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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强拆 演绎一寸山河一寸血

据陕西传媒网报道,11月16日晚,陕西延长县发生一起重大凶杀案,已致4死4伤,死者中包括七里村镇曹渠村村长曹英海,持刀行凶者为村民黑延平,此前曾因土地补偿事宜与村长发生冲突。日前嫌疑人已被控制。

到底是什么让我们这片土地浸润了血,底层特别是农村的矛盾呈越来越剧烈的趋势,因为征地、拆迁,动不动就闹出个骇人听闻的大案来,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血性‌‌”抗争?还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尿性‌‌”贪婪呢?或两者兼有,杂糅叠合,最终血沃中华大地?

从河北贾敬龙到河南范华培,再到陕西黑延平……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血案,层出不穷,这背后到底是促使他们纷纷采取极端手段,走上了人生不归路,难道真的仅仅官逼民反式‌‌“样板戏‌‌”重演,采取‌‌“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与汝偕亡‌‌”,最终留给我们社会一个巨大的惊叹号?

令人嘘唏不已的是,无论是贾敬龙,还是范华培,甚至是黑延平,并非‌‌“生非容易死不甘‌‌”的社会淘汰者,就像贾敬龙和范华培,无论是受教育程度还是家庭经济状况来看还算可以的,也根本谈不上是社会上的不务正业者,更多原因是因拆迁补偿无法得到满足,一直怒火中烧,采取了极端的报复手段。

我们作为吃瓜群众,在围观中显然有些不明真相:他们到底是捍卫私权,还是漫天要价,早已傻傻分不清。但是,对于因此而引发的血案,闻之无不拍手称快的,反正‌‌“看热闹嫌事大‌‌”,无论是村长被杀,还是官员被砍,无不喜大普奔的,为什么呢?其实,广大群众也没有‌‌“大是大非‌‌”的观念,只要砍杀的人比自己位高权重,看到了血,无论是被杀者的血,还是被执行死刑的杀人者的血,都一副抢到血馒头的吃相。同时,内心朴素的同情心,开始升腾并泛滥成灾,开始美化起这些杀人者,总想套进‌‌“官逼民反‌‌”的戏路里,一定会掀起一阵一阵舆论狂欢。

就像射杀村主任的贾敬龙刚被执行死刑第二天,突然又冒出个黑延平来,不少人就浮想联翩起来,说‌‌“贾敬龙案效应‌‌”立即显现了,开始幸灾乐祸地带起节奏来。

无可否认的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少,但是社会矛盾却在日益激化,民间充满了戾气,官场弥漫着腐气,关键问题出在哪里呢?其实,大家心知肚明,就是社会不公,有一句老话:‌‌“不患寡而患不均‌‌”,整个人心已失衡,浮躁的内心却又找不到合理发泄途径,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病态的社会心理,人人擅走极端,动辄就拔刀相向,上演‌‌“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而这把血淋淋的匹夫之怒的大刀砍向谁呢?反正砍不到真正要征地、拆迁的主导者的身上,只不过那些执行这个命令的人,即基层的官员——主要是村官,其实,这些人也只不过替人挨刀罢了。

那么矛盾为什么总是出现在基层呢?这是我们权力结构决定的!

虽然我们国家的官僚机构无比庞大,但是官场的生态很不健康,呈现出‌‌“基层在溃烂,中层在观望,高层在倾轧‌‌”的趋势,争权夺利,内耗严重,管理社会的能力十分堪忧的。更重要的是,既定的权力结构,是上级任命制的,下级只对上级负责,而不是对民众负责,导致权力层层下压,最终把最尖锐的社会矛盾压回到基层,也就回到了农村、社区。

正因为如此,农村、社区的工作最难做,也是社会矛盾集中之地。

众所周知,村委会和居委会虽然作为中国政治的‌‌“权力末稍‌‌”,但它只不过是民众的自治组织,并非作为‌‌“一级政府‌‌”存在的。在这种状态下的‌‌“自治‌‌”,要想管好这三分三,要么是‌‌“无政府化‌‌”,要么就是‌‌“黑社会化‌‌”,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天高皇帝远,权力缺乏监督制衡,村长俨然说一不二的‌‌“土皇帝‌‌”。而地方政府不得不仰赖‌‌“地方能人‌‌”来管控无比庞大的基层,默许基层这种令人唾弃的‌‌“政治生态‌‌”。因此,村长等‌‌“地方能人‌‌”往往拥有常人不可比拟的‌‌“私力强制‌‌”的能力。

特别是当下,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阶段,各种征地、拆迁在过去、现在,还包括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将在中国高频发生,而征地、拆迁又往往是在农村和社区,其背后又存在着激烈的利益博弈,这必然势必会催生各种血案来。

按照我们国家权力结构‌‌“层层下压‌‌”的模式,地方政府极‌‌“不负责任‌‌”地把棘手的事件下压给下一级政府来执行,最后就落到了‌‌“权力末稍‌‌”——村组织、居委会来执行,比如征地、拆迁这个事,内地不少地方基本套路如右:村委会(居委会)做规划,村委会(居委会)做协议,村委会(居委会)给补偿,村委会(居委会)搞拆迁……‌‌“莫道村官不是官‌‌”,在征地、拆迁补偿上,村委会(居委会)的‌‌“村官‌‌”们又拥有了生杀予夺的至上权力。

没有‌‌“行政强制力‌‌”的村委会(居委会)要办成上级压下来‌‌“政治任务‌‌”,或者出于个人的私利,只能使用‌‌“私力强制‌‌”了,这就不难理解不乏出现动用‌‌“黑社会‌‌”的力量来实现强征、强拆的。

这种不正当的行为,自然激发一些具备一定维权意识的村民(居民)的强烈反抗,顿时将中国底层演变滋生林冲的土壤,民众采用‌‌“私力报复‌‌”来对抗‌‌“私力强制‌‌”,出现‌‌“打成一片‌‌”的局面,他们打得头破血流,底层民众与基层官员(村官、乡官)就进入了‌‌“互害模式‌‌”。

可悲的是,刚开始地方政府默许底层村官采用这种‌‌“私力强制‌‌”,而一旦出现了极端事件后,又充当起‌‌“和事佬‌‌”或‌‌“大青天‌‌”角色,来调解或者压制,祭出公检法,对‌‌“反抗者‌‌”诉诸专政手段,比如贾敬龙、范华培最终被判死刑或直接击毙。

有些事情就是那么荒诞,本来就主导这个事就是地方政府,也应该具备行政强制力的地方政府来执行的,比如走强制拆迁本应地地方政府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获得许可证的,再由地方政府来执行的,结果呢,这个主体一直隐匿。

如果这种征地、拆迁的方式不改变的话,那么中国的土地上将渗透进更多人血。

回望神州,真可谓‌‌“一寸河山一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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