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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称“依法治国”的中国与凌驾法律的灾难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中国人权纪录差,虽多次对外强调中国“依法治国”,但其法律却被认为是中共当权者的政治工具。

外交部的一贯说词

中国的人权状况持续令人担忧,欧盟驻华代表团网站日前发表声明,指出目前仍有多位在去年7月大规模抓捕事件中卷入的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持续被关押或隔离。

声明指出,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中国维权人士,却因“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抓。这些被拘留的人士无法自主选择律师,亦不准亲属探访,当局还反复延迟这些案件的司法裁决。同时,欧盟还注意到,试图为被拘留人士辩护的律师,多次遭威胁取缔律师执照;而被拘留人士的亲属也多次出国受阻,并勒令不得公开支持被拘留的家人。

欧盟驻华代表团呼吁中方在处理有关案件时,应采取充分透明且尊重适当程序。

最后敦促中方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尤其是保障言论自由及依法治国的方针。

对于这一声明,5月27日中国外交部的例行记者会上,华春莹做出回应,称“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任何人违反法律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不存在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群体。”

每当外界指责中国的问题,中国外交部一贯的回应皆是:不要对中国指手画脚,别干涉中国内政。华春莹在此也不例外,她表示,欧盟对中国司法机关正常办案“指手画脚”的作法,“本身就违背法治精神”,中方坚决反对。华春莹还反过来要求欧盟驻华代表团遵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停止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法律不是挡箭牌”

中国外交部的回应,引来中国民众反弹,认为在动辄就有“批示”的国家,华的说法太无耻。也有人说,全中国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群体,就是中共政府和公检法。北京瑞丰律师事务所的李方平律师则指出,法不法治,是政府说了算,他举例,中国外交部甚至说过“法律不是挡箭牌”。

有关“法律不是挡箭牌”一话,源自2011年3月3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当外国记者追问禁止采访中国茉莉花革命的具体法律条款时,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回答:“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姜瑜的回应,当时引起热议及各种嘲讽。但也有观点指出,姜瑜并非失言,而是说出大实话。

长期研究中国法律的专家陆思礼(Stanley Lubman)于2012年在《华尔街日报》发表评论表示,中国并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法律机构只是中共政治斗争维持权力的工具。同时,法律的执行也乱无章法,相关规定模糊不清,无形中给予地方官员很大的裁量空间,恣意忽视或改变法律,造成法律的执行因人因案而异。陆思礼举例,地方政府官员非法征收人民财产,或违反食品安全法时,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人民触法,则严苛对待;有时无故骚扰、监禁或软禁人民,无视法律的存在。

凌驾法律的灾难

2012年陆思礼指出的中国法治问题,其实在更久以前就存在。以最近才刚过的文革50周年为例,被历史学者评为“文革最大受害者和罪恶历史制造者之一”的刘少奇,在文革被批斗期间,身为国家主席的他搬出《宪法》来自保维权,但最后仍凄凉的死在狱中。

而现在国际上常被提出讨论的法轮功受中共政府迫害一事,也是例子。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全面镇压法轮功而设立“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中央610办公室。

610办公室被认为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类似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纳粹盖世太保、前苏联克格勃恐怖组织的非法机构。

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问题委员会(CECC)的一份报告指出,该办公室是听令中共中央的国安“法外机构”,主要协调各机关镇压法轮功,之后其任务更扩大到包括被视为异端或有害中共统治的其他宗教、气功团体,如基督徒、佛教徒和其他宗教或灵修团体,但法轮功仍是首要任务。

而现在逐步逼近的六四纪念日,它的发生也是中共领导人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血淋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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