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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劳工维权人士孟晗被判有期徒刑21个月

香港活动人士在中联办外抗议,要求释放孟晗

广东劳工非政府组织前员工孟晗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在庭审第一天定罪并宣判,被告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孟晗的代表律师在周四(11月3日)向媒体证实,案件在番禺区人民法院庭审结束并当庭宣判,孟晗认罪,且当庭表示不上诉。

律师表示“尊重他的选择”。

“这个案件,一波数年折,结果突然而至,”代表律师燕薪在周四发给媒体的一份声明中说。

“作为辩护人,我理解孟晗面对的压力,并尊重他的选择。”

律师表示,向法庭独立发生的辩护意见,指孟晗的案件在主客观方面均不构成聚众扰序罪,但法庭未予采纳。、

有维权组织指孟晗是在家人和律师受到极大压力的情况下选择认罪,但BBC中文网无法独立证实有关说法。

案件围绕的中心事件是2014年利得鞋厂工人的维权行动。

活动人士表示,孟晗案是中国当局罕见地完全站在资方立场上

香港新闻机构凤凰网报道,该厂在2015年搬迁,但至2014年底尚未为工人购买社保、缴纳公积金、落实带薪年假、女工产假以及补贴等等,打工族服务部数名工作人员遂组织工人罢工及进行维权谈判,最终厂方作出让步,一次性发放各项赔偿共计1.2亿元人民币。

但警方此后调查称,罢工造成鞋厂经济损失超过2000万元,参与组织罢工的孟晗、曾飞洋、朱小梅和汤欢兴等人被批捕。

已被拘押11个月的孟晗曾是劳工维权非政府组织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员工,在2014年参与组织一家鞋厂的工人罢工和追讨涉及1.2亿元赔偿的劳资谈判,事后有四人被批捕并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另外三人在此前已经被判监禁缓刑,孟晗则被另案处理。

一向在维护社会稳定问题上手段强硬的中国政府以及司法当局以类似罪名打击他们认为行动过激的劳工维权人士并不鲜见,但有非政府组织人士认为,传达判决信息的中国官方媒体少有地“完全站在资方的立场打压工人”,称这是“社会的倒退”。

“非常令人震惊的是,它完全不提厂方的错误,”中国劳工通讯副主任蔡崇国在电话中告诉BBC中文网说。

他表示,厂方试图瞒着工人搬迁导致罢工,但是在官方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中,却大量引用厂方对孟晗的指责。

蔡崇国说,这是和中共将工人视作企业主人的官方立场“完全相反”的做法。

据此前报道,孟晗曾经所属的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是中国最早的劳工服务非政府组织,主要协助打工者经济维权,曾为数千名外来工提供法律辅助和代理。

在利得鞋厂案件结束前后,番禺打工服务部的工商注册认证执照被吊销。

9月,曾飞洋、朱小梅和汤欢兴在庭审中认罪,曾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朱、汤二人则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对于孟晗案的判决,蔡崇国表示尊重被告的决定,但表示会继续跟进,试图通过舆论动员为孟晗争取减刑。

在被问到希望有多大时,蔡崇国表示:“达到目的是有可能的。”

他认为当局是因为“太恐惧社会不稳定”才会对此类案件作这样的判决,但希望当局会渐渐意识到,完全通过威权管治会导致“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

“我觉得,冷静下来,他们(会)觉得这是一个没有赢家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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