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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谈〗这“配”字用得好

(所有图片均来自网络)

1. @MyDF:经验告诉我们,面对没有契约精神的政府,它号召什么,反向操作才是正确的做法。(新华社:绝大部分家庭没有换美元的必要)

2. @googollee:哦,所以说大张旗鼓办快播,其实是为“网站要为转发的内容负责”这项立法铺路的。先拿色情当枪,后面就说不准是负责啥内容了,然后gfw也就有法律基础……

3. @jiezitui:某报道:快播案庭审辩护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赵老太爷也曾说:你也配姓赵?!多么相似的口气。这“配”字用得好,真传神。

4. @wxhch64:这谁编的,中国法治现状:1)三个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2)三个诉讼原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人情。3)三个效力原则:法律服从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服从内部规定,内部规定服从领导决定。4)法治基本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5. 许知远:记得十多年前,一位资深的经济学家曾寄望于股票市场给中国可能带来的变革——人人都成了股票持有者,他们也就都成了市场力量的推动者,捍卫自己的权益。是啊,20世纪中叶,我们曾经寄望于工人、农民塑造新中国,21世纪初我们又期待住房的业主、网民、企业家,但最终,总是证明只有国家才是最终获胜者。但历史也充满讽刺,凡是国家大获全胜之时,也是危机到来之时,反而是它的式微、甚至自我摧毁之后,一个全社会的发展反而到来。

6. @琢磨先生:多少年我们都习惯了被人民日报宣判,或者上央视自首频道认罪,却听不到当事人和律师辩护的声音。期待快播一案是中国法制化进程的曙光,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而在法院宣判之前,赵家媒体给人定罪的时代应该过去了。像赵家日报这种连掌声都想分配的报纸,还是安静在村口厕所待着吧。

7. @五岳散人:人民日报说: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为啥他们这样说?因为在这个中国式政治正确的案子里,公权的公诉无论多傻逼,它代表着他们认为的正义,甚至以为公开庭审就能获得舆论支持,没想到自己被人完虐。这不是评论,这是公权力自以为是、被真正的逻辑吊打后的哀嚎。

8. @小众菜园:快播一案中,公诉人的“明知”和“放任”的判断令人心惊。以一国之力,尚不能阻挡翻墙,从未扫清黄毒,是网监部门明知而放任吗?他们为何不人力一条条检查?有互联网就有邓小平说的苍蝇蚊子,这跟发明汽车就有车祸一样明明白白。快播入罪,互联网从业者几人幸免,排好队去自首吧。

9. @huangzhaoyun :和几个香港朋友聊到当前的香港局势,他们都不胜堪忧。回归前有过人心彷徨,但大多数人还是看好香港前景;虽有政改失败,占领中环,亦不过如此,普通香港市民的政治敏感性依旧不高。但这次出现的书店人员莫名失联,却对整个香港各界震动之巨,每一个人似乎都感觉到了恐惧。这件事成了香港的大事。

10. @梦晨伤:一大清早就看很多人在喜闻乐见人日和新华社的撕逼,喏,中国人已经习惯非黑即白的思维了,给俩看上去截然不同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站队,浑然没发现人家夹带了“狡辩”这个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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