾俊华则以在政争上“休养生息”,来呼应这个政纲。

反之“白票派”见主流派考虑要投曾俊华,则认为这是“倒退”,一改以往反对参加小圈子选举的做法,要强迫这些本身打算投票的选委,要改为投白票;事实上例如高教界的选委大战中,所有宣称会投白票的民主派选委都落选,因此根据选委结果的话,一定不可能是白票,而以往闹参选特首的梁家杰是“民主罪人”的梁国雄,这次却打算自己来做这个“民主罪人”,打倒昨日的我,多次表示要参选特首。

双方的争论点,就是究竟民主派选委票投曾俊华,或者任何一位能当选的候选人,会否增加这位特首的“认受性”及“合法性”(Legitimacy);白票派论点最奇怪的,是多年来声称小圈子选举根本“正确授权”,但却认为由少数人功能组别选出的所谓“民主派选委”,所选出的选委的票又突然变得非常神圣,如果这些票投给了未来的特首,则会令原本没有代表性的特首,突然变得非法有代表性的“正确授权”,然后会令整个民主阵营在未来几年都“抬不起头”做人,“没有脸”去反对特首未来的施政云云。

这个感性观点最大的漏洞,就是小圈子选举根本就没有Legitimacy,为何假设如果有民主300+投票,就令这个制度产生的特首,其Legitimacy突然能够“无中生有”呢?另一个问题则是,究竟民主300+凭什么强迫选委捆绑投票,令原本投暗票的选委,会突然变成“公开”其投票意向以及公开其对特首的“授权”呢?

这些人的双重标准是,一方面不承认这个小圈子选举的授权,另一方面却要影响这个小圈子选举的投票结果;一方面不承认这个小圈子选举的合理性,一方面却认为小圈子选举的决定,将会影响民主阵营的将来合理性云云;这种对小圈子选举的双重标准,早已证明是愚不可及——这些激进派以往长期呼吁选民,在功能组别包括超级区议会投白票,如果选民跟随其决定,令民主派在功能组别再少几席的话,政府早在2015年就可以通过假普选的政改,根本连今次选举的政争都不可能发生。

《战争论》的作者克劳塞维兹(Carl vonClausewitz)有一句名言,指“战争不过是政治(政策)用其他手段的延续”;其意义即为,激烈的立场或行动,不是其目的或结果,而是达至政治目的的手段,简单而言,就是绝不应“为激而激”,或“为战而战”;才不过一年前,这些所谓“激进”的政党,狠狠批判“勇武港独派”不顾后果,而今这些“勇武派”暂时退出舞台,则又轮到这些党派重夺这个比主流民主派“激”的角色,但已被看破手脚,即永远只比起主流激一些,然后就批评别人出卖民主,只有他们最正义。

一堆自命“孙中山”的革命派,却从不搞革命,偏要抢夺议会派的议席,然后高呼维新派的“康有为”与“梁启超”是“出卖民主”、“出卖理想”,既不能战,又不能和,既不敢激到底,又不肯放下身段谈判,结果就是想要和谈不能和谈,想要革命不敢革命,去到尾也只是等待中共自行了断,等待中共自行倒台,那么闹其他民主同道的合理性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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