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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逃避校园霸凌的经验在中关村二小全部失效

我初中读的是城乡结合部一所很次的学校,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识了校园霸凌。在此之前,我就读的小学是一所校龄超过百年的名校,生员素质较高,学习氛围浓郁,以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每所学校都应该是这样的。然而,在这所以附近败落的国营老厂职工子弟为主的初中,哪怕是上课时间,你都能在校园的某些地方,比如操场、小卖铺,看到叼着香烟、一头黄毛,无所事事的“学生”。尽管除了那身校服,你在他们身上看不到一丝作为学生的影子。

与我从前的概念中,差生就是学习成绩比较差的学生不同,这些人几乎已经放弃了学习。之所以还待在学校,仅仅因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他们的法定义务,是他们父母的法定责任。但可想而知,这些人的存在对学校治安绝对是个巨大的挑战。无数个白天,对普通学生来说,意味着紧张的课业学习;对他们而言,则是充沛的“作案”时间。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欺负男生、骚扰女生……成人世界里、香港电影中,地痞混混干的事情,他们几乎都干过,甚至他们还会勾结校外的社会青年,来“撑场子”、“出点子”。

因此几年后,当听到我的高中班主任——一位省重点的高级教师说:“苏霍姆林斯基的那句‘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是不对的,有些人就是教育不好的。”赞同得差点跳起来。但在当时,我考虑的还只是怎么躲开他们。可是很不幸,一次莫名其妙的所谓“刮课桌风波”,让我与这些人发生了纠葛。虽然仅仅只是口头的“警告”,却让我倍感羞辱和愤怒,但最终我还是决定向父母隐瞒此事,因为我知道说了也没用,大人们通常不会太在意这些孩子间“吵闹”。事实上,我的班主任就知道此事,但他却装作不知情,没有过问过一句。

说起我那时的班主任,绝对也是朵奇葩。在我印象中,他的爱好除了和那帮“流氓学生”打球外,就是体罚中等生。接手我们这个班的第二天,他就让几位没遵他命来教室上早自习的学生贴墙站了一整个上午。虽然按照校规,学生只要在第一节课铃响前到校即可,而过去两年,我们好些人早就习惯在自己家中自习,因为清静。

当然,即便我的班主任不是这样一朵奇葩,我去跟他报告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内地的教师压根就不会处理这种问题。他们的日常工作,除了琢磨如何提高学生的考分,就只会进行所谓思想教育。问题是,思想教育这种东西从来都是治君子不治小人的,对于那些三六九到派出所去喝咖啡的“流氓学生”来说,还进行思想教育,呵呵,保不定是谁教育(教训)谁呢?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这些人,教师的态度首先是最好别分在我们班,如果不幸分到了,最好别在我手上出事。至于其他的,爱干嘛干嘛去,老师正好眼不见心不烦。

这就是我的初中记忆,充满了灰色的基调。那时候我以为,像校园霸凌这种事情,只可能发生在我就读的那种low校,因为此前的小学阶段,我也的确没碰到过这种情况。所以在此之前,我一直认定,只要自己努力,逃离那个群体,也就能够彻底远离校园霸凌。事实上,我也是这样做的,尽管没能成为自己期许中的那种“社会精英”,但起码也是重点高中、重点大学一路走来,如今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那个曾经让我痛恨、让我厌恶的群体基本已被排除出了我的社交圈,在可以想见的未来,我的子女也不会与他们有任何交集。

但现在看来,校园霸凌以及对校园霸凌的漠视、纵容,同样存在于像北京中关村二小这样的名校。说起中关村二小,那真是“名校中的战斗机”。随便在网上搜索一下该校的信息,诸如“拥有全国唯一一支由小学生组成的交响乐团”、“绝大部分学生达到英语口语3级以上水平”等牛逼哄哄的讯息扑面而来。而上一次中关村二小受到全民关注,就是因为其周边“每平46万”的天价学区房风波。

能够入读如此学校的学生,其家庭背景不说是非富即贵吧,起码也是城市中产阶层,而这不正是我们许多人年轻时为之奋斗的目标吗?如果我们奋斗了几十年,总算能够把子女送进自以为最优秀的学校,与一帮“精英子弟”成为同学,却还要面临头上被扣“装有便纸和污物的垃圾桶”的校园霸凌,那我们奋斗的意义又在哪里?事实上,那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之所以这两天会在社交媒体上刷屏,除了是为对当事家长直面校园霸凌的勇气表示支持,同时也是出于对学校漠视、消极态度的愤怒。至于我,它还意味着,此前我个人关于如何逃避校园霸凌的经验,突然全部失效。

我不知道,中关村二小在此事件中所展现出来的冷漠态度,是如我从前在那些low学校所观察到的那样,仅仅由于不擅长处理这类问题,没经验,还是说实施霸凌的学生家长有什么特殊背景,令校方处理起来投鼠忌器?但它至少表明,或者说暗示,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即便我们再努力,把我们的子女送进再好的学校,他们依然无法获得我们所期望的平等——无论是平等的班级地位,还是一视同仁的对待;至于将来走出校门步入社会,这种平等的身份保障、免于恐惧的自由的获取,就更加是一种奢望。而这与其说是个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不如说是整个体制之弊在某处细节上的投射。

换言之,不彻底改革制度本身,消除产生这种不平等的文化及社会土壤,即便我们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改,比如下调刑事责任起点年龄,加大对未成年罪犯及其监护人的惩罚力度,甚至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恐怕都无济于事。因为对能够游离在法律体系外的权贵及其子女来说,任何惩戒手段在他们那,早就已经“免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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