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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涉贪案下月开庭审理

澳门终审法院周四(11月10日)宣布,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涉贪案将于12月5日开庭审理。

现年61岁的何超明博士面临从盗用公款到滥用职权等总共2000多项控罪。

今年2月,澳门廉政公署以伙同他人非法挪用4400万澳门元为由拘捕了何超明,羁押至今。

何超明曾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被终审法院驳回。

何超明是迄今为止澳门被控涉贪罪的最高级别官员。10年前,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因涉贪下台。

根据澳门基本法规定,经北京批准任命的澳门行政当局高级官员如涉刑事案,只能由最高级法院,即终审法院审理。这意味着对判决无法上诉。

履历

澳门廉政公署今年2月底公布此案部分案情,间接证实了何超明涉案。

廉政专员张永春表示,此案去年由检察院内部发现,之后按法律规定,通报廉政公署,“廉署依法定程序展开相关调查,过程中得到检察院大力支持和充分配合,令案件得以侦破。”

何超明1955年4月出生于澳门,1979年考入中国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其后到北京大学法律学院担任经济法博士研究生。

毕业后,何超明进入广东高等法院工作。他从书记员开始,由审判助理一直做到经济审判庭庭长,年仅36岁就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庭长。

他其后于1991年前往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文学院、法学院进修语言和法律课程,之后返回澳门,出任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协调员。

1999年12月20日,他接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其后两获连任,至2014年才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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