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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进入萧条时期

——农民工上街讨薪成为社会景观

二○一五年是中国经济转向萧条的转捩点,就算二○一六年以万亿规模的财政赤字来刺激,今后十年或更长的时间中国也将处于大萧条时期。经济困局根源不在经济本身而在政治制度。积弊之下,胡温新政四万亿刺激没解决问题,反而是“推迟后悔”的行为经济学后果;习李新政三年过去,亏光政治资本,才无奈走向高赤字财政之路。

政治制度失败的基本表现是社会不公,高赤字只会加剧社会不公而不是抑制之,因为一党政治下不存在预算硬约束。宽松货币政策相当于行政、党权两大系统随便花富有阶层的货币储蓄,高赤字财政政策相当于随便花全体国民的未来收入。经济政策调整不过是随便花钱的范围扩大而已。

店面频转与个税高漏损

判断中国经济转向大萧条并非是政治批判作为,它是有实证支持的。据我在二○一五年十二月进行的季度微观实证调查结果:(一)小额资本投资的转手亏损率达到了百分之七十一点四三,比上季度的百分之四十二点八六高出近三成,比二○一四年底高出两倍;(二)灰色经济付租额度即行政权力寻租额度比上季度高出二点四倍,但灰色经济的盈利能力却比二○一四年下降了三成六。前项比较容易理解,其如店铺转让者为看好价而拖延转让,结果一个季度后亏惨——原来想十万元转出,现在三万元都困难了。高频转让也是中国经济大萧条的一个清晰信号。

后项数据使用不具通俗意义,但它能与国家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相比较。二○一五年是非税收入疯狂增长的一年,非税经济收入剧增给所有执法者均带来了溢出收益,在为国家(公家)罚款创收的同时也让执法者谋得了“不开票,少罚个,罚了归自己”的机会。不仅非税收入方面存在溢出被执法者侵吞的现象,正常税收方面也是如此。对于个税收入,媒体均说起点不公平,但事实上,那些财务记录不健全或有两套账应对税收的企业主,几乎百分之百可以用贿赂方式降低个税缴纳额度。比如一个企业主一年应该交个税十五万,但只要花两万行贿并交纳五万,结果还是“省了一半多”。

表面上看,店面高频转让与个税中执法者获得溢出收益没直接联系,但这意味着国家(公家)会自动地向权力执行者溢送利益,从而加剧社会不公平程度。此种隐性不公平的后果又使焦点讨论远离社会现实。在个税起点问题上,媒体煞有介事地认为不公;另一方面,寻租行为又导致巨额流失,流失量在国家账面收入的一倍以上。

微合伙将面临重灾之年

中国的经济增长是以牺牲发展为代价的,每个中国人都得“享受雾霾公平”是最典型的增长牺牲了发展的例子。治环境会付出就业代价,而不治理环境,在半市场化的竞争之下,大量僵尸企业也不能提供就业机会,相反,还会拖欠大量工资。从逻辑上讲,拖欠工资是对此前就业成果的反噬,或者说“反噬就业”已是中国经济萧条与社会不公的整合指标。

僵尸企业当中有大量国企,但民营也不算少数,因此,“反噬就业”的最主要受害群体就是农民工。对于国企而言,其既然为“国之所有”,那么,国家自然会以财政支出维持其员工最低生活保障。所以说,二○一六年的经济政策重头“打响僵尸企业歼灭战”是可以做到的,代价是高赤字财政“包买”该类国企一切经济后果。但是,对于农民工则不然,特别是对于就业于民营僵尸企业的农民工则不然。对于这个问题连体制内经济学家都比较困惑。复旦大学教授李维森说:“僵尸企业应该破产,但也许太多了,你不能让它们一夜之间全破产。对于农民工,我们有什么安全保障呢?我们能将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工赶回农村吗?”

北京所谓的“供给侧改革”设定农民工大量买房,以便消化过高的库存。李维森教授的言论实质上是关注城市化的人口径流,而未涉及农民工被僵尸企业拖欠的工资。根据大量样本计算,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在过去三年累计的总额高达七千七百亿元人民币。如果广义地计算,比如将三到五人微合伙的供应商被拖欠算进去,农民工工资在过去三年被拖欠总额(余额)已经超过万亿。微合伙的自身工资在商品总价里面,而李克强内阁的一个重要政策是鼓励微合伙。可以预见,二○一六年将有大量微合伙“遇难”。

中央文件不起作用

在临近农历猴年春节前的两个多月,农民工讨薪几为一种社会常态。比如去年十二月初,在黑龙江鸡西市,数十民工在极寒天气里裹被子上街打标语讨薪;十二月下旬,在甘肃兰州市,也有数十名农民工上街讨薪。他们没有裹被子、打标语,而是跪在地上。农民工讨薪还弄出一些笑话被官媒所讽刺。在江苏常州市,一位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持斧头砸坏银行自动取款机外壳想弄到些回家的费用。当地媒体对此嘲笑说:“机器太‘结实了’,面板坏成这样,都看不到钱!”

与官媒的缺德一样,警察对待被打伤的讨薪者比冰霜还冷。在山东滕州市,李春生等数位农民因找工头要工资被痛殴,报警后,当地警察连讯问都没做,以致李春生等人到事发地镇政府去哀求。一些包工头的处境并不比农民工好,他们也被拖欠,成为讨薪者。河南一位赵姓包工头无奈以全家人“戴枷讨薪”的行为艺术方式表达不满而被当地警方拘留。在官方文件里面,包工头不能算农民工,尽管他们欠农民工的工资以及本身或是农民。但是,作为包工者他们自己的工资收入也在被欠款项里面,正如上文涉及到的微合伙供应商的货价里面含有工资一样。

北京的红头文件不起任何作用,甚至还很伤害农民工,如包工头不能被定义为农民工等规定。二○一五年十一月份,人社部发了一项关于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报,其中说道:“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生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突发事件达到一万一千零七起,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三十四。”因此,该部要将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记入“黑名单”,但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都僵尸化了,乃至不久倒闭,它们还怕什么“黑名单”吗?

《动向》2016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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