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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2015年第三季度起修订GDP核算方法

9月9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宣布调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核算方式,对1992年以来的季度GDP核算进行了全面修订,改用更能准确反映季节因素的形式。中国今后的GDP核算虽然有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但过去的数据全部被改写,恐将导致市场上对中国统计可靠性的担忧愈发强烈。

中国此前是根据年初开始的累计数据来核算GDP。比如,核算第二季度(4~6月)的GDP时,首先累计1~6月的数据,然后从中减去第一季度(1~3月)的数据。这种方法存在无法充分反映季节性特殊变动的问题。

此次调整后将改为直接核算各季度数据的方法,可减少与上季度的重复和遗漏。容易受季节影响的生产和建设等的动向将更为准确地反映到GDP上,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表示,“将使我国季度GDP核算与国际标准进一步接轨”。

关于各季度的实际增长率,中国一直十分重视“同比”的增长。虽然也公布“环比”数据,但只是作为一个参考值。国家统计局将从2015年第三季度(7~9月)开始采用新标准公布GDP统计数据。如果中国的统计数据在反映季节因素方面增加可靠性,将可能与日本等发达国家一样,以“环比折年率”增长率进行比较。

但是,也可能为市场带来困惑。国家统计局认为修订后的“平均变化在0.1个百分点左右”,但新旧增长率的差值也可能达到1个百分点以上。增长放缓的大方向虽然没有变化,但中国的经济统计要想获得国际上的信赖,似乎还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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