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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否定三权分立适用香港 “特首权最大”引发巨大争议

香港立法会议员冯检基质疑张晓明的讲法违反基本法。(忻霖摄影)

香港政改引发的社会争议刚刚平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的一番言论又再度挑起争议。张晓明日前表示,香港并非三权分立,特首在三权之上,超然于行政、立法及司法三个机构。此番言论引发舆论哗然。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与香港特首梁振英出席《基本法》颁布25周年的研讨会是时指,特首权力是“中央以下、三权以上”,香港不搞三权分立,香港是地方政权,三权分立则建立在拥有完整主权的国家,对香港最多只有参考价值,不可能适用。

张言论引起强烈反弹,被指如同“释法”。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铭表示,《基本法》分别写明特区政府、立法会及各级法院,是香港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即等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并非政府一家独大,否则基本法应列明特首高于三权,而如果行政长官权力高于法庭,变相行政长官可以贪污犯法,因此他认为张晓明的说法“很吓人”,要求张晓明澄清有关说法是否代表中央立场。

香港立法会议员冯检基周日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基本法》订明行政、立法和司法互不隶属,他质疑张晓明的讲法违反基本法,称难以理解其有关言论的用意。

冯检基:“这个是要看《基本法》了,根据香港的法律,他怎么说是他个人的意见。因为你看基本法规定特首的权利、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的权利,都写得清清楚楚。我看不见特首有什么权利可以改变立法会的决定,特别是司法机关的决定,所以这个说法很奇怪。可以看到,三权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以合作的地方,我们立法的基本上跟司法的没有关系,也没有会面的机会,也不应该有。跟行政机关那一边,十多年来我们的责任是监察行政机关的工作,在立法会的辩论都是有关行政机关制定的政策。”

与此同时,许多建制派人士纷纷为张的言论“降温”,指张的说法不代表三权要服从于特首。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香港的政治制度是行政主导下的“三权分立”,而非三种权力拥有同等地位;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也表示,张只是以通俗化语言介绍《基本法》,特首超越三权只属象征性。

香港时事评论员武宜三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张的言论等同将特首梁振英奉为“封建皇帝”,凌驾法律之上,并要求港人拥护,令市民诧异和愤怒,违反中央对香港人的承诺。

武宜三:“张晓明这个话是非常愚蠢的,香港特首如果凌驾于三权分立以上,那不就变成了香港的皇帝吗?香港的司法、立法、行政是各自独立的,这是他们一百年来基本上都是这个传统,按照西方的价值和政治架构来建立的,所以他维持了和平的发展。张晓明是中共一党专政领袖独裁这个框架出来的,所以他对三权分立是非常抗拒,想把香港也变成中国大陆的样子。实际上,他讲的这种香港特首独立凌驾于三权以上,是把共产党领袖凌驾于三权之上,因为香港的特首只不过是北京的傀儡而已,他的本质就是想用北京来控制香港。”

张晓明不是首个提及香港并非实行三权分立言论的大陆官员。2008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港时曾发表“三权合作论”,先后遭到当时由袁国强出任主席的大律师公会及时任终审法院法官李国能的公开反驳。2013年,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也曾撰文,否认香港三权分立,称中央对香港既拥有主权,也拥有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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