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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如何看待和面对海牙法庭裁决

联合国下属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针对菲律宾在2013年对中国提出的起诉,作出中国的九段线主张非法无效的最终裁决;裁决还包括中国侵犯了菲律宾对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以及南沙群岛的所有在涨潮高潮时高于水面的岛礁在法律上均为无法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的“岩礁”等诸多内容。这些仲裁结果将对中国带来什么影响?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康霖先生接受美国之音采访,对此作出分析。

这次海牙仲裁庭作出的仲裁是否否定了中国的九段线主张?康霖说,首先需要关注的是,仲裁庭到底对这个问题有没有管辖权。我们认为仲裁庭是没有管辖权的,因为这次的争议主要是基于中菲之间的主权争议,根据国际的共识,这次的裁决显然是没有法律效果的。至于中国的九段线主张是否会受到影响,中国自2013年以来已经详细阐述了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历史权力,并且也是受到国际社会尊重的。那么即使裁决不利于中国,这个结果对中国也是没有约束力的。

仲裁庭对南中国海岛礁的限制性描述对于中国到底意味着什么?康霖认为,这个裁决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南沙群岛的主岛是太平岛,这个岛现在是台湾在行使管辖的,作出裁决的人显然没有访问过太平岛,因为太平岛是一个符合海洋公约对岛屿的定义的,但是这次裁决却把太平岛划入了非岛屿。这种裁定显然对中国大陆没有影响,而且即使南沙群岛没有一个岛能够单独拿出来划定专属经济区,中国也早已提出了把南沙群岛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这一点,也是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

中国的主权要求主要是根据历史依据,但是周边国家大多也能找出这样的依据,这应该如何看待?康霖认为,这就涉及到一个历史问题:到底是谁先发现、谁先命名、谁先管辖这些岛礁的?那么中国作为一个历史很长的国家,在发现这些岛礁的时候,这些周边国家甚至都没有立国。而且在二战期间,根据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当时的中国政府是派出了军舰去接收这些岛礁的,这些周边国家都没有异议。而且早期的外交公函中,很多周边国家也承认了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从时间来考虑,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历史依据的法律效力明显要强于其他国家。

中国现在的不接受、不承认的立场应该如何看待?康霖说,首先海洋法公约是给予了缔约国排除海洋法公约在领土争议问题上的仲裁机制的。中国在2006年已经表示了不接受这样的仲裁。其次中国作为缔约国,有保证公约的公正性的义务,但是这次菲律宾的诉讼根本就是一个非法的诉讼,那么中国就有权利不遵守这样的一个诉讼或者仲裁。实际上,不遵守这样的裁决,是有先例的,所以中国不遵守这样的裁决是不违反公约的,反而是正常权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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