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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2015年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新特点

日前看到两份有关中国群体性事件的资料,一份名为《2015年度我国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发布者为“传播大数据”,归纳了群体性事件的类型,但没有总体数据;另一份是“非新闻”所做的2015年群体性事件统计,该网站根据2015年内记录到的群体游行、示威、集会等加总,计算为28950起。从行文语气推测,“传播大数据”有官方背景;“非新闻”则被视为一个民间志愿者组合。

一、数量明显减少的原因推测

2003年,中国官方首次对外正式公布群体性事件年度统计数据,这一年高达58000起;2004年为74000起;2005年为87000多起;2007年逾10万起。自2008年之后中国官方不再公布具体数据,据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推算,2010年的群体性事件至少有18万起。

2003年是胡锦涛任总书记接管权力的第一年,2012年,是胡锦涛准备交班前夕,从2001年中国加入WTO,到2009年中国政府投资4万亿救经济,这段时期被称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黄金十年”。从2010年开始,中国高层权力斗争白热化,从那时开始,当局为了稳定人心,不再公布这类敏感数据。

但群体性事件从2010年的18万起降低至2015年的28950起,并不意味着现实生活中的群体性事件真降低了这么多,数字上的落差,可以猜测由以下几种原因产生:

第一,全国性的群体性事件到底有多少起,中央主管部门有数据,但将其当作“国家机密”不予公布。“传播大数据”接下课题,应该能看到全国汇总的数据,但最后公布的报告按规定隐匿了相关数据。“非传媒”是志愿者组合,只能根据网上资料汇集数据,没办法像官方研究那样获得数据。

第二,习近平接掌权力后,增强了对维权人士、反对者及批评者的打压,各种抗议活动的空间大大缩小,处于低潮。

第三,习近平当政以后扩大了低保覆盖面,全国低保人数有所增加。2015年企业因破产、外资关厂撤退等原因,至少有1亿几千万工人失业。但失业者离开工厂后,远不如在工厂工作时容易组织,一旦成为失业者,有的回乡,有的另谋出路,就成了一盘散沙。这可能是群体性事件下降的原因之一,“传播大数据”报告及“非新闻”都指出,工人的群体性活动主要类型是讨薪,并非工资与福利待遇,也可证明这种讨薪是工人离厂之前最后一次有组织的抗议活动。

二、三两项,有可能导致群体性反抗事件总体上有所减少,但也不至于骤降至28950起。因此,非新闻提供的数据,也特别标明是“记录到的”,即不完全统计之意。

二、事件类型与2015年经济状态有明显相关性

两份报告所提供的群体性事件类型,除了农民因强征、强拆、官员贪腐以及环境被(或面临)污染破坏等传统群体性事件起因之外,更显示了一个特点:2015年经济问题高发领域就是群体性事件的高发领域,比如民间金融方面的群体性事件暴增,就缘于大量影子银行经营的理财产品破产。

“传播大数据”称,泛亚、MMM、卓达等借贷机构利用准入门槛低、缺乏监管等条件,推出名目繁杂的理财产品,依托互联网平台,频频打出“金融创新”的旗号,以远远高于存储利率的利息来吸引投资者,使网络平台成为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温床。

“非新闻”称,欠薪、商业欺诈占总数的一半。上述民间金融就属于商业欺诈这一类别。

各种影子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破产,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可从中国媒体的报道中得到佐证,据《财新周刊》在《集资风险显露高层严令排查》一文中说,2015年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从金额、波及人数到辐射范围,比任何一年都来得猛烈,甚至进一步演化成社会群体性事件。各地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重点监测关注e租宝、e联贷、恒昌财富、银谷财富、首山财行、紫马财行、证大财富、鲁金所、借贷宝、天峰财富、开开贷、捷越联合、华赢凯来、望洲财富等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

2009年以后,政府投资4万亿拉动投资,地方政府各种融资平台问世,在政府默许之下,各类“影子银行”泛滥成灾,推出的理财产品五花八门,网上段子说:“土豪死于信托、中产死于炒股、草根死于P2P,总有一款骗术属于你。”

可以预计,民间金融破产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2016年仍然是主要类型。

三、经济衰退地区、房地产业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增加

“传播大数据”称,主要增长群体来自与房地产相关的工人(建筑工人)和业主(房产质量),此外,投资人、商户以及环境保护相关群体的增长也比较明显。主要增长地区在河南、河北、江苏等省。将传播大数据的信息与非新闻的统计数据相比对,情况类似。关于工人,非新闻称,河南、广东、河北、江苏等排名前十的省份占总数的64%。这些地区发生群体性事件多,也与经济衰退有关,河南煤炭企业、河北的钢铁企业均是“去产能”的重点行业。

“非新闻”还提到,群体性事件中一大类别是楼盘、小区房产的所有者以及已购买了但未收房的准业主,引发示威的原因主要是楼盘烂尾、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开发商欺诈销售、房屋质量差、物业乱收费、物业不作为、强拆以及环境被(或面临)污染破坏等。

四、互联网成了群体性事件“线上线下联动”的有效组织工具

“传播大数据”花了很多笔墨总结互联网成为组织工具之结论。该报告以“黑龙江庆安枪击案调查”为例(没提“低俗屠夫吴淦”之名),指出“2015年度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均呈现组织严密的特点,在信息联络与社会动员上,社交媒体起了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群体性事件通过线上组织形成了策划、招募、安排、总结甚至发放报酬的一整套流程,线上安排与线下实施的同步推进,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已经呈现出典型的互联网+特点”。传播大数据还举了其他类似的群,“有的以热点事件命名,有的以行动目标命名,有的以共同利益命名”,重点描述了“海南美兰事件”,最后建议当局今后要加强互联网管控,防止互联网成为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工具。

但是,“传播大数据”对互联网的看法显然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因为互联网作为工具,不仅民间可以利用它作为组织工具,发起群体性事件;中国当局也可以利用来对外实施攻击,因网络攻击与中国黑客盗取资料引发的中美冲突举世皆知。1月16日台湾大选之后,中国当局有意放出大批网络水军(被称为“小粉红”)翻墙到新当选的台湾总统蔡英文脸书专页上留言,短短三小时内留言就暴增了将近两万条。其中多半是谩骂与叫嚣之词,而台湾“三立新闻”与《苹果日报》,也遭受中国网民的“洗版式”恶意留言。

基于上述事实,中国政府最好不要幻想将网络当作自家专有工具,民众使用网络组织群体性反抗,只说明中国现阶段社会反抗水平的提高与成熟。况且。中国政府垄断了中国的一切组织资源并严厉打压迫民间所有组织活动,从而使得中国民间利用网络组织反抗活动具有道义正当性。

2015年群体性事件的新特征表明,中国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仍然是因为参与者的利益严重受损,希望通过温和的社会反抗满足利益诉求;2016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长期衰退,会有更多各种类别的利益受损者出现,群体性事件将呈高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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