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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出台新例追究被精神病事件

图为一精神病院,病人手脚都被捆绑。(资料图片)

大陆多次公布修例,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但执法部门仍依然故我拒绝遵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三(22日)再出台新例,强调若检察院发现再有“被精神病”的情况,会作出审查。有维权人士指,当局推出新政只为安抚民众。

为了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和违规人士“假扮精神病”逃避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印发规定,检察院若发现有违规情况,会在5个工作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及交公诉部门在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审查。

新例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强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发现有殴打、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被强制医疗人,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曾因多次上访,而被政府3次关进精神病院的湖北省武汉市访民胡国红,周四(23日)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不相信当局会按照法律行事。

胡国红:他(法院不会承认)判错,他(法院就是说)按(精神病院)的规定,你没有精神病,他就指你有精神病,就说我也没有违法,就是上访,他(当局)就把你关进去,说你有精神病。我的病历就是这样写的,你多次上访,就是到北京多次上访,他(政府)就把你扣上一个帽子,你上访就要定罪,定罪就有精神病,就这么回事。

此外,关注“被精神病”访民情况的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刘飞跃向本台表示,当局只为安抚民众,才会定下这样的规定。

刘飞跃:受到这个社会的批评,他就为了应付嘛,他(政府)现在推出这个不管用的政策出来,表示他(政府)我现在重视这个事情,我现在想解决这个事情。

他表示,政府早前已推出相关的政策,但是都是没有效用,所以若要杜绝这些“被精神病”的事件,政府就要认真处理访民上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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