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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考拉”的命运

考拉,树袋熊的别称,模样极是可爱。是澳大利亚奇特的珍贵原始树栖动物。

赵国也有“考拉”。不过她是人。是一位赵姓姑娘的别称。

“物以稀为贵”。澳大利亚的考拉因为少,被澳大利亚人视为国宝,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如果一只考拉生病后给人发现了,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立马会派人将其送进动物医院精心治疗;

然而,赵国的“考拉”实在太多,也就难免“人以多为贱”。所以,赵国的“考拉”去年七月份失踪后,家属心急火燎四处寻找,以为给黑社会绑架了,找到有关部门,也支支吾吾、拐弯抹角不正面回答。近日才得知作律师助理的姑娘与好几个律师犯了颠覆罪,给看管起来了。

既然犯罪,看管起来也就罪有应得。但,将人捉将起来,应当通知家属一声,好让家人放心嘛。这,既是最起码的法律程序,也是最起码的人道。然而,大半年了,就是不通知。看多了西方、香港电影的人也就难免纳闷:万恶资本主义国家将一个犯罪嫌疑人捉将起来,首先要通知律师和家属。如果拿不出过硬证据,24小时就要放人。然而赵国呢?去年七月份将人看管起来,大半年间却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看来,人权绝不只“比美国好五倍”了!

这些天,网上无数网民在寻找“考拉”,据说,“西方多家主流媒体也纷纷报道了此事”。习惯扮演主力救火队员的胡锡进先生又顶着“单仁平”的马甲又及时挺身而出,说:“我们认为,这些律师和助理被依法拘留、刑侦,然后逮捕并提起公诉,但最终他们的罪名是否成立,只能由法院做出裁定。在此之前,知情人和舆论可以做案情分析,但都不应该为他们做有罪或无罪背书,尤其不应搞‘舆论审判’,向法院施压”。

一班网民为有关部门不按严格的法律程序将人看管大半年,使得家人以为其失踪,乃至被黑社会绑架了,而纷纷感到惊愕;更为一位弱不禁风的姑娘犯下“颠覆”大罪感到骇然,这就搞“舆论审判,向法庭施压”了?这些年,国家领导人一再呼吁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公检法也是政府的组成部分,质疑、批评他们就是搞“舆论审判”,就是“向法院施压”了?

更何况,将人捉将起来大半年不通知律师和家人,是执法犯法,网民和舆论的批评应当赞扬才是,然而,自称是“媒体人”的锡进兄关键时刻却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声称“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锡进兄还责备一些网民不该说“依法治国”是假的。其实,“依法治国”确是不应怀疑的——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据本朝制定的法律“治国”。自商鞅同志以来,历朝历代都是“依法治国”的。当然,当今赵国也是“依法治国”的。例如,当年“镇压反革命”是“依法治国”,时下惩处“颠覆分子”,也是“依法治国”。

不过,锡进兄极需恶补法治常识:一个现代国家最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一切由唯公权力意志的“依法治国”!

锡进兄还奉劝人们:“相信法院,相信依法治国的真实推进,这比听信舆论场上煽情的口号要靠谱得多。”唉,还有什么锡进先生说不出口呢?——将人捉将起来,大半年不告诉家属,却劝人们要“相信……”拿什么去“相信”?在轻则删文、封号,重则“喝茶”、“颠覆”,文人噤若寒蝉、律师纷纷知难而退的大环境下,拿什么去“相信”?

锡进兄一副痛心的样子说:“一名24岁的女助理被逮捕,令人扼腕。但进而认为24岁的女生肯定不会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法制史无此逻辑。”这话说得倒是有几分道理的:24岁的女助理难道就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法制史”确实“无此逻辑”——就别说贺子珍同志当年上井冈山只有19岁了,刘胡兰呢?英勇就义时才15岁!如假包换的未成年少女,不一样“危害国家安全”了?

但问题是:只知“法制史”而不知“法治史”的锡进兄,却严重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子珍同志当年是永新著名的手提两把驳壳枪的“双枪将”,她上井冈山,确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未成年少女刘胡兰,整天跟一班手提德国二十响驳壳枪的武工队员混在一起,也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但弱不禁风的“考拉”呢?只是一位会在电脑上敲敲文案的律师助理,如此之人,不知凭什么“危害国家安全”?

“考拉”纵然有罪,但,作为一个女律师助理,断犯不了“危害国家安全”的“颠覆”大罪吧?“三个自信”,不要太不自信,自己吓自己嘛——六个律师加一个女助理能“颠覆”一个政权?不会如此弱不禁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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