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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人权 哀哉法治

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去年五月初被公安拘捕,拘禁超过一年才正式起诉,期间公安以补充调查为由,两度延迟上庭,直至本周一,其案件经历一年七个月后终于开审。

过去十九个月,浦志强与阶下囚没有分别。不论北京公安指他“寻衅滋事”也好,“煽动民族仇恨”也好,或者什么“煽动分裂国家”也好,他顶多是个嫌疑犯。但他实际的待遇呢?长期拘禁,被偷走了十九个月的自由。在这期间,不能与家人见面,也没法即时得到律师的援助。是否单独囚禁?有否受到酷刑对待、甚至屈打成招?他患有糖尿病,健康状况能否得到适当照顾?究竟谁可知道呢?

至今为止,没有照顾被告的法律权利,也没有独立的司法审讯,浦志强有否犯罪,根本无从确定。但北京当局不按既定法律程序办理此案,却是彰彰明甚。根据现行法律,公安只能拘留疑犯最多三十七天,这对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已是不能接受,但浦志强实际被拘留日子,超过五百七十日。其次,2012年修订的刑事程序法规亦规定,疑犯要求会见律师,当局须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安排,结果显然是有法不依。

其实浦志强遭受的对待,正是酷刑,他的恶运,同样是十三亿人的梦魇。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近日发表报告,从多方面批评北京当局有违人权法治的底线。该委员会以普世价值为基础,强调司法独立、尊重当事人的法律权利、权力制衡、资讯公开等等的重要性。在这些原则的对照下,中共政法委员会对司法机关的干预、公安只手遮天、法律规定向执政者倾斜,当然是破坏法治的最大杀伤力武器。

除了审前拘留不断延长、当事人难以接触律师之外,该委员会亦批评中国执法当局以各种方法,如不让亲属知悉拘留情况,也不让被拘捕者离开,使他们长期与外界隔绝,在惶惶不可终日下,饱受精神折磨。加上一些罪名含义广阔,如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煽动颠覆国家等,当局即使最后不予起诉,亦可以断断续续长期调查,严重干扰受查者的生活。特别是当社会人士或团体被指“危害国家安全”,公安以调查为理由,可以带走嫌疑人,长期拘留拷问,至亲亦全不知情,犹如人间蒸发。

禁止酷刑委员会清楚指出问题症结,是执政者有权用尽,不仅被拘留者法律权利不保,本可为这批人维护权利的律师亦自身难保。巿民一旦被扣留,就如肉在砧板上,何时可以重见天日,回复正常生活,并非交由独立的司法机构决定,即使你能幸免于难,重获自由,却依然投诉无门。不论你被过期拘留、严刑迫供,还是身体受损、精神折磨,禁止酷刑委员会都担心现有制度无法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今年七月以来,维权律师受到史无前例的侵犯和干扰,令中国法治状况雪上加霜。有超过二百名维权律师及人士遭到拘留或拷问,至今仍有二十五人被当局监视居住,另四人下落不明。他们都曾办理涉及人权的案件,当中不少被指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或者扰乱法庭程序等罪名,因此被长期拘留或不断传召。这些侵扰行动,直接剥夺部分人的自由,也令其他维权人士胆颤心惊。

在法律不正、执法滥权、司法不公下,中国的法治问题不但千疮百孔,如今更被联合国的组织视为侵犯人权的酷刑问题,这的确是中国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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