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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王星被假新闻 记者职业暗礁汹涌

原南方都市报记者王星(资料图)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扬子晚报》等15家媒体刊登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办情况。这次共有15家媒体和17名采编人员被处罚和处理。除了《华夏时报》王潇雨被处以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之外,只有原《南方都市报》记者王星被点名,处分也最重。广电总局称“依法将王星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5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失实还是编造

通报中称,王星于2014年12月,在未采访当事人家属、单位和医院的情况下,根据河南当地传闻,编写了《河南平顶山女官员3个月前自杀官方至今未通报》一文,在微信公众号“深℃”发布。经查实,该报道关于女官员自杀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虚假新闻传播,王星被报社劝退。

据《新华网》报导,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表示,要全面加强对虚假失实报道的监督管理:“对编造虚假新闻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相关媒体依法做出处罚,并要坚决吊销相关采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对于广电总局的指责与处份,前南都记者王星在同一天于个人微博公开发表声明,表示对这则采写不当的新闻愿负责任,并向当事人的家人致歉,同时指出通报中的不实之处。

王星列了5点声明:1。在南都任职期间,我确实采写了该新闻,愿承担相应责任。2。该新闻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我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引用自认为权威的消息源信息,在报道中称当事人的去世为自杀,而事后当地调查表示其为心脏病突发。3。新闻可能给当事人家人带来巨大伤害,这是不能被原谅的错误。4。有关部门将该报道定性为“编写虚假新闻,包括在采写新闻报道中采取凭空捏造,无中生有;隐瞒事实,制造假象等方式,造成发表的新闻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行为。”并由此依据《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做出行政处罚,对此我不能认同。5。“被报社劝退”一说不实。

王星先解释了稿件的采写过程,并承认该条新闻采访不扎实、证据不确凿、没有多方信源,是一条不合格的新闻。但他不认同这样就和“虚假新闻”画上等号:“这样的新闻是否就是‘凭空捏造’、‘无中生有’、‘隐瞒事实’、‘制造假象’等方式的‘编写虚假新闻’?我认为我是在报道新闻,我做的不够好,在这篇报道中可以说做的很糟。但我不是、也没有在编造虚假新闻。”

对于通报中提到“被报社劝退”的说法,王星指出不符合事实。声明中说,他在2015年2月就辞职离开南都,辞职后一个多月,才第一次从南都相关负责人处得知该篇报道正在被调查。王星表示,“劝退”一说如果来自南都,他只能说很遗憾。

官媒的假新闻怎么办?

王星的这则声明,现在网址连结已被删除,但已引来许多媒体同业的讨论。知名球评人、专栏作家何山在王星的微博下留言说:“长期采访敏感新闻,很容易因为新闻源不准确而出现错误的。尽管王星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中招了”。何山还讽刺的指出:“这是工作中的失误,跟恶意捏造假新闻完全是两回事。我很想知道,那些发过亩产万斤的记者后来受处分了没有。”

自媒体《刺猬公社》的崔慧莹在整理王星这则报导中透露,揭露型深度报道从业经验的记者都知道,被采访对象有意误导或是信源不足、信息造假等情况都时有发生,在缺乏可靠证据的情况下,权威人士或者“深喉”、“线人”的说法往往是相对可靠的,然而何时能够采信,在怎样的程度上采信这些人的说法,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依靠记者的经验来进行判断与分析,这无疑是一个暗礁汹涌的危险地带,一不小心就容易“阴沟里翻船”。

另外,也有不少网友及媒体记者为王星的承认错误感到佩服,认为他的声明十分真诚,还有不少同道对王星任职于南都时的工作态度表达认可。

广电总局的通报,也让一些网友反问官方媒体的假大空新闻该怎么办?《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环球时报》、《新华网》等官媒纷纷被网友点名。

对于失实的报导,2012年《人民日报》的网站《人民网》就闹了一则国际大笑话。美国以恶搞出名的网站《洋葱报》(The Onion),封北韩领导人金正恩为“世上最性感男人”,《人民网》竟信以为真的转载,引来国际媒体的报导,指《人民网》可能上当了,《洋葱报》还讥讽《人民网》已被他们收编为“共党分支”。

然而这些被点名最常有假新闻的官方媒体,却是中国在发生大事时,政府限定的通稿来源,其他媒体只能转载,8月的天津大爆炸、6月的“东方之星”沉船事件都是如此,否则就是造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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