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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底限和民族的优秀度

好像是在刘瑜的文章里,看到她讲的关于曼德拉的三个故事。据说来自《曼德拉自传》。

第一个故事说,曼德拉被关在监狱中的第12年,有一回,监狱长普林斯不知说了什么惹火了曼德拉,曼德拉竟然突然从座位上站起身,绕过桌子,做出要扑向监狱长的样子。吓得监狱长节节后退非常狼狈。后来曼得拉虽然忍住了没有动手,但他还是用语言教训了一番监狱长。就想这南非的监狱长真是个熊包,要是在我们的监狱里,他敢这样对待监狱长?我们的监狱就是一座大融炉,百炼钢都可以给你变成绕指柔。任是铁,也能让你变成一团屎。

先想起了呼吉格勒图。死刑有多可怕?可这呼吉格勒图,虽然明明没有杀人,虽然他应该知道,承认杀人有可能面临死刑。可他就是宁可面临死刑,也不愿再承受监狱人给他的折磨。你说这样的监狱厉害不厉害?又想起了著名小说《红岩》的作者罗广斌。他在《红岩》中,把国民党的监狱给写得阴森恐怖,把种种残无人道的非人折磨给写得活灵活现像真事似的。可是呢,他在这样的监狱里蹲了400多天,可以毫发无损地出来。可等到革命胜利,他再蹲咱自己人的监狱的时候,蹲到第6天,就跳楼自杀了。呵呵,你看咱们的监狱,是不是有着强大的不可战胜的神奇力量呢?

第二个故事,是说1956年,政府以叛国罪起诉曼德拉。审了4年,其实曼德拉到底有没有做过颠覆当时政府的事,今天的我们都应该心知肚明,看得明白。可南非的法院,硬是以证据不足而宣判当时的曼德位无罪。唉,这要是放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政府要是说你有罪,又有哪一个、哪一级的法院,敢说你无罪呢?在我们这种种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的制度里,政府就是法院,甚至,比法院还法院。

第三个故事就更离奇了。说是一次审判曼德拉,审着审着,公诉人突然良心发现,撂挑子不干了。他居然跑过去,握着曼德拉的手说,我鄙视我所做的事情。唉,这真是匪夷所思,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你想想在我们这样伟大的国度里,从古到今,什么时候可以、能够发生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呢?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做人有底限。就算是做坏人,做坏事,也仍然有一个雷区、雷池。一旦触及那条底限,那么,我就宁可砸碎饭碗。

于是又想到了另一个故事,叫枪口抬高一寸。什么意思呢?说是在东西德的时候,因为西德的富裕、繁荣,人民生活幸福,所以有很多很多的东德人,从东德这一边,跑到西德那一边去了。东德也真是比较倒霉,离西德距离太近了。为了制止东德人跑往西德,东德采取了非常多的办法。软的是筑起一道高高的柏林墙,硬的就是,谁要是胆敢再越过这面墙,格杀勿论。尽管这样,毕竟西德那边的诱惑太大,还是有许多人舍生忘死,奋不顾身。结果,就有很多很多的东德人,丧命在柏林墙头。后来东西德合并,法官审判那些当年开枪射杀逃往西德的东德人的士兵。有人为士兵辩护,说,当时他们都是奉命而为,迫不得已。所以应该宣判他们无罪。但是,法官却说,虽然他们确实是奉命而为,但是,他们应该知道,这些逃往西德的人,其实是无罪的,人人都有舍弃黑暗,奔向光明的自由。其实那些士兵们,要不是他们手里拿着枪,当他们眼看着只有一墙之隔的东西柏林,差距却是天上地下:这边天天啼饥号寒,缺吃少穿,而那边灯红酒绿、人人都忍不住要天天打饱嗝的时候,搁谁都有跑的理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上边让你们开枪,你们也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寸。也就是说,你可以故意打不着,网开一面,放他们一条生路。说实话,我觉得这样的法官,实在是有一点太奇葩太天真。要是搁我们这边的士兵、战士,他会想到要把枪口抬高一寸?他没有想着一枪打俩,成为英雄就不错。所以说,对这样的说法,我本来是有一点半信半疑的。到网上一搜,发现和我有同样的想法的不是一个两个。人们对此事的真实性,还进行了广泛的求证。但是最后真实性似乎还是被基本认证。附论证资料您自己看(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102444)。于是我就又想了,这实际上,还是涉及到一个有没有底限的问题。什么底限呢?一方面,军人确实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即便这样,也还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问题。当一个军人,明知道对方是无辜的,这时候你接到上级要你开枪杀人的命令的时候,如果有通融的办法,比如枪口抬高一寸,你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通融呢?确实有一些人,是可以这样做的,而另外一些人,就不可能这么做,他们的心中,只有命令,会无条件的执行命令,而没有任何底限。

