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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谈〗法庭果然是赵家的

(所有图片均来自网络)

1. @Zannmuling:百度并不是因为在墙内他才敢这么流氓,而是如此流氓才能在墙内生存。墙本身就是流氓砌的。///@blogtd :百度的竞价排名只是企业之恶,是商人为逐利埋没良知,其言论审查过滤信息才是真正的恶之根源。

2. @bafield:十五年前,美国和中国,两个搜索引擎公司几乎同时起步,十五年后,一个在研究量子计算机的可行性,另一个在研究如何帮人卖假药⋯⋯

3. @狼心苍苍:律师是颠覆国家高危人群,这个现象值得思索,到底是律师在颠覆国家,还是害怕依法治国?律师是确保司法机关不超越权限的人。

4. 点评中国:政治和道德冲突的中国媒体:虽然中国还做不到法治,但法制肯定是有了,几乎在所有的领域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唯独在最活跃、影响最广泛的媒体,却一直没有媒体法或新闻法,被人戏称中国的媒体一直在裸奔。via @bbcchinese

5. @blumengirl1:半年监视居住期满,传来一个又一个锋锐所工作人员正式批捕的消息,罪名全部是颠覆国家罪。不论是律师主任、实习律师,还是20出头的律师助理,这些用专业知识做武器,为了当事人和法官、检察官据理力争的法律人,法庭是他们是抵抗强权、维护公民权益的唯一战场,这就“颠覆国家”了。法庭果然是赵家的。

6. @石扉客2014 :快播案我相信是个顶层设计严重失控的事故,一般来说,这种案子选取执法对象时就已经有通盘考虑,后面的诉审环节为此服务,设置以普法为名的直播自然也是为此服务。剧情完全反转,应在意料之外,对网络舆情走向和当事人动向均估计失误。此番伴随擦屁股而来的内部检讨,相信已在紧锣密鼓中。

7. @茅于轼:早先我也不懂得为什么说:私有财产是道德之神;财产公有不符合道德。后来慢慢懂得,赞成财产公有的人并不是愿意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分给大家,而是想让别人的财产通过公有,自己也有一份。于是尊重别人的财产私有,并神圣不可侵犯,才符合道德。所谓公有其实是一种非分之想。

8. @老李头06:当年从西柏林进入东柏林。过关时东柏林官员没完没了挑刺儿。身后的那位美国人小声对我说:给他点钱。我突然醒悟,于是把一张美元零钱夹在护照里递给他。很管用。东柏林官员在我的护照上啪的一声盖上章退还给我。(70年代的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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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latriX:关于苏州诚品书店有个地方值得一提,那就是书店里的书:简体和繁体台版书都是混在一块的,十分和谐的样子。台版书的量还是蛮多的,特别是“旅行”那边和台湾相关的,几乎都是台湾出版的。另外很自然的是,“中国历史”那一架上的讲现代历史的都是简体书,你懂的。

10. @陆伟民律师:中国国民党台北市委员会,蜗居在一座陈旧的办公大楼内,就二个套间,一百多平米,和商业公司混杂在一起,没有保安,更没有军警守卫,根本不像执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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