最后我又想到了苏格兰独立。不知道我这样想是不是有一点信马由缰驴唇不对马嘴?可能还有人不知道,英国是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个地区构成。也就是说,苏格兰理应是英国绝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是,就是有人放着阳关大道不走,非要摸着石头过河。放着好日子不过,苏格兰人,居然要独立,说是要在2014年9月18日进行公投,决定苏格兰是否要脱离而独立。用我们这一边的话,这绝对是“苏独”分子。而怎么样面对、解决这样的分子,我们这一边是绝对有着现成的答案的,就是动武。我们这边不是针对台湾,已经出台了反国家分裂法嘛。法上明确规定,独立之日,就是战争之时。当然了,大概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觉得这样的态度,斩钉截铁,理所当然。可是我们能不能看一看,人家英国人,究竟是怎么样处理这个“独”的呢?

还是先来看一段资料吧:

卡梅伦在伦敦奥运村发表激情演讲,并提及自己的苏格兰血统和英国代表团在2012年奥运会上的成绩,希望能够避免苏格兰人支持独立。

苏格兰居民将在9月18日投票决定是否支持独立。“ICM观察”调查机构日前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支持独立的趋势上涨,所占比例从32%增加到37%,支持联合的比例从49%降至44%,其余的受访者没有表态。

卡梅伦在讲话中承认,如果苏格兰独立,看到自己的国家“破碎”他会受不了,并指出,还有7个月时间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因此他请求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向苏格兰居民发出明确的信息:“我们希望你们留下。”

卡梅伦说,分裂会让英国付出世界经济、政治和外交“影响力”的代价,因此要“拯救国家”。他说:“我为我有苏格兰血统而自豪,我也为我的英格兰血统而自豪。”卡梅伦的祖辈从苏格兰迁到了英格兰。

卡梅伦还用英国代表团的奥林匹克精神来说明苏格兰与英格兰联合的重要性。他说:“对我而言,(伦敦)奥运会上最好看的不是胜利,而是红、白、蓝(英国国旗的三种颜色)。”

距离苏格兰独立公投只有3天,英国首相卡梅伦15日再次前往苏格兰,在最后时刻呼吁苏格兰民众选择留在英国,不要使英国一分为二。

资料很明确。虽然面对“苏独”,英国领导人,也是万箭穿心如临灭顶之灾,一万个不愿意,但是人家也是有底限的,就是无论如何,人家不谈动武。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乃至低三下四。想想,苏格兰是不是更应该留在英国(日子过得好好的嘛,又不是没有民主没有人权)?假如英国也来一个反国家分裂法,宣称一旦独立就立刻动武,似乎英国人动武的理由未必就会比咱们中国少。为什么,人家就是不宣称动武呢?

当然了,中国有中国的特色。绝对不是说,中国人,就应该跟在西方人的后头,亦步亦趋。人家怎么做,我们也就怎么干。不是这个意思。但最起码,哪一个更人道,哪一个更得民心人心,哪一个更容易为全世界认可接受,这个还是应该看得出来吧。

我想我们就是应该睁大眼睛看世界。看各个民族,都有哪些优点、长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就算我们不是什么都要学,但起码不时地思考思考,知道知道,总有好处而不见得有坏处的吧?

我们总说我们是优秀的民族,不用说曼德拉这样的黑人了,就是白人,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林则徐,居然都以为,人家个个连腿都伸不直。可是,实际上一个民族优秀不优秀,是不能靠嘴说的,尤其是不能靠自以为是,自吹自擂,而应该看行动,看实际表现。你看看曼德拉以及他的所属民族,还有德意志人、英国人的表现,能说这些都是劣等民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